174.第174章 尸脚一(2 / 2)

实际我还不如狗,因为狗是心甘情愿听话的,而我是表里不如一类型。

我心里腹诽的厉害,表面上却不敢违抗,乖乖蹲到他旁边。

凑的越近,臭味越大。

我简直要被熏死了。

“看看这个。”任酮指着一滩黑红色的脓血,让我看。

我眯着眼睛,从睫毛缝隙看向那滩脓血。

“你睁开眼睛看。”任酮眉头微微皱起来,严厉的命令着我,“闭着眼睛,你能看见什么。”

我用力抬高眉毛,眼皮子却使劲朝下抻,让我的眼睛大部分都被包裹在眼皮子里面。这么做,会使露在外面的眼珠,比眯眼宽不了多少。

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做法。

就像捂着眼睛,从手缝看恐怖片一样,看的并不会比不挡眼睛少,也并不会因此减消恐惧。

任酮盯着我,盯着我,一直盯着我,直到我把眼睛恢复正常,他才别开脸。

我看向他指的那滩脓血,发现里面竟然有一个字,像是阿拉伯数码七,也像是英文字母Z。

这个字的颜色,比脓血的颜色略浅,微微发黄,像是腐烂的黄脓流进去无意中形成。但仔细看看,却又透着股刻意。

“你有什么看法?”任酮问我。

我歪着脖子盯着字看了几秒钟,回答任酮,“有一部分冷静型的病态精神病,智商特别高胆子特别大,他们喜欢在破坏现场或者杀人现场留下一些隐蔽的暗号,让人猜答案。我看这里面这个字母,很像他们的作风。”

停顿了一瞬,我继续说:“如果这是故意弄出来的,那杀人凶手,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是冷静型的病态精神分裂。但也有可能是冷血的普通人,他们感情匮乏,大脑有些区域的活动和我们不一样。他们没有道德观,追求杀人的刺激感,很容易干出这种事情。”

这两种类型,都并不罕见,好思佳就有两个第一种类型的。而第二种类型的人,为数不多,但也不少,他们平时就像是普通人一样隐匿在人群之中。

他们这两种人,并不是百分百都会犯案,因为他们其中有一部分,会克制住自己,管束住自己。

而另一部分人,一旦犯罪,就会成为令警察们最头疼的罪犯。

他们智商很高,善于反侦察。他们喜欢主动出击,喜欢和警察们玩游戏,故意留下线索,和警察们斗智斗勇。

任酮按照字手尾以及尖角指着的方向,挨着片儿的仔细检查着,却什么都没有查到。

我回想了一下,拉住任酮的衣袖,“这个字,也许是他下一个要作案或者躲藏的地点,是他开辟的另一个屠杀现场。好思佳有这毛病的其中一个,他喜欢在破坏了东西之后,留下一个小图案。那个小图案,就是他下一个要破坏的地方。”

“不过,每个人的风格不一样。另一个有这毛病的,他也喜欢留下点儿东西,但他是在书里留下一堆奇怪的乱码,让人猜他要干什么。他并不像另一个那样有目的性。一大半时候,他都只是在里面乱画,并不付诸于行动。”

当初我曾一度闲到发慌,就拿破解他画的那一堆乱码当消遣。

十次有八九次,他都在瞎糊弄,根本没有目的性。

有目的性的只有寥寥几次。

我猜出来过三次,被他故意耍弄了一次。

被他耍的那次,我以为他是要在半夜三点,在房间东南角落拉屎。

其实不是,他是要在放风的时候,插瞎一位看护的眼睛。

毫无疑问,他如愿以偿达到目的。

因为他下手的时候,毫无预兆,上一秒还在笑着和看护说话,下一秒就突然出手,将食指和中指****了看护的两个眼睛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