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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903();野猪皮王朝是黄金人类的末日王朝,这是一个愚蠢又腐败的王朝,国家规定,当官的不可以有才,要有德,国家规定,国民不可以习武,不可以强身,国家规定,国民只可以读什么书,什么书,如果胡乱写书,看书,藏书,给发现,立时杀死,绝无二话。

如此一来,这个曾经强大一时,文明世界的黄金人类,种族严重的退化,他们愚蠢低级,一个个和猪狗没有区别,终于,摩多拉法新帝国横空出现,于是,野猪皮王朝如阳春白雪一样的融化在蓝天里。再也不复存在。不过,野猪皮王朝虽然如此不堪,却把狼族整得死惨。

在野猪皮王朝夺取上一个王朝,日月不落王朝的时候,狼族成为野猪皮王朝的帮手。

原本,在一万年前,狼人也是兽人的一支,但是他们的实力那时还很弱小。

后来在诸族争霸中,人类拉拢到了狼族,狼族成了人类坚定的附庸,在黄金人类得到深蓝大陆后,狼人们就得到了北方草原。在当时黄金人类看来,那是一个除了草,鸟都不拉屎的地方,但此后,狼人们开始连连入侵。最后,野猪皮王朝借这群狼人骑兵,征服了日月不落王朝,开始了他们野猪皮王朝的时代。成功后的野猪皮王朝翻脸不认人,向狼人下手。

狼人被要求减丁,野猪皮王朝要求每个狼族,只可以有多少、多少人,这多出来的人,要减丁,也就是自己杀掉,如果不从,野猪皮王朝就会发兵征讨。在这连打带吓的要求下,狼人失去了尊严,最后,狼人首脑们一致决定,到草原深处发展

这时,摩多拉法人来了,狼人们本想要在这战乱的时候捞点便宜,可是黑暗王子更不是省油的灯,一场大战,狼人几乎灭绝,他们最后只好奔向了草原,当大普罗斯国崛起后,他们再度成了大普罗斯的附庸。可是,这附庸的日子可不好过,狼人族生活清苦到了无以复加,从生下来,饱食就是狼人们追求一生的梦想。大普罗斯对他们的压榨一日胜过一日。

现在,这怒火,终于到达暴发的时刻了大普罗斯想要把国内的危机转嫁到这些吃不饱的狼人身上,狼人也要反了公历一万两千九百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狼族最伟大的首领渥巴锡下达命令,狼族不再服从大普罗斯帝国的任何命令,整个狼族,将要进行一场波澜壮阔的大迁徙。历史记住这一刻,它将决定,摩多拉法的西部,将会发生重大的变化新的风暴,如火山一样的静静等待,那爆发的一刻

第二十三集:痛苦的学习本章字数:5028最新更新时间:2010081104:25:200

公历一万两千九百二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美丽的南方,被称为南都的爱福隆尼亚。

霍拉霍克和席冰兰两位天之娇女到达了这座城市。霍拉霍克是看惯了,但是席冰兰还没有看过,她是一位皇家的公主,所以,从小在布拉罗狄亚长大,爱福隆尼亚可是从来没有来过。如果是别的皇帝,也许还会出来玩玩,但伟大的席拉法摩多拉法三十七世是一位宅皇。

所谓宅皇,就是喜欢在家里,不出来,的确,席拉法摩多拉法三十七世一生中,除了他当皇帝之前,是在布拉罗狄亚转转过的,但当他为帝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出过他的乌卒宫。这两位天娇到回到,爱福隆尼亚的驻守使,赫拉克家族的族长,巴夏礼赫拉克伯爵赶紧出来。

巴夏礼赫拉克伯爵是一位军方的中将,他们是将门世家,一家人里,正常都会当军人。

按理说,巴夏礼赫拉克伯爵该是男爵,才称职,但他家有钱啊,赫拉克家族有一个可耻的恶习,喜欢在战争的时候进行公然的掠夺,也正是因为这种恶习,这个家族虽然世代都是军人,但从没有出过大将,基本上都是中将到老。比如巴夏礼赫拉克伯爵是中将,他的大女儿奥尔娜朵莉斯赫拉克女伯爵也是中将。闲言少述,伯爵大人把两位千金迎到了自己的府祗,玫瑰花园堡。这座据说,是爱福隆尼亚最美的私人住宅,连爱福隆尼亚遗留下来的皇宫,都比不上这玫瑰花园堡的奢华。其实这也是一个暗示

赫拉克家族无意于政治,只想要军事,他们没有野心,只要打仗后,享受财富。

不然,这样的一个家族,一天到晚的出军人,哪家受得了万一造反那还了得。

纵然是他们家族如此的小心了,也是给打压,帝国上层坚决不同意该家族有人升大将。

这场宴会,巴夏礼赫拉克伯爵把自己的小女儿,露娜玛丽亚赫拉克介绍给席冰兰和霍拉霍克。废话中,两位贵女知道,这个看上去弱质纤纤的女孩,也将入读香巴拉大学。

就这么的,顺理成章,霍拉霍克在得到了席冰兰之后,又把露娜玛丽亚赫拉克带回到了南方,香巴拉城。香巴拉城,是南方最大的中心城,前方是香巴拉河,这河,连通到了大海,摩多拉法新帝国最富贵的美尼斯家族,就落户于此。如果仅是这样,帝国也许已经向他们动手了,因为美尼斯家族实在是太过于庞大了。整个南方,无处不有美尼斯家族的标记。

假若,美尼斯大公要当南方王,那也是可以的,现在就是一个微妙,美尼斯大公一直表现出一种老实善良的样子,而帝国,也不想要把南方的这位美尼斯大公给逼反。

可是,当霍拉霍克回来的时候,一切就要给打破了。必须要说一下,虽然美尼斯家族的封地是美尼斯地区,可是美尼斯只是一个最南方的岛,虽然富饶,但在这些大贵族来说,还是生活在大陆上安全一点,所以目前美尼斯家族主要的人脉和精力,是放在香巴拉城。

回到家的霍拉霍克立刻给哥哥温尼尔美尼斯叫去了。温尼尔美尼斯现年二十二岁,比妹妹只大一丁点儿,看上去文文静静,英俊帅气,是一个标准的小白脸。

“你怎么回来了”见到妹妹之后,温尼尔美尼斯没有给她一个温暖的祝福,而是问责。霍拉霍克没有计较这事,而是道:“情况不同了,帝国可能会在之后向我们下手了,我不回来,干什么”温尼尔美尼斯道:“所以你才要留在帝都,而不是回来”

霍拉霍克道:“哥哥,你是不是想要我嫁给那位皇太子殿下,以此来保住你的位子”

温尼尔美尼斯一副笑脸道:“话不能这么说,你成为皇太子妃,这难道不好么”

霍拉霍克气愤道:“听着,哥哥,我,霍拉霍克,在帝都上过摩多拉法帝国大学,我在那里学了一切,但还没有学过,如何嫁给一位皇太子而且,我的哥哥,你怎么可以肯定,席伍德殿下就一定可以当上皇帝您该不会以为,成为皇太子,就一定会当皇帝吧”

温尼尔美尼斯也觉得这事有点过了,当下陪小心,他虽然没出息,没本事,甚至他还讨厌这个聪明的妹妹在耳边聒噪,但看似现在还真有要用到妹妹的地方,他不得不讨好一下妹妹:“亲爱的妹妹,怎么可以说这种话呢”温尼尔公爵发挥了把无耻当饭吃的本事:“我是关心你,爱护你,我听说皇太子对你的追求,想他皇太子,怎也不会比别人什么的差吧,不过你说的也有理,没当皇帝,皇太子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们美尼斯是大贵族,纵然是嫁入皇家,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用黄金人类的话说,不过是锦上添花罢了,既然我的妹妹你不喜欢,那我们就不理他,行了吧好了,我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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