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的问题,估计连亡国也不远了。这一点却是大臣甚至富人们所没感觉的,反正国家不是我的,你做你的皇帝,我铸我的钱,管这么多干吗
汉武帝决定管这个问题,办法,是循序渐进的,还是阴坏。
公元前119年,汉武帝首先下诏,铸造“鹿皮币”,作为国家的通用货币。所谓鹿皮币,就是货币上有皇宫园林的白鹿皮,这种白鹿皮属中央皇室专有,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伪造都没地方。特别是地方诸侯国要想铸钱,就必须向中央购买白鹿皮,每块白鹿皮明码标价:40万。爱买不买,不买是不可能的,只能咬牙必须买。如此一来,原本地方诸侯丰厚的金钱储备,就这样源源不断流向中央,地方富人商人再想私自铸造钱币,也很难花得起这个本钱了。
白鹿皮币自然引起了反对,且比上次更强烈,这次带头反对的,是大汉帝国的财政部长颜异。当然颜异本人并无恶意,只是认为定价40万太高,属于对诸侯的变相勒索。此人是西汉时期著名的清官,担任财政部长数年,以清正廉洁著称,百分百的好干部,不是“既得利益者”。但汉武帝不管这个,经济改革至关重要,谁挡我的路,我就要谁的命,况且而今反对声本来就多,正要杀鸡给猴看,正直的颜异,就这样做了“鸡”。
公元前117年,又是“鹰犬”张汤出面,经汉武帝授意将颜异关押,而后经过审理,想尽了办法也没找到颜异的罪名,最后干脆给颜异定了个“腹诽”罪,即颜异虽然嘴上没有谋反行动,但心里反对经济改革,就在这样的“欲加之罪”下,颜异被处死了。“杀鸡”的效果是显著的,“猴”们果然消停了,到了公元前113年,汉武帝设立“水衡都尉”,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门负责货币铸造的机构。从此之后,地方诸侯国铸造货币的特权被彻底取消,货币的发行与铸造权,被牢牢掌控在政府的手中。这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一步。
在改革货币制度的同时,已经是大汉帝国“农中丞”的桑弘羊又开始对既得利益者“阴坏”了,这次他的政策是“算缗”,附加政策是“告缗”,按照现代的意思说,就是对工商业者增加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所谓“算缗”,名义上说是针对天下百姓,但是看政策,却主要针对工商业者。算缗的意思,是要求工商业者将自己的财产上报,然后政府通过核算其财产,向其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汉武帝时期的政策里,大商人每4000钱财产作为“一算”,征收赋税,普通小商人和手工业者,以2000钱作为“一算”,征收赋税,甚至各地的车马、船舶,也都要被看做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从政策上可以看到,越穷的,交得越少,越富的,交得越多,收税的主要对象,就是自文景之治以来西汉王朝的“新富阶层”商人阶层。
桑弘羊当然也知道,指望着这些富豪们心忧国家,主动支援国家建设,这基本属于痴人说梦,所以在算缗之外,桑弘羊还很“体贴”地为他们安排了附加政策告缗。
所谓告缗,说白了就是鼓励检举揭发,凡是有商人隐瞒财产的,逃避个人所得税的,只要有人检举揭发,一经查实,不但犯法者要被没收财产,处以重罪,告密者还可以得到被告发者一半的财产。也就是说,在汉武帝时代,哪怕你是个穷光蛋,只要检举揭发告准了,一夜暴富绝不是天方夜谭。
有这样的好政策,自然是不告白不告,外加许多人本身就有“仇富”心理,当然是闻风而动,一时间全国上下告状成风。对于遭揭发者,汉朝政府的态度也只有一个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无风不起浪,有人告你,就说明你肯定有问题,有问题就要拿钱,不拿钱,把你榨干了也要搞到钱。结果许多富可敌国的商人,就这样被“榨干”了。
而在“告缗”“算缗”政策中,桑弘羊还有一条不动声色的政策:严禁圈占土地。也就是说,对工商业者来说,土地是非法财产,手里有土地的,也就两条路,要么被政府没收,要么你自己识相,低价处理掉卖给农民。如此一来,自汉景帝时代开始的土地兼并之风开始缓解下来,土地矛盾有所缓和,大批无地农民得以安居。在当时汉帝国四面出击的情况下,此举无疑为汉武帝起到了稳定内部的作用。
随着“算缗”“告缗”的全面推行,西汉帝国自文景时代开始形成的豪强阶层遭到了沉重打击,没钱赚不说,财产更遭到政府盘剥,每天吃饭睡觉都要提心吊胆,生怕一不留神就被人告发了。那年头做商人的,都低调的不能再低调,哪怕生意做得再好,却是打死也不能让人知道他家有钱。与之对应的,是汉帝国随后积累的巨大的财富,比如后来汉武帝北游漠北,陈兵18万在边境挑衅匈奴,吓得匈奴不敢应战,外加求神求道,开通西域,千里远征大宛,打通丝绸之路,这一切,都来自于诸项经济改革的财政支持。
而汉武帝在位时期最后一项重大的财政改革,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均输。
所谓均输,在中国历史上并不陌生,后来的历代封建王朝也都搞过这个政策,比如宋朝著名的王安石变法里,这也是重要一项。均输政策,开始于公元前115年,当时只是在长安地区进行试点,直到公元前110年,桑弘羊成为大汉帝国财政部长大司农之后,才真正开始全国推行。均输针对的,是不同地区物价不均衡,商人投机倒把谋取暴利的问题,政府在各地设立“均输官”,命令农民把原本用来作为买卖的货物,充做货物上交,用以调剂各地需要的不同物品。均输的另一个附加政策是“平准”,即在中央设立“平准”机构,把各地交换的物品进行买卖,用来平抑物价。这项政策的实施,终结了自文景时代以来,富豪商人对于重要货物的“定价权”,平抑了物价,老百姓的负担也因此得到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