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还是富贵,林浪思与丁长生都与你们同在”这句话言犹在耳,当年他们愿意接受浪思的号令,只是想将乌丸人驱逐,保护大汉国土。只是他们万万想不到,昔日他们正在见证著一位帝王的诞生,一个伟大的传说。
几乎是同一位置上,浪思拉著长生的手举起,说著和当年差不多的说话。“朕与兄弟丁长生,正式建立长浪王朝。今后所有王朝子民,朕将视大家为朋友,以人人平等为宗旨。”
说完,浪思长生便向当年那些战士和遗孤们,逐一握手,所有人回忆著过去艰苦的战斗。浪思宣布,他们每家人赏银一千两,赠开国义士名头。名利双收,众人均是皆大欢喜,当然,银子是清梅出的了。以程林的性格,绝不会拿百多万两白白送人的。
全个登基仪式整整进行了半个月,最后要做的,就是在飞燕关拜祭当年一起防守而战死的人。看著这所十多年前一举成名的飞燕关,浪思慨叹著时光飞逝得很快。想不到当年凭著一股血气之勇,为了保护大汉同胞而揭竿起义,却成就了目前拥有的势力。那些在飞燕关成亲的战士,全部携家带眷来,一起回忆当年令他们受苦和重生的地方,更令他们珍惜著眼前幸福的生活。
其后,浪思在华北约略巡视一番。一路所见,田地不少荒废著,生产停滞不前,浪思不断的叹息著。权力,真的这麽令人著迷吗几个人的权力争夺战,就要这麽多人牺牲,究竟这样值得吗权力,真是一面双面刃呀可以为人民带来福祉,也可为人民带来灾难。回北海前,浪思特地命思妮和罗平留在华北,协助重建华北原来的社会秩序和生产能力。
第一百二十六章不夜之城
“娘亲,我们不住在邺城的皇宫吗”林海风问道。在众人面前,林海风会叫浪思做父皇,天香和清梅做母后的,不过在家中就不用了。
“嗯,你爹爹和娘亲都喜欢北海,所以不住邺城啦。”天香回答说。
“噢,那太可惜了。”
“有什麽可惜呢海风喜欢住进皇宫吗”
“不是啦,风儿觉得,皇宫那麽雄伟,地方又大又宽敞,拿来表演就最好啦。”浪思一家人在邺城住过几次,发觉皇宫很大,浪思平常生活并不奢华,所以选择了住在住惯了的北海。只是林海风来过这儿一次后,喜欢那些刻在四周的雕刻,美轮美奂的建筑,令皇宫很有气派,于是林海风想到在皇宫作话剧就最好了。
“表演”天香问。
“是啦,娘亲。皇宫这麽大,空著不是很可惜吗我们可以在皇宫作话剧啦,跳舞啦,唱歌啦,肯定可以引来更多人来看呢。还有那儿有很多好看的壶啦,碟啦,没有人看不是很浪费吗同时皇宫有那麽多房子,改建一下,不就可以让舞会搬过去了”林海风天真的说。
“这个嘛”天香在想,儿子这个想法不错,特别是皇宫空著很可惜的话。自从浪思定都在长浪城后,邺城的皇宫便没有人住了,平时只有几百名士兵在守备,以免有人偷了皇宫的东西。摆在皇宫内的物品,大多是历史文物,件件精美,算得上是优秀的艺术品。不过若是没有人欣赏,再精致也没用。若是按林海风所说,将皇宫交给金花蝶舞会,一来可以令更多人欣赏这些重见天日的艺术品,二来以皇宫作表演场所,必定十分吸引。
“那好吧,娘亲和你爹爹说说。”天香答道。
晚上,天香便向浪思和清梅说。“思哥哥,梅姐,邺城的皇宫没有人住了,不如送给香香好吗”
两人大奇,当初说不住在邺城的是天香,怎麽现在又想要住进皇宫了呢。“香妹,你想住皇宫吗迟点梅姐在长浪城建一座给你吧。”以邱家每年赚取几千万两,要豪气的建一座规模雄伟的皇宫,应该不是问题,清梅确实可以这麽大口气的说话。
“不是啦,香香想将邺城的皇宫建成剧院呢。”于是,天香便将林海风今天所想的事,向两人重复说了一次。
“哈哈,小海风也很聪明呢,懂得善用资源,可惜他的算术差得很,否则可以成为一名好商人。”清梅笑著说。清梅曾经教过林海风算术,但结果气得她几乎吐血。
“奸商才是吧,我可不想王朝又多一只吸血魔鬼啦。嗯,小海风说倒是不错,将空著的皇宫交给舞会,必定吸引很多人去看戏的。只是香香,将这麽大的皇宫送给舞会,会有很多人认为思哥哥偏私啦。”浪思摊摊手的说。
长浪王朝有个很特别的风气,就是任何人都可以在商联会和民论会畅所欲言,夸张点说,就算两会内有人大骂浪思是狗皇帝,只要是有理据,也不会有人被治罪。即使没有理据,负责维持秩序的商会或民会主席,最多说他不尊重别人,失去发言权十五天。
先前将程林封王已经引起不少批评,若果还将偌大的一座皇宫送给周仁和程林的妻子,将惹来更多不满的说话。浪思一向尊重人民的意向,若果一些事会引来众人的反感,浪思是不会去作的。
“嘿嘿,夫君,香妹,将皇宫送给彩霞妹子和慧慧当然不行,不过卖给舞会便不会有人反对了。”清梅奸笑著说。看来,她不知想到什麽敲诈别人的计划。
“将皇宫卖给舞会哈哈,这个主意不错。好,现在朕下令我的商业部大臣,明天到那挥霍的丫头那儿,作你的奸商吧。”“臣遵旨,臣保证将舞会敲诈得一穷二白的。”说完三人哈哈大笑。浪思口中的挥霍丫头,自然就是彩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