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纠结了数月,林欢一次外出归来,在京师城门边碰见了几个熟人。
说是熟人,也不那么熟,少说也有六七年不曾见过面了;若说是陌生人,也算不得陌生,毕竟他的骨子里还流淌着与他们一样的血脉……
他的母亲。
那个因为家贫饥饿,而用一只鸡腿将他哄去阉了做太监的亲生母亲。
妇人已有些老态,明明也才四十出头,就被岁月和苦难压弯了身子。她一手提着一袋子换来的粗粮,一手牵着一个五六岁的女孩儿,背上还背着一个不足周岁的婴儿,像是一头老牛气喘吁吁地走着,神色灰败,与周围光鲜亮丽的行人格格不入。
林欢情不自禁地勒马回身,跃下马背朝老妇人走去。
他穿着东厂番子的服饰,虽然一张包子脸稍显稚嫩,但仍挡不住满身威风气势,行人不由地避让,给他让出一条路来。
干净的靴子停留在自己面前时,老妇人还有些没回过神来,愣了愣,才将受惊的孙女往自己怀中搂了搂,抬起一张沧桑老态的脸来。
而后瞳仁一缩,猛然怔住。
像是见到了什么不可置信的东西,她枯瘦干裂的手剧烈地抖动起来,一眨不眨地盯着林欢,浑浊不堪的眼中拉满血丝。她起着死皮的唇颤抖着,良久才试探道:“欢、欢儿……是你吗?”
“是我,我是林欢。”林欢觉得自己的陈年旧伤又有些泛疼了,一句‘阿娘’滚在嘴边,又被他生生咽下,只说,“我后来回去探过一次亲,可你们都不在了,我不知道你和大哥搬去了哪里,找了很久也没找到。”
他回来过……
自己这个做娘的为了几口粮食将他卖为太监,他却仍回来看望过自己!
妇人淌下一滴浑浊的眼泪,又用粗糙的手背抹去,喃喃地说:“村里发大水,房屋被冲垮了,我们搬去了百里之外的青花县。”
林欢‘哦’了一声,没再说话。
不知为何,老妇人总觉得林欢猜出了什么。当年他们举家搬走,不仅仅是因为涨洪水的原因,更是她怕再见到林欢,怕林欢有朝一日会拖着残缺的身体回来找她,质问她为什么要抛弃他,为什么要骗他……所以,她才带着强壮的长子和那二十两卖儿的银子仓惶逃走。
“欢儿,你别怨阿娘,阿娘也是迫不得已才那么做的。”老妇人越发愧疚,低着头不敢看他,“当年你爹死了,你又吃得太多,阿娘实在养不活……”
“这个姑娘,是大哥的孩子吗?”林欢忽的打断她,蹲下身看着那怯生生、脏兮兮的女孩子,依稀可以辨出大哥眉宇的轮廓。
老妇人擦擦眼泪,点头说:“是你大哥的长女,你进宫第二年……生下的。”
她言辞闪烁,并没有说大哥娶亲的这笔钱,就是他当年的卖身钱。
林欢很喜欢孩子,在东厂时,他也时常会逗沈提督和长宁长公主的女儿玩。他几乎是下意识地伸手去摸孩子的脸颊……
熟料,老妇人却像是如临大敌似的,一把拉住女孩儿细瘦的手腕,将她藏在自己身后护住,仿佛林欢是什么吃人的洪水猛兽。
林欢的手摸了个空,僵在半空中,良久才静静抬眼看着自己的母亲。
老妇人的眼里有尴尬和忌讳。在许多人眼里,太监永远是肮脏的怪物,哪怕这个太监是她亲手送入虎穴的儿子,她也依然忌讳。
身后哒哒的脚步声响起,手下的番子朝他抱拳行礼,恭敬道:“林役长,厂督让您速回。”
“役……役长?”哪怕是乡野村妇,老妇人也该知道这并不是个小官,一时间,她既惊讶又忐忑,更是局促不安了。
“知道了,马上回。”
林欢打发走下属,便见老妇人忽地拉住孙女跪下,颤抖着肩唯唯诺诺道:“大、大人!贱民有眼无珠轻慢了大人,请大人千万莫要责怪!贱民给您磕头!”动作幅度之大,甚至惊醒了背篓里熟睡的幼孙。
“别!”林欢扶住她。
想了想,他从解下腰间的钱袋递到侄女手中,小女孩很胆小,不敢收,他便硬塞在她怀里。接着,他又解下佩刀上的玉饰,甚至连刀柄上的镂金花纹都抠了下来,一股脑塞到小侄女的怀中,而后才摸了摸她干枯发黄的发顶,平静天真地说:“不要怕我,长公主和厂督的孩子,我也是经常抱着玩的。”
一听他竟能抱着长公主的孩子玩耍,老妇人原本伛偻的腰更弯了些,将额头深深地埋入尘埃里,低贱又可悲。
相顾无言,原本是血脉至亲的两方人最终成了无话可说的陌生人。
林欢挠了挠后脑勺,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便起身上了马,挥鞭离去。
东厂,才是他的家,他永恒的归宿。
场内,阿朱端着一碟热腾腾的梨酥饼从膳房出来,见林欢垂着头闷闷不乐进门,便笑道:“怎么啦林役长,这么不开心?”
“阿朱。”林欢抬眼看她,一闻到酥饼的香味,不由眼神一亮,心中的低落消散了不少。
一见他不断咽口水的模样,阿朱便知道他贪吃瘾又犯了,便伸手拿了两个热乎的酥饼给他,递过去道:“喏,给你两个,再多就不可以了,这原是给殿下做的。”
说着,她眼珠伶俐一转,笑眯眯凑过去低声说:“不过你若喜欢,以后我都私下做给你吃。”
林欢接过酥饼咬了一口,被烫得直哈气。
“呆子,慢些吃。”
林欢餍足地眯了眯眼,真诚道:“阿朱,你真好!”
“现在才知道我好啊!”阿朱笑着戳了戳他的额头,哼道,“我家林宝宝还真是个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