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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师 君不见 2341 字 2023-10-04

了身边的男人,整个身体缠在了男友的身上。

“呜汪”大狗露出了凶狠的牙齿,充满压迫性地迫近,男女两人同时发声喊,头也不回的狂奔而去。

大狗露出了不屑的表情,撇了撇嘴,然后咬住了那纸袋,撕开。

几块香喷喷的汉堡正散发着腾腾的热气。

叼着纸袋回来,放在了路离的面前,大狗作了一个手势,路离疑惑地看了看,然后被香味吸引,大口吃了起来。

大狗神情肃穆地坐在路离的面前,尾巴竖起,蓬松的毛发在空中微微颤抖。

“你也吃。”路离递过了一只汉堡,大狗只是摇了摇头,让到了一边。

把所有的汉堡都塞下去,然后吐出了难吃的包装纸袋,路离才发现自己的肚子不再发出奇怪的咕噜声,大狗站起来,转身打算离开,路离左右看看,跟了上去。

大狗沉默地在前面走着,路离哼哼着跟在后面,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心情很快乐。

这段路程并不近,绕过了一条静僻的小胡同,路离发现自己来到了一处垃圾场,气温还低,所以成堆的垃圾并没有发出太难闻的气味,绕过了几座垃圾山,路离看到了在垃圾场的角落里停着一辆车当然,现在的他,其实并不知道这是车。

那是一辆破旧的卡车,看样子有点像是运兵车,前面半截已经被拆卸一空,只剩下了拆不走的巨大框架,后边的车斗锈蚀的全是大大小小的窟窿,卡车上破烂的蓬布还勉强能够遮风挡雨,却也抬头就能看到天月。

大狗带着路离爬进了车厢,路离发现车厢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破布,这些布有些脏,也有些潮湿,但是躺在上面,却是软软的,比在医院里还要舒服。

大狗找了一个角落,身体盘曲起来,路离睁着眼睛看了半天星星,然后敌不住困意来袭,终于陷入了梦乡。

迷迷蒙蒙中,路离发现身边有什么东西在动,他迷糊中醒来,发现大狗正跳下车厢。

路离揉着眼睛,跳下了车,跟了上去。

大狗显然不希望他跟着,对他呲牙咧嘴半天,可惜的是,路离显然还不明白什么叫做威胁,他歪着脑袋,无辜地看着大狗,直到大狗无奈地歪头示意他跟上。

路离踉踉跄跄地跟在大威的身后,在杂乱的小巷里奔行,曾经这里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祥和巷,只是后来大多人都已经搬离,祥和巷也就冷落了下来。现在还住在这里的,大多是没有儿女赡养的老人、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者是好吃懒做的惫懒汉子。

祥和巷晚上没有路灯,天一黑就什么也看不到,住在这里的人也大多不会晚上出门,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罗绮。

罗绮虽然才十八岁,却已经独自生活了五年。

她其实算不上是孤儿,虽然父亲早年去世,但是她还有母亲和弟弟,只是母亲带着弟弟改嫁外地时,狠心把她抛下,只给她留下了这栋老房子和父亲的两万元保险金。而她,也依靠这两万元的保险金,艰难地活到了现在。

她不想成为南方厂子里的纺织工,更不想成为红灯区依门卖笑的应召女郎,想要改变眼下的境况,她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考上大学,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命运。

奖学金、学费减免、稿费、勤工俭学,她用自己能想到的所有办法减免自己的支出,有时候,她还很感激自己的母亲,至少,她没有把所有的东西都带走。

而更难得的是,困苦的生活没有让她堕落而怨恨,反而让她愈发善良而宽容起来。

因为学校要上晚自习,五年来,她基本上每天都要在晚上九点左右穿过漆黑的小巷,每当这时候,都是她最害怕的时候,因为附近经常有小流氓和混混聚集,更时常发生离奇的案件。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发现,每当她放学回家时,都有一条大狗蹲在胡同口的路灯下,在她进入胡同时,默默地跟在她的身后,直到她走进家门,打开灯,关上门才转身离去。

第一次时,罗绮吓坏了,因为那大狗实在是太大了。

但是,渐渐地,那大狗成了她心目中的守护神,几千个日夜,大狗风雨无阻,成了罗绮最特殊的朋友。

而最近,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今天罗绮回来的时候,发现大狗的身边有一个傻笑着的少年,那少年抱着大狗的脖子,在寒风下瑟瑟发抖,那傻气的笑容让罗绮有些紧张,但很快就又平静了下来。只是一个傻子吧真是可惜了,唉。

罗绮走过去,把晚饭时省下来的半块菜饼递给大狗,大狗其实很少吃她给的东西,但这次,大狗却张口咬住,然后转头,给了那傻笑的少年。

少年茫然地接了过来,歪头看着少女,黑漆漆的手在脸上摸了摸,留下了几道清晰的指印。

“走走吧。”罗绮有些忐忑,连忙道。

大狗安静地当先走进了漆黑的胡同,少年踢踢踏踏地跟在大狗身后,罗绮连忙跟了上去。

傻子、女孩和狗一起走在这漆黑的胡同中,谁也没有开口。

、第三章:水晶球、力量与代价

时间回到白天,路离的包被抢走之后,几个混混在附近胡同里七拐八拐,竟然来到了一个和祥和巷很相似的乱糟糟的巷子里,其中一个头发染成五颜六色,发式如同鸡窝的男人是他们中的头头,被称为鸟毛,据说他在西部的家乡了一名十一岁的小姑娘,然后逃到了东部来,凭借狠辣的作风,得到了一个所谓“大哥”的赏识,成了这群小混混的首领。平日里抢个包,调戏下良家妇女,敲诈下老实的学生什么的,纯粹是业余爱好,他们的主业,其实还是那位老大给他们介绍的业务。

不过,他们的业务,大多是在晚上进行,所以白天却是整日闲逛,无事生非。而抢劫路离,只是他们的余兴节目,看这少年双眼茫然,在附近徘徊许久,身上的衣服又光鲜,似乎是外地来南黄的富家子弟,油水应该充足,干脆抢了增加点额外收入。

他们来到巷子里之后,鸟毛说道:“拿来那包,看看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没。”

立刻有一个小混混双手递给他,鸟毛拉开背包的拉链,立刻露出了心神俱醉的表情,一道梦幻般的光线,在他拉开拉链时,就照在了他的面上。

咬了咬牙,鸟毛立刻拉上了拉链,道:“没啥东西,一堆课本衣服什么的,果然是个学生。”

其他几人自然不信,却不敢说话。鸟毛寻了一个借口,把其他几个人都打发走,他们也不信里面会有什么好东西,充其量不过是有点小钱,反正就算知道了也轮不到他们,所以都悻悻地离去。

左右看看,找了一个无人的拐角处,鸟毛再次打开了背包的拉链,伸手进去,掏出了一颗透明的圆球来。

gu903();圆球比台球稍大,通体透明,放在阳光下,还能隐隐看到其放射出来的氤氲光华。在手指接触到那球体的一瞬间,鸟毛觉得有一股电流流过自己的身体,全身上下如同被情人的手抚摸过一般,兴奋地几乎战栗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