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以后就没别人好混的了,若是还有机会见面,希望我们还是朋友。”
萧雨没有说话,李寻欢又大笑着说道:“希望我们不会成为敌人,呵呵,因为我实在不想有你这样的敌人。”
萧雨静静的看着李寻欢,说:“这是我的事,和你并没有关系,你不愿和我同行,是不是怕我拖累你”
李寻欢一愣,但还是微笑着说道:“天下无不散的筵席,我们反正迟早总是要分手的,早几天迟几天,又有什么分别呢”
萧雨沉默着,突然走到马车前,自车厢中拿出三坛酒,每人一坛,道:“我和阿飞敬你一杯。”
李寻欢接过酒坛一饮而尽,道:“劝君更尽一杯酒,与尔同消万古愁。”他想笑一笑,却又弯下腰去,不停地咳嗽起来。
萧雨静静地望了他很久,转过身,随同阿飞,大步而去。天边又霏霏地落下了雪来,天地间静得甚至可以听到雪花飘落在地上的声音。
李寻欢望着他们的身影在风雪中渐渐地消失,望着雪地上那漫长的脚印,拿出了腰间的酒壶,遥遥一举,“朋友,我再敬你们一杯,你们是年轻人,与我不同,你可知道我并不是真的要你们走,只不过你们的前程远大,跟着我走,永远没好处的,我这个人已和倒霉、麻烦、危险、不幸,成了好友,我已不能再交别的朋友了,干。”
但李寻欢的话,萧雨他们自然已听不到了。
那赶车的大汉始终就象石像般站在一边,没有说话,满身虽已积满了冰雪,但他却一动不动。李寻欢饮尽了壶中的酒,拿出了那个木人,抚摸着,道:“你在这里等着,将他们的尸体埋起来,一个时辰后,我会回来。”
赶车的大汉垂下了头,忽然道:“我知道金狮查猛掌力非常,但也是徒有虚名而已,少爷你在十招内就可取他首级。”原来,这个赶车的汉子不是普通的车夫。
李寻欢淡淡一笑:“也许还用不了十招,他还不如虞二拐子。”但李寻欢有一句话没说,虞二拐子,那是偷袭,如果两人联手,李寻欢没有把握,所以先干掉了一个。
赶车的大汉面色很沉重,又说道:“少爷的心思我懂,我知道此事极为凶险,否则少爷绝不会让他们走的。”
李寻欢一笑,转身走入了树林,他又在咳嗽了。断断续续的咳嗽声在风雪中逐渐的消散了。
赶车的大汉眼中泛起泪光,喃喃自语:“少爷,咱们在关外过得好好的,为什么非要入关呢十年了,你难道还忘不了她可是你见到她又能怎么样,这又何苦呢”
雪中的世界,与平时大不相同,萧雨和阿飞寂寞的走在雪中,想要什么武功、财富、权势、名誉,哪个更重要萧雨想不通,他没有目标,他不像阿飞,阿飞只想出名。
突然间,萧雨想起,在李寻欢的一生里,有过一次危险,好像就在那个树林里,自己穿越过来了,有些事情已经改变,保不准李寻欢就要命丧于此。
“阿飞,我们回去,李寻欢有危险。”
第五章蔷薇夫人
更新时间201151621:32:19字数:2518
第五章蔷薇夫人
萧雨和阿飞在雪中狂奔,李寻欢不能死,进而萧雨又想到了林诗音。林诗音的凄美和不幸,永远是一个痛。痴迷的恋情、高雅的气质、纯净的牵挂、缠绵的思绪、刻骨的怀念,无一不让人失神,但她的结局却是悲惨的。
这令所有怜香惜玉的人,都禁不住会责备李寻欢的所作所为,这是李寻欢一生中唯一的一个污点。
萧雨想到,自己既然穿越了,就要给林诗音一个完美的结局,一定要想办法,将她和李寻欢弄到一起。凭借自己现代的经验,这个事好办。萧雨可哪里会想到,古龙世界里的女人是那么好对付的
别说林诗音,等萧雨以后遇到了林仙儿,他就知道,什么叫古龙世界里的女人,小样,玩不死你。
树林里,李寻欢就象条猎犬,他的耳朵,鼻子,眼睛,他全身的每一根肌肉,都已有效地运用,雪地上,枯枝间甚至空气里,只要有一丝敌人留下的痕迹,他都绝不会错过,这么多年来,世上从没有一个人能逃得过他的追踪。
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以前这附近有个小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挑的青帘,所以他也会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
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十年的岁月,会磨平太多的痕迹,昔日的女子还好吗小酒家还在吗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
他看到了,那建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只是青帘依旧,颜色已然不在,栏杆上的红漆已脱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雪地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来。
查猛他们果然在这里。
李寻欢好似一只狸猫,无声无息的窜了进去,马廊前的一根柱子旁,查猛竟正在直着眼睛,盯着他,既不出声,也不动,已然是个死人了。
查猛的尸体笔直的站着,倚着木柱并没有倒下来,他是被一把快剑刺穿了咽喉,查猛当然是准备抵抗的,但等到这一剑刺穿咽喉后,他的招式还没有使出来,这一剑太快了。
“啊啊啊啊”又是四个声音响起,李寻欢迅速地去了后院,只见萧雨站在一侧,手里拿着那把卷刃的破刀,完全是个摆设,扯蛋扯蛋就是搁这来的。阿飞缓缓地将剑从极乐峒的护法童子咽喉上抽出,说道:“萧雨说你有危险。”
李寻欢摇摇头,轻笑:“没想到,你们比我还快。”
当然快了,萧雨可是特种兵出身,论起追踪术,这个世界恐怕没有谁比他再牛了,虽然武功不行,但绝活多呀。不然早完蛋了。
厨房里很干净,有个人被反绑在椅子上,他长得很瘦小,耳边还有撮黑毛。众人对视一眼,就是他。
这时一个老人走了进来,说道:“探花大人,这个人被劫持到此,据说是要拷问的,但他们,”老人一指萧雨和阿飞,“突然闯进来,杀了那几个人,其余的小老儿什么都不知道,小老儿也不敢管。”
“包袱”“什么包袱”
萧雨突然上前一步,“看我的。”
没用两秒钟,这个家伙就招了,看得李寻欢直傻眼,包袱里装的是金丝甲,据说此物是武林三宝之一,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但对李寻欢他们并没有太大用处。萧雨就不一样了,你没用,我有用啊,这么好的东西,穿在身上,那多安全。
“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萧雨唱着,美得鼻涕泡都出来了,鼻子一鼓一鼓的。
“萧雨,别说我不警告你,这件东西也许就是个催命符,你以后行走江湖,可要小心了。”李寻欢给萧雨泼了一盆冷水。
萧雨马上变了个苦瓜脸,不要吧,可惜。要吧,危险。咬了咬牙,管他呢,那是以后的事了,萧雨将这件宝甲穿上了。
当,阿飞一剑刺了过来,吓得萧雨汗都下来了,这也太快了,根本躲不开,子弹还能看见轨迹呢,这剑简直无声无息。
gu903();“果然是刀枪不入。”阿飞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