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节(1 / 2)

陆颐呈把花放在一旁的花丛里,亲了亲姜兰的眼睛,“我什么?”

求婚,亲吻,这才是应该有的步骤。

陆颐呈心稳稳降落,我愿意三个字比什么都动听。

落日马上要沉入海底,一半天空是紫色,一半是淡蓝色。天上挂着几颗明亮的星星,隔着车窗都能看见。

姜兰道:“你怎么都不告诉我一声。”

陆颐呈笑了,“告诉你那还叫求婚吗。我就是想给你一个惊喜,没有特别差劲吧,我表现的怎么样。”

“可好了,”姜兰给陆颐呈拍了拍裤子上的土,“你看你裤子都脏了。”

陆颐呈一脸笑意:“没事,脏就脏呗。”

虽然还没有订婚,但是两人之间已经多了一层看不见的联系,他们现在是未婚夫妻了。

陆颐呈道:“我这一身好热。这节车厢真是太香了,我鼻子痒痒的。”

姜兰没忍住笑了一下,“你干嘛弄这么多花,一车厢就够了,我还以为你就在那扇门后面。”

陆颐呈觉得花多了好看,而且他想给姜兰一点准备时间。这条路很长,以后的路更长,如果姜兰不想嫁给他,看见那么多的花,应该也知道他要做什么,她可以扭头就走。

求婚不成功的话,以后再来一次,陆颐呈不怕丢人。

不过,姜兰能过来,他很高兴,姜兰把门打开,他等到了人,而不是空气。

紧张死了,陆颐呈穿了白色西装,和姜兰的是同色情侣装,帅是帅,但是很热。

到终点站还有一会儿,陆颐呈把座位上的花搬空了,拉着姜兰的手坐了下来。

车厢里一阵一阵的花香,一片红色花海,求婚要用红玫瑰,看着就忍不住多想。两人人独处,难免紧张。

姜兰看着陆颐呈就忍不住想笑,陆颐呈也是,“那个我还有个戒指,你给我戴上?”

求婚戒指自然是一对。

陆颐呈从裤子口袋里摸出另一枚对戒,比姜兰的那只大一圈,姜兰给他戴到了左手的无名指上。

比一下还挺般配的。

这样以后牵手的话两只手可以拉在一起,左手牵右手。

虽然只是戴了枚戒指,但陆颐呈感觉,这枚戒指连着他的心脏。

他心跳的好快好快,都忘了把手缩了回来。

姜兰看陆颐呈左手上还戴着小皮筋呢,“你把皮筋摘了吧。”

陆颐呈道:“摘了干什么?”

因为不好看啊。

姜兰:“都有戒指了还要什么皮筋。”

戴小皮筋是告诉别人他已经有女朋友了,现在有了戒指,就用不到小皮筋啦。无名指的戒指比小皮筋管用。

姜兰也不检查陆颐呈平时戴不戴小皮筋,但陆颐呈的确是戴在手上就没摘过。

他看了看,觉得还挺好看的,左手皮筋,右手戴手表,正好的,“我都习惯了,摘它干嘛,再说了以后要是出去吃饭,你没带头绳怎么办。”

不还是得用皮筋。

陆颐呈想的也不无道理,那就戴着吧。

姜兰戴戒指就好了,这么显眼的戒指,别人一看就知道她被求婚了,她现在是陆颐呈的未婚妻了。

俩人在这儿傻笑半天,终于,于挽秋给姜兰发了条信息,[看完风景了吗,还回不回来了]

姜兰立刻收起笑意,“于老师找咱们了。”

不用问,于挽秋肯定早就知道,姜兰有点不好意思,怕一会儿于挽秋问她什么,结果回到车厢,于挽秋什么都没问。

就淡定地坐在那儿吃零食喝酸奶呢。

真是年轻人,姜兰待了四十多分钟。

她结婚那会儿,陆双辰问她要不要嫁给他,什么都没有,于挽秋就答应了。

真实草率了。

“于老师,你怎么光帮着陆颐呈呢。”姜兰耿耿于怀这件事,明明于挽秋知道她想和陆颐呈求婚的啊,是不是把这事告诉陆颐呈了,所以陆颐呈才跟她求婚了。

这于挽秋真的愿望,她当妈的,能帮陆颐呈到这份上已经不容易了。

把好朋友的秘密说给她男朋友听,这可不是人干的事儿。

于挽秋道:“等你什么时候成了我儿媳妇我就只帮你了。”

姜兰现在还有点不好意思,她答应陆颐呈求婚了,但是她妈还不知道呢,“我只是答应陆颐呈要嫁给他,可没说什么时候嫁给他。”

陆颐呈一点意见都没有,求婚成功就够他开心的了,别的事还不敢想。

不敢想。

陆颐呈道:“要不要和谢老师姜叔叔说一下。”

姜兰给谢云珍打了个电话,陆颐呈非要坐姜兰旁边,视频一通,陆颐呈先打了个招呼,“爸妈,你们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