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处模式不一样,她也习惯了。
“行呀,”于挽秋以前拍戏来过这儿,吃的东西是多,这边人说话口音也不同,民风民情极好。
姜兰开车,于挽秋眯了一会儿,再看手机,有好几个未接来电。都是陆颐呈打过来的。
于挽秋怕有什么急事,赶紧回了一个。
陆颐呈声音特别着急,“妈,姜兰呢,你们怎么都不接电话。”
“找姜兰干嘛……姜兰在开车啊,谁一天到晚把手机挂脖子上等你电话。”
陆颐呈一噎,于挽秋又道:“你声音怎么怪怪的,感冒还没好?”
陆颐呈才不会说自己差点急哭了,只能顺着于挽秋说下去,“嗯,感冒还没好利索。”
“打这么多电话干什么,东西忘了,”于挽秋真是服气,这刚上车,还没半小时呢,就巴巴打电话过来。
陆颐呈是忘了东西,他一颗心丟这儿了。
他不好和于挽秋说,当着于挽秋的面更不好问姜兰是什么时候想起来的,只道:“嗯,忘了点东西,我前一站下车,然后再坐车过来,你们等我一会儿。”
于挽秋放的外音,姜兰攥紧方向盘,眼睛还看着前面的路,“陆颐呈,忘了什么等我给你带回去就行了,你别过来了。”
陆颐呈:“很重要。”
姜兰说一不二,“你等我给你带回去,我和于老师才不会等你,你要是敢过来,我就生气。”
陆颐呈抿紧唇,还是执拗地说忘带的东西很重要。
姜兰:“我真的生气了。”
陆颐呈妥协道:“……我不去了,你别生气。”
姜兰失忆之后就再也没用过这招,现在想起来了倒是得心应手,陆颐呈很怕姜兰生气。
至少现在和他说话就证明没事,但想起来之后不应该很想他吗。
怎么一点都感觉不到。
姜兰安抚了两句,“有什么事回去再说……你好好待着,到家之后发个信息。”
陆颐呈道:“你给我的东西我还没看完,姜兰……你早点回来。”
早点回来,这是陆颐呈唯一能当着于挽秋说的隐晦的爱意。
于挽秋听得一头蒙,“到底忘了啥啊,说半天不说重点。”
陆颐呈快烦死了,“我把手机充电器忘了。”
怎么不把脑袋忘了。
一个手机充电器还回来拿,于挽秋道:“自己买一个得了,挂了啊,姜兰开车呢,我困死了。”
说完,于挽秋就给挂了。
姜兰笑了一下,她其实有点不知道怎么面对陆颐呈。
她是爬完峰驼山第二天那个晚上想起来的。
做了很多梦,颠三倒四,半夜醒来,陆颐呈浑身发烫,她来不及深想,就带陆颐呈去了医院。
恍惚间记得,有一次她生病,徐想拿她手机给陆颐呈打了电话,陆颐呈从宿舍赶过来,衣服特别乱,带着她去医院。
然后,那些记忆就像开了闸的水库一般,一涌而出。
看着闭着眼的陆颐呈,姜兰有种很熟悉的感觉,和在小吃街见到他那次不一样。
她记得去见于挽秋前发生的所有事。
当时陆颐呈实习,姜兰也在找实习工作,两人也就晚上和周末见一见。
姜兰很着急,在b市上学生活,物价都比别处贵。
陆颐呈总是说什么之后怎样怎样,姜兰心里压力特别大。
一方面,她自己就是个孩子,还没到结婚的时候,另一方面,她很喜欢陆颐呈,不和陆颐呈结婚和谁结婚呢。
马上就毕业了,陆颐呈说有空带她去看他爸爸妈妈。
平时在一起的时候,姜兰总说谢云珍和姜保国,但陆颐呈很少提自己的父母。
姜兰也不敢问,就怕问出来伤陆颐呈的自尊。
在一起的那段时间,姜兰一直以为陆颐呈家里很穷。
当时大学生都流行穿带各种logo的鞋子,一双八九百上千,衣服也是。
尤其是男生,爱鞋如命,但陆颐呈的鞋子从来没有那些。
也不是没怀疑过陆颐呈家里有钱,比如没吃过小吃街,路边摊,在一起第一个礼物很贵,出去玩也很大方。但是他衣服也很简单,半袖休闲裤,姜兰给他买的衣服穿的次数最多。
出去玩大方是大方,但从不剩饭,姜兰吃不完的他全给吃完。
食堂吃得也很开心,而且,高中的时候,两人没在一起,有时候姜兰还给陆颐呈带小零食。
他太可怜了,那些小零食一样都没吃过。
姜兰都不敢和家里说自己搞对象的事,怕谢云珍不同意。谢云珍想让她找一个知根知底的,她大三的时候,谢云珍还给姜兰介绍她同事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