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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豫澜市清镇林家村,离末世爆发前两年。
“仔,出去打工呢?”
“是呢,咱这里四面环山的,也种不了地,上个月小月她妈生病,都去不了医院。这样下去,不行啊。”回话的是个身材结实又有些憨头憨脑的汉子。这会儿,他就背着一个黄白条纹的尼龙袋,正要爬上村里这辆唯一通往外界的交通工具。
“仔,不是我说你,你和你爸妈认个错就行。阿凤是个二婚,还有个儿子,不配你。”
“叔...我不是不认错,但小月是我亲闺女,我不能让我爸妈看不起她啊。上次,小月给他们脸上打的那巴掌印,我心疼啊。过两年,我爸妈对小月好点了...算了,不说了,叔,我走了。”
“镇上?”车里的李婶问他。这车是李婶他们家的,每天一趟跑镇上,算是自家经营的公交。
“嗯。”
“两块。”
林仔从兜里摸出两块钱,他抓了抓背后的行李,这回,却是想着多少得赚一点钱才回家。
林仔一走就是半年,他再回来的时候,穿了一身廉价的西装,但仍旧让家里的妻儿高兴的不行。小月本有些认生了,但到底血脉相连,很快又和他亲热起来。
在家呆了几天,林仔留下了五千块钱,又出门了。
半年后,林仔又回来了。这一回,他穿的更好,甚至开了面包车,里面放了很多礼物。
林家村的人都说,林仔在外面发财了,当了大老板了。同村的人跑到他家里,他们向他推荐一个个年轻体壮的小伙子,希望林仔能带着他们发财。
那一晚,林仔抽了五包烟,整个人烟熏火燎,眼睛血红。第二天早上,有人送来一些礼物,他们小心翼翼,搓着手背,带着讨好和小心。
林仔摸了摸小月的头,然后拍了大腿,“都跟我走!”
然后,林仔带着这些人出了门。但这次,好景不长,才不过半年,警车带着呜咽之音,出现在了这座小山村。
林仔,成了通缉犯。他涉嫌杀人,抢劫以及绑架。
这个家,一下崩溃了。小月和阿凤成为了这个村里让人议论和嫌弃的对象,他们将她们当成一个污点。他们村,从来没出现过这么丧心病狂的人。
她们家的门口,甚至天天被人泼屎尿,妇女们指着阿凤骂骂咧咧,如同她是一切万恶的源泉。
阿凤是个有些发胖的中年女人,她受不了这些。一开始,她会和她们打架,撒泼似得的打架。头皮被扯破了,嘴角出血了,都不在乎。她大声哭嚎着,咒骂着,却没有眼泪流出来。也有时发疯一样,半夜三更跑到别人家门口去泼脏物。
但她在乎小月,每次,才七岁的小月被惊吓的大哭的时候。她的心,一下就软了。她失去了所有的力气,红了眼眶,任由那些妇女把她按在地上打,她们怨恨她的丈夫把她们的亲人带上了不归路。
后来,她有些疯了,大概疯了才能让她活下去。看到那些人的时候,她会把小月放在床底下,她说:“别出来,别动。闭上眼睛,只有我叫你的时候才能出来。”
此后两个月,林仔抓到了,同时还有他的同伙。
他们被宣判的时候,在法庭上,林仔最后一次见到阿凤和小月。在他被宣判的时候,阿凤大声咒骂他,甚至冲上去,要咬他。
林仔剃了光头,他的手臂上有了纹身。甚至,他的一只眼睛因为在逃跑的时候跌倒,被工地上的一根钢筋刺瞎了。原本憨头憨脑的林仔不见了踪影,他带了凶气。
但即使这样的林仔,在看到阿凤和小月的时候,依旧哭的昏死过去。
四个月后,末世爆发,监狱发生暴/乱。
林仔已经不叫林仔了,他叫光头哥。他跑了出去,带着唯一的一张照片留做念想。
他要回去,找到他的妻女。他的目的地,从来不是方舟救援基地。
......
末世爆发前一个月。
“大牛,发工资了。”
“嘿嘿,你还真别说,这老板给钱爽快。不像我之前的那个老板,结钱的时候那叫一个拖拉。非得我们爬到楼顶说要跳楼,记者都引来了,他才慢吞吞答应给钱。”罗大牛拧了拧自己被汗浸湿的背心,笑道。
旁边的工友呸了一声,骂骂咧咧道:“哪里啊,那是之前。听说大半年前有个叫林仔的自己带队干工地这块,但拿不到钱,逼急了他,把老板给绑架了,后来说是老板给他弄死了。再后来接手这片工地的老板,哪里敢再拖欠工资,就怕再遇到不要命的人。”
“嘿,倒是便宜了我们。”闻言,罗大牛笑道。
领了钱,中午的时候,工头甚至自己掏腰包请他们喝啤酒。
“今天怎么有这么好的事儿?”罗大牛喝着冰啤,问旁边的人。
“嘿,好像说是有个局长过来视察呢,工头就想我们待会儿干的起劲儿点呢。”
果然,待会儿工头说起了请客的缘由。并嘱咐他们,表面功夫要做好。
下午三点多,局长姗姗来迟。
但首先下车的,却是抱着一只波斯猫的局长夫人,而后才是局长。罗大牛看到,工头就像是哈巴狗儿一样,舔着脸就贴了上去。
罗大牛羡慕的看了看局长,又看到局长夫人。他不会什么文雅的词儿,只觉得这女人,骚气的很。
姜萍萍讨厌工地的尘土飞扬,心情尤其不妙。于是,当她看到一个浑身冒着汗臭味的男人死盯着自己胸部的时候,怒气被全然激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