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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说起来,叶家早在清末的时候就已在重庆的商圈里崭露头角,生意做的最大的时候整个四川省的布商都要唯叶家马首是瞻,然而民国之后因为当家人一些错误的决断,又逐渐没落了,尤其近些年时局越来越差,生意也越来越难做,叶家如今的铺子只剩下二十年前的十之一二,收入不过勉强维持着上等人的体面罢了。而这黄三爷与叶家正正相反,听说他年轻的时候还在叶家做过小工,他是这十年里才出头的,并且迅速崛起成为了重庆的大佬叶荣秋是顶顶瞧不上这位大佬的,因为他认为黄三爷发的是国难财。越是乱世,烟酒赌博的生意就做是好做,多少人倾家荡产贩儿卖女就为了换那一口大烟的快乐,而政府分身乏术,腾不出手去管这些家伙。因此黄三爷靠着这些勾当当上了呼风唤雨的人物。

叶荣秋瞧不上黄三爷,可偏偏黄三爷很瞧得上叶荣秋。许是坐的位置高了,眼界也变得高了,多少投怀送抱的美人黄三爷都不肯要,偏偏就看上了难啃的硬骨头叶荣秋。

是的,他看上了叶荣秋。黑狗第一次听见的时候可觉得新鲜:男人也能看上男人墙上凿个洞也能杵,为啥非得杵男人的屁股眼子

黑狗是黄三爷的一个得宠手下,他在这里,就是黄三爷派他来的。黄三爷让他看住了叶荣秋,把他每天做的事、去的地方、见的人都汇报给自己,如果叶荣秋和什么人太亲近,不管男的女的,黑狗都可以用三爷的名义给那人点教训,让那人从此再也不敢在叶荣秋面前出现。

如今黄三爷坐大了,想在重庆活下去的人都得畏着他,叶家也不例外。他想要叶荣秋,不管是生的熟的,完整的还是零散的,勾勾手指就能办到。可他偏不,他要一点一点的打散叶荣秋的傲骨,直到他心甘情愿地跪在自己脚边做自己的禁脔。

而他之所以派黑狗来执行这个任务,因为他觉得黑狗是最适合的人选。黑狗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是一条恶犬,而且是野生的藏獒,他凶狠、不通人情,对于任何事情都漫不经心,他没有执念,从来没有见过他为了一个人、一件东西而上心过。

看得出叶荣秋已经很生气了,但是他的涵养让他克制着,恶狠狠地剜了眼黑狗,就坐上了已在路边候着的黄包车。

黄包车起驾,叶荣秋不紧不慢地在后面跟上。坐在车里的叶荣秋余光瞥见后面那个晃晃荡荡的身影,用标准的重庆话小声骂道:“龟儿子。”

黄包车在一家茶馆门口停下,叶荣秋走下车。茶馆的门口有一个卖报小童正在吆喝:“大事件大事件战场前线情报上海沦陷部队征兵征粮支援前线”

叶荣秋用力地皱了下眉头:“连上海也沦陷了”他掏出一个铜板,从卖报童那里接过报纸,进了茶馆,往楼上雅间去了。黑狗没有跟上去,在茶馆前坐了下来,又点上了一根烟。

今天叶荣秋约了一位老同学在茶馆里见面。这位老同学名叫冯甄,是叶荣秋难得看得入眼的人。冯甄家境平庸,但是文采斐然,在大学时曾是诗歌社的社长,叶荣秋很欣赏他写的诗。两人约好了今日一起吃晚饭,冯甄会带上自己最近的诗集,再顺便聊聊最近发生的国家大事。

叶荣秋到的时候冯甄还没有来,于是他拿出在楼下买的报纸看了起来。

战报其实只占了版面很小的一块,如果有捷报的话倒是可以占一整个版面,可惜没有胜仗从战争开始到现在,连连败退,几乎没有打赢过一场仗哪怕是小小的一次交火。

叶荣秋看得气闷,随手将报纸丢到一边。老同学不来,他没有事可做,便胡乱地想起了心思。

他想起了自己第一次遇见黑狗的情形。

那是两个月前的一个晚上,他和朋友在火锅店里吃完火锅,走到楼下,他的脚夫拦住了他,示意他晚一点出去,因为门口有人正在闹事。

两分钟以后,外面的动静平息了,他在仆人的保护下出了茶馆,看见外面令人惊心胆战的狼藉景象。闹事的一共有六个人,其中五个人都如同烂肉一般躺在地上,满地都是血,有的人头脑还汨汨往外冒血,让他疑心这些人是否都已经死了。只有一个人还站着,那人靠在墙上,一只手里提着一根沾满鲜血的钢棍,另一只手里捏着一根烟,时不时吸一口,然后长长地吐出一口烟。

仆人小心翼翼地护送着他走进那人所在的巷子,从那人面前走过的一瞬间,他侧目看了那人一眼,这才发觉那人脸上身上也全都是血。然而那人的表情很安逸,眼神空洞麻木,仿佛他身上的血不是他流的,地上躺着的人也不是他打的。

叶荣秋忍不住心里的厌恶,在擦身而过的瞬间冷冷地说:“有本事就去打日鬼子。”他倒是骄傲地很,并不畏惧这罗刹,可他的仆人显然怕极了,听到了少爷的话,缩起脖子加快了脚步护着少爷往前走,生怕黑狗尚未打得痛快。但是黑狗并没有与他们为难,仿佛根本没有听见这句话一般,依旧寂寞地抽着烟。

走出了那条巷子,叶荣秋又不屑地补上了一句:“垃圾。”他自是不会承认,他心里其实也是有些害怕的。

后来叶荣秋知道,那天晚上的那个男人就是黑狗,并且他从仆人那里得知,那晚是黑狗一对五,而他是最后唯一站着的那个人。

叶荣秋打心底里厌恶这些成天斗狠逞凶的流氓混混,他心想,这些人活着还不如死了,就应该让他们去战场最前线堵日本人的子弹眼。叶二少爷也厌恶日本人,因为日本人搅了他修身养性的清静。但是如果叫叶二少爷上阵打鬼子,他也是不愿的。因为他自命不凡,自以为是上人,他的命金贵的很,这些有伤性命的事情应该交给那些下人去做譬如黑狗,譬如黄三爷,譬如马路上千千万万嘈杂的、令人生厌的家伙。

想到这里,叶荣秋忍不住又拿起报纸看了看。上海沦陷。沦陷这两个字让他觉得心里有点堵。

叶荣秋在茶馆里等了将近半个小时,冯甄还没有来。按理说冯甄应当是一个守时的人,并不会迟到那么久。他想起蹲守在楼下的黑狗,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于是赶紧跑下楼去。

茶馆的门口闹哄哄的,人群围了个圈,不知在围观什么。叶荣秋拨开人群走了进去,看清里面的情形,顿时倒抽了一口冷气。

冯甄倒在地上,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嘴角还有淤血。他的眼镜落在一旁,眼镜腿儿断了一条,一边的镜片碎成了蜘蛛网。黑狗骑在他身上,笑嘻嘻地将手里点燃的烟往冯甄嘴里塞:“来噻,吸一口,巴适地很。”

叶荣秋气得发抖:“你住手”

黑狗回头,看见叶荣秋,又笑了起来,指着叶荣秋对冯甄扬扬下巴:“喏,三爷看上了他的屁股,叫我来看管他的屁股,莫叫别个碰了。你晓得不晓得,往后就离他远点。”

顿时所有围观群众的目光都聚集到了叶荣秋身上,包括冯甄,也诧异地盯着叶荣秋。叶荣秋只觉被人当众狠狠抽了一巴掌,一阵天旋地转,脸火辣辣的疼。他瞬间起了扑上去狠狠掐死黑狗的念头,然而他是个有涵养的读书人,做不出这样的事。

叶荣秋涨红了脸勃然大怒道:“你闭嘴龟儿,回去告诉黄三,叫他滚球我叶三跟他势不两立”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章重写了一下,因为不是女王受写的不顺手啊果然还是傲娇女王受什么的最称手了

虽然主角看起来好像跟小生生从前刻画的主角没什么区别,但是小生生保证这次是有区别的故事讲的是主角从没心没肺的恶徒以及傲慢的少爷成为英雄的成长过程

第二章

叶荣秋平生头一次面前丢了这样大的人。读书人的脸皮都很薄,他受不了别人的指点,撂下一句狠话后,也顾不上被黑狗压在地上的冯甄,推开人群转身就走,简直就是乱晃而逃。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荒唐的事,男人和男人之间的事情他并不是没有听说过,可他惯来瞧不起那些腌臜的人,更不会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是有未婚妻,未婚妻在武汉,等到明年他就要和她结婚。黄三爷的行为和黑狗的语言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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