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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暴君 镔铁 2268 字 11个月前

上了火箭,可以一飞冲天。

当然,作为美国大名鼎鼎的“恐怖大王”,小说界的泰斗,斯蒂芬-金也绝对不会轻易就给人,尤其一个默默无闻的新人做什么点评可是易飞扬就是要赌一把,毕竟这部小说可是从未来斯蒂芬-金的电影中改编来的,怎么说也该有“共鸣”吧

打定主意,易飞扬起身,细致地将书稿整理好,这才觉得浑身乏力,疲惫不堪。

不行了,要不补充补充能量才行。

易飞扬走过去打开破旧的冰箱,从里面取出鲜鸡蛋,拿出玻璃杯,一连串打了十个,将玻璃杯装的满满的,然后随便用筷子一搅,仰起脖子一口气喝光。

一口气喝光十个生鸡蛋是易飞扬前世养下的习惯,就像很多人喜欢早上喝咖啡一样,他喜欢喝生蛋。这种习惯很具有营养性,对于补充体力更是效果显著。

喝完玻璃杯的生鸡蛋以后,易飞扬深吸一口气,开始伏地做仰卧起坐。

一开始他是双掌齐做,然后是五指撑地,再然后是两指撑地,到最后,一只手背在身后,单手撑地一下,两下,三下他双臂肌肉贲起,四肢勾勒出一种矫健的美。

足足做够了五百多个,热身完毕的易飞扬这才纵身跃起,在狭窄的房间内打起拳来。

只见他气沉丹田,力贯双臂,慢慢地一步踏出,然后猛烈击出一拳。刚开始,那拳头无声无息,似乎没有多大力道,可是随着他步伐的加快,那拳头开始带出风来,呼呼作响。

胖子高家宝正在床上挠屁股,易飞扬一崩拳打在了支撑他床铺的板凳上。

“喀嚓”一声,板凳裂开,倒霉的胖子像滚地葫芦般从床上滚落下来,啪地一声,脑袋狠狠地磕在了地上。

“哎呦,我的妈呀”胖子揉着脑袋,“这已经是第十次了我的脑袋再也经不起你拳头的考验”

高家宝对于易飞扬每天早上练拳十分抱怨,因为每次易飞扬一发飙,就会殃及他这条肥鱼。他已经很苦恼地从垃圾堆找了数个板凳来撑床,搞得连路边的乞丐都以为他是做二手家具回收的。

“不好意思肥宝,我刚才用力重了些。”

“不是你刚才用力过重,是你一向用力都很重我真不明白,你拳练这么好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相反,练得越勤,肚子饿的越快,比如我”

咕咕胖子的肚子开始打鼓了。

“不说了,搞点吃得先”胖子打开冰箱,然后就看见里面几乎是空空如也,再看旁边一摞的鸡蛋壳,不用说自己才买不久的鸡蛋都装进了易飞扬的肚子。

胖子苦逼啊,“我现在才知道,咱俩为什么总存不着钱了,就你这种喝鸡蛋的方法,就算我是百万富翁也养不活你啊”

“履敲炊喔墒裁矗也皇歉懔袅思父雎穑俊币追裳镉妹聿磷帕乘怠gt胖子看看冰箱内的几颗“剩蛋”。

“你看什么呢”

“我在研究这是鸡蛋,还是鸽子蛋”胖子认真地说。“不管了,先打几个荷包蛋再说。”胖子收拾东西来到走廊公用的厨房,对面居住的是一帮印度阿三,此刻一个阿三正在做香喷喷的“咖喱鸡”。

考,一大早就吃咖喱鸡,也不怕上火胖子吸了吸鼻子。

对面印度阿三很友好,指指自己做的菜,对胖子说:“嘿,朋友,要不要来一点”

胖子捂着嘴,“我怕辣”然后指指自己的鸡蛋,“我喜欢吃这蛋蛋地干活”

印度佬点点头,竖起大拇指:“蛋蛋好,有营养。”

咕噜噜,水滚了,胖子开始打荷包蛋。

等印度佬进屋去的时候,胖子蹑手蹑脚过去,“哇,烧手”咬着牙,把那咖喱鸡连锅一起端了。

“阿扬,快点,有好吃的”胖子很仗义地招呼易飞扬。

“哪里来的”

“有得吃就吃,别管那么多”

两人狼吞虎咽,很快就把一锅咖喱鸡消灭的干干净净。

外面印度佬正在大骂:“哦,狗屎偷我的咖喱鸡就算了,连我的锅也一起偷”

卧室内,“你该不会是”易飞扬惊讶地看着胖子。

胖子:“嘘,小声点”开始毁尸灭迹。

吃饱喝足以后,易飞扬甩开衣服,动作潇洒帅气地对着镜子穿上

第六章我,就是上帝

希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一天,两天,三天,四天

仿佛真得被胖子的乌鸦嘴说中了,自从易飞扬将小说稿子寄给斯蒂芬-金以后,就如同石沉大海,没半点动静。

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原本还信心满满的易飞扬开始有些担心了。

怎么回事儿

是不是没寄到

还是对方根本就没把自己当盘菜

易飞扬开始坐立不安。他想要打电话过去询问,却不知道对方家中号码,他想要亲自登门拜访,却觉得这样做太过唐突。

怎么办易飞扬使劲儿挠头皮。

胖子原本就不太看好这部一夜创作而成的“鬼小说”。便宜没好货啊何况自始至终胖子都不认为易飞扬有写小说的才华。

能写小说的大多数都是“文曲星”下凡,阿扬这么能打,应该属于“武曲星”一类,文武殊途,还是劝他别做白日梦了

易飞扬不服气,他不顾胖子的劝阻,心说,一本不行,那么自己就多写几本。于是他发了疯似地埋头创作,将自己原本保留的两部经典和也都给创作了出来。

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叫德里的偏僻小城,四个一起长大的男孩子决定凭借自己的力量去完成一件非同寻常的正义任务,他们团结一致,并肩作战,终于很勇敢地做成了这件甚至可以称之为伟大的事情,事后,他们都得到了一种神奇的力量作为对他们的报偿

前世易飞扬看这部戏的时候,是在烟雾缭绕,汗味充鼻的录像厅,那时候电影名字不叫,叫做,录像厅老板宣传是美国科幻大片,忽悠了不少人进去观看,最后都觉得很坑爹,可是易飞扬却觉得影片很有味道,虽然缺乏视觉冲击,可是故事性很强。

相比诡异中的友情,就显得有些恐怖和神经质了。据说这部小说是前世斯蒂芬-金根据自己的亲身死亡经历写成的,主要讲一个人半夜回家在路上遇到“鬼”的故事。俗话说得好,越是未知,越是可怕,在这大雾弥漫的夜晚,你遇到的家伙到底是鬼是人不禁让人思考自己过去的生活和人生。

可以说这两部戏前世可都是不错的电影,尤其那部更是斯蒂芬-金第一部在网络上发布的小说,一经问世,点击量就破亿,使得美国网络文学大跨越。

整整三天时间,易飞扬几乎是不吃不喝,日夜写作,当他把两部短篇小说创作完毕的时候,整个人蓬头垢面,几乎瘦了一圈。

作为好友,胖子心疼啊,他不明白易飞扬如此坚持到底是为了什么。

易飞扬没多说什么,继续把新写成的小说邮寄了出去,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这么多小说,就算惊不动斯蒂芬-金,也要砸死他

斯蒂芬-金被砸死了没有,易飞扬不知道,他只知道这两本小说邮寄出去以后,又是石沉大海。

美国啊,他妈狗屁的梦

易飞扬仰天大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