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的话没出口,她的心里已经升腾起疑团,说实话,关于女子的内衣衫,说起来真的很是蹊跷。
易经里好像说:“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男人上身穿衣,下体着裳,裳里面也不是光光的两条腿,里面有“胫衣”没有裆,只有两个裤管遮住两条小腿。女人就只穿遮盖住一切女性特征的宽大袍子,偶尔也穿胫衣。
胫衣到汉代时有了裆,据说是因为霍光要让当皇后的外孙女独享皇帝的恩宠,以便能生个皇子巩固权位,有些好事之徒为了迎合他,让宫女们都穿上了有裆的“穷裤”,以此防止皇帝动不动就跟她们行“周公之礼”。霍光的希望最终落空了,不过,底层老百姓很喜欢穿这种有裆的裤子,它方便行动,方便干活。
史书上说,南北朝时期的胡女,短褶及臀,腰间束带,底下穿宽口飘飘的裤子,英姿飒爽,唐初女子可能就是受她们影响,喜欢穿紧口裤和皮靴,俏丽可爱。
但是,女子的贴身衣衫,似乎一直只有白绫中衣、各种纨绔或亵裤,有的再贴身穿一个肚兜,或者戴上抹胸,有时,为了不让胸乳成为负担,还特意用白绫把胸脯裹起来,那种憋闷的感觉,是相当难受的这还是大户人家,小家小户可没那么好的条件,也没那么多讲究,女子在罗衫里会穿个小夹背,石榴裙里,可就没什么可穿了。这样的状况,似乎已经不止千年了,却从来没有人想着要改变些什么。
记得那是四年前的一个夏日,有一回秦家妹妹来家里玩,因为天热出汗多,自己就让小晴准备了热水让她沐浴更衣,秦家妹妹出水时说要穿“女儿娇”,那时自己跟小晴都莫名其妙:“什么女儿娇,做什么用的”
秦家妹妹后来把她脱下的内衣衫给她俩看,并且说最近成衣铺里这种女子衣衫销路非常好,那天之后,自己让小晴偷着去成衣铺买了两套“女儿娇”,一试之下,果然非常贴身,尤其是夏日里穿着,比白绫中衣可凉爽多了虽然想到衣裙之内只穿着那么点遮羞之物着实羞人,但仅限于闺房之中啊。之后不但自己习惯了穿着这种内衣衫,连娘都穿上了,后来娘还说爹爹也穿上了“男儿健”据说是男子特别的内衣裤。
“你说那是你做出来的”凝珮只觉自己脸蛋烧得慌,自己现在身上穿着的贴身衣物,居然来自眼前这个男人的主意,世事,好像太过奇妙了
“是,没错,那是我到大同边关第二年制作的。”当时只是希望血狼军士们穿上贴身的短裤更好的保护要害之处,那种犊鼻裤太宽大,不利于行动,大张他们就提到了女子日常干活的不便之处,于是自己才又制作了女子的内衣衫,交由教内的成衣铺裁制销售,最初只是一些经常劳作的底层女子喜欢,价廉物美,但后来居然越来越多的闺阁千金、豪门贵妇喜欢这个,款式花样也就越来越多,还弄出了一个“女儿娇”的名头,“生民”也就此多了一条生财之路慕轩原本想把后世的文胸搬来,只是文胸里那种钢丝在这个时代炼制的成本太高,他最终选择了比基尼样式,“后世的女子有非常丰富的内衣衫可以选择,比男人的选择多多了。”这是在不论怎样的社会里男人们永远无法改变的事实,羡慕不来的。
“你真的来自后世”凝珮上上下下打量他,似乎是第一次见到他,“那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慕轩看她不再拿看精神病人的眼光看自己,反倒是一脸好奇之色,忍不住诧异道:“你相信我是五百年后的人了”
凝珮非常郑重的点点螓首,说:“我相信我认识的方慕轩绝不会拿这种事欺骗别人,就算会,也编不出这样离奇的事来啊”
多么聪明的女子啊多么伟大的比基尼啊终于证明我的清白了呀慕轩有泪奔的冲动。
“在那个世界,女子是怎么生活的是不是还像现在这样”对这个话题,凝珮有极大的求知欲,眼眸中的渴望清晰可见既然女子在内衣衫上就有那么多选择,那其他方面是不是也该有什么变化
慕轩微微一笑,说:“我会慢慢告诉你这五百年里发生的许多事,但先让我告诉你关于我的一切。”
第九集爱恨就在一念间
更新时间20123318:51:56字数:6296
慕轩说他原名原慕轩,出生在五百年后江南无锡一个名叫芙蓉镇的地方,父亲当过兵,在他上高中时车祸去世;母亲是教师,因身体原因办了病退;他还有一个姐姐,接母亲的班做了老师,姐夫是个木匠,外甥女已经三岁了。他曾经在上海读法学,中间因为特殊原因当过一年兵,在大学的最后一年,他陷入了与曾嫣菲的热恋,这段感情以痛苦收场,他还永远失去了成为法律工作者的权利。嫣菲远走美国,而他大病一场,等痊愈之时,准备与一直倾心于他的红粉知己练梓峪开始另一段感情时,偏偏又遇见了让他爱恨交加的嫣菲,就在三人陷入痛苦之时,嫣菲的生命遭到莫名的威胁,而为了保护她,他最终竟然被他曾经的生死弟兄偷袭而亡
他再次有知觉的时候,惊骇的发现自己的灵魂竟然附在了一个刚出生的婴孩身上,而这个刚出生的婴孩,还被人遗弃在了荒野之中。婴孩其实在他的灵魂附身之前就已经夭折了,慕轩觉得自己也撑不到被人发现,因为不光他觉得饿坏了,这荒野还遍布毒蛇虫蚁,甚至时不时有凄厉的狼嚎传来,后来真的就有一头狼发现了他
“后来怎样了”虽然慕轩就在身边,要是出了什么事就不会有他这么个大活人了,但凝珮还是觉得异常紧张,双拳紧握,满手心是汗。
慕轩的嘴角显现一抹温馨的笑容,后来后来的事实在太具有戏剧性了,那头狼是母的,刚产崽不久,发现他这个婴孩后居然没吃他,不但用身体捂着他,还用母乳喂他,慕轩就靠这个挨到了天亮,母狼原本想把他叼回狼窝,但在大路上碰见了慕轩后来的爹爹方甲,母狼放下他躲了起来,方甲发现他之后就收养了他。
“你喝过狼奶,那是什么滋味”凝珮完全变成了好奇宝宝,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眸,一派天真模样,狼原来是那么仁慈的吗它们有那么聪明吗
慕轩失笑,却还是满足了她的好奇心:“有点像羊奶,不过没膻气,有股腥味。”
“你后来见过那只母狼吗”凝珮心里真的异常惊诧,都说狼性凶残,想不到狼居然会是眼前这个男人的救命恩人,有机会真想见见它。
“见过,而且不止一回。”慕轩的脸上显现更加温馨的笑容,这样的笑容,在凝珮看来,似乎只应该在想起爹娘亲人时才会有。
对于慕轩而言,那喂他乳汁的母狼就像他的娘一样,爹爹方甲是个伤残军户,右手只剩下拇指、小指,左脚跛了,孤身一人,耕着几亩薄地,平日就靠拾粪、卖柴为生。
慕轩想尽办法掩饰,但无意之中还是会有不少“异象”流露,他七个月不到就脱口喊“爹”;没机会识字,却在三岁时指出庄里塾师教的“关关雎鸠”那个“雎”应该念“居”的音,而不是“睢阳”的“睢”;五岁他就跟着爹上山砍柴,山里毒蛇猛兽不少,他却从来没事,还时不时逮着野兔之类;七岁时,他用竹子做的所谓“夹子”“晾衣架”之类,使得县城的大铺掌柜都亲自上门收购,他们父子俩因此赚了不少银子。
庄里人先是让孩子远离慕轩这个怪胎,后来是嫉妒他们父子的富足。慕轩就是在五岁时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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