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里静悄悄的,爱丽丝是坐在后排,而就连车头最能耍闹的四年级男生多恩都哑巴了,大家无不悄悄竖着耳朵,就等着达克替他们满足好奇心呢。
“请讲~”
达克使劲挠了挠头,校车行驶时间有限,他也是为先问什么头疼:“你真的请FBI出手了?”
“是啊,不然我们凭什么能让人家证券交易所配合调查?”
“哇……FBI是不是特别酷?是不是每个队员身后都印着那三个大字母?是不是每个人身上都套着把突击步枪?”
“你说的那是外勤行动队的,负责捉拿犯人什么的,普通调查出动的探员都是黑西服加墨镜,腰上最多揣把M9手枪就是了。”
“哇!”
“酷死了!”
“黑西服加墨镜!?那不就是詹姆斯-邦德吗!?”
“爱丽丝,爱丽丝,你现在是不是已经是亿万大富翁了!?”
憋了半天,激动的狂潮终于溃堤了,校车最后的一段路程就这么在一片喧哗中结束。等爱丽丝好容易走下车时……
“妈呀,太热情了!”
就在茜茜呵呵笑着拍着她后背同时,周边男生女生一边走向校内,一边还不忘了和她再打个招呼。
“爱丽丝,走啦!”
“爱丽丝,你太酷了,我爸上周才买的路由器,就是思科的!”
“爱丽丝,你好。”
最后,就在爱丽丝将和茜茜走入校门时,一个戴着眼镜的男生忽然拦住了他们。
爱丽丝一挑眉:“你是?”
那男生有点惊讶的样子:“你不记得我了?我是唐马斯-霍恩。”
爱丽丝:“……你好,唐马斯-霍恩,请问你哪位?”
茜茜扑哧一乐。
爱丽丝是真的对这个不速之客没什么印象,圣安托六年不认识,约翰逊的两年里也没见过这么个男生。个子瘦瘦高高戴着眼镜娘娘腔,自己真要是见过,肯定会印象深刻的。
唐马斯显然急了:“我是你们SOS团隔壁,电脑研究社的社长啊,你不记得了!?”
爱丽丝:“…………”
转头看向茜茜:“你有印象?”
茜茜也是一脸懵逼:“电脑研究社?SOS团隔壁?咱们隔壁有社团吗?”
爱丽丝:“或者说文学社隔壁吧,有吗?”
看到唐马斯脸都涨红了的样子,爱丽丝恍然一拍手:“啊~我记得了,不就是当年我们刚成立SOS团时,看隔壁教室都是群女生,所以想靠赠送电脑来泡妞,结果被我们截下电脑把人赶跑,于是一年多来都再没什么来往的电脑研究社嘛!”
唐马斯的脸涨得红彤彤的,深呼吸,使劲深呼吸,然后在爱丽丝笑眯眯的注视下,稳定住了。
“那个……爱丽丝,问你个事。”
他扶扶眼镜:“思科系统公司,你是请两位斯坦福大学的计算机系教授来成立的,是吗?”
爱丽丝点头。
只见他眼神顿时狂热起来了:”那你应该对斯坦福的教学体系很了解吧?怎么样才能考入斯坦福的计算机系?那个……那个……其实不瞒你说,思科刚成立的时候,我就想去你们公司工作了!如果、如果我能考入斯坦福的话,爱丽丝,我应该就可以加入思科吧!?”
并不意外的话题。
不过爱丽丝撇了撇嘴:“斯坦福每年那么多毕业生呢,何况还有麻省理工和加州理工做后备,我们思科可是互联网硬件业的龙头,可不是只要本科毕业证书就能进的。你小子要是真想来思科工作,加油努力,起码干下一个硕士学位吧,不然实在没有竞争力。”
于是,伴随着唐马斯远远响起的表决心声,爱丽丝挽起茜茜的胳膊便朝校门里走去。
茜茜眼睛一瞥:“喂,爱丽丝,他是不是看上你了?”
“嗯,很有可能啊~”
爱丽丝得意地挺起小胸脯:“咱的魅力可是响当当呢,茜茜老婆,你有竞争对手了哦~”
“去死吧,之前不还是女朋友吗,我什么时候成你这混蛋的老婆了?”
“哎呀~只是个叫法而已啦,茜茜老婆,表吃醋哦,我素不会对那个唐马斯也不托马斯的动心的啦~”
这会儿,两人离教学楼也不过三五米了。
茜茜切了一声:“把那种恶心的强调收起来,你这讨厌鬼!”
说着,胳膊一用力,把茜茜的胳膊更紧地夹在自己臂膀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