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让我写本书?(2 / 2)

爱丽丝直到现在还记得一件囧事。

前世她高中毕业后第一次去动漫展,冷不丁瞧见《凉宫春日》系列的展台,当时就兴奋得差点要晕倒了。

凉宫春日的动画,她可是最爱看了!

但当她来到展台前后,却傻眼了。

《凉宫春日的分裂》最新一集销售?

凉宫春日还有漫画!?

于是就赶紧买回家了,原来凉宫春日还有漫画啊,这可得好好看看!

然后,就是傻眼的第二步。

不是漫画,是“轻小说”?

轻小说是神马玩意?

能吃吗?

然后,凉宫春日全套轻小说入手,但等到大学毕业也只看了一半。

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这就是爱丽丝很长时间以来对文娱圈的了解。

知道《格尔尼卡》,却从未百度过毕加索;看过许多部电影,却几乎从不关注演员,除非像摩根弗里曼那种老经典;对《血色童话》倒背如流,却不知它有整整两部改编改编电影,瑞典和好莱坞版的《生人勿近》……

“企鹅图书公司!”

在送爱丽丝回家的路上,在得知爱丽丝居然没听说过这家企业,茜茜就像点燃的火药桶般激动。

“它在1936年就成立了,而且还是隶属于1724年就成立的朗曼出版集团公司,是全球最棒的纸皮书公司之一!要知道,这家企业旗下有好几类丛书系列,光是其中主打的企鹅丛书系列,就出版了整整五千本啊!五千本是什么概念?你就算一天看一本都需要十多年!”

“嗯……茜茜……”

爱丽丝抽搐着嘴角,她已经做好挨打的准备了:“请问,我是说请问……纸皮书是什么?”

所以,毫不意外地,她看到茜茜露出一副典型的“被打败了”的表情。

“纸皮书……原来你连这个概念都不懂吗?”

但见爱丽丝一副虚心求教的样子,茜茜还是给予了充分的解释:“就是用纸做的书呗……”

是的,就是用纸做的书而已……

什么平装书、精装书、套装书,只要不是给小孩子看的“纸板书”就都是纸皮书。至于后者,区区几十页就会有半英寸厚,彩绘着图片搭配着文字,只有在儿童区才能看到。、,或者说,画家的画集也会才会用到。

“你真是白看了那么多书了,爱丽丝!”

当两人走到十五号门口时,茜茜仍不忘了数落道:“亏你家里还有个那么大的书柜,居然对文化圈这么不了解,连纸皮书的定义都没听说过!”

“我毕竟才十二岁好不好?你有劳伦斯先生当父亲,了解这些有什么奇怪的?那我现在问你,BASIC语言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它和汇编语言的关系是什么?这都是入门级的问题,你也给我回答一个?”

茜茜哪里能回答出这种问题,但就此认输又不是她能服气的,抬头看向王家二楼爱丽丝的窗户,她双手一叉腰,使劲哼了一声。

“我根本不用电脑,不懂电脑有什么奇怪的?你每天都看那么多书,却对这方面一点都不了解,这才不应该!”

爱丽丝双手紧跟着一叉腰:“那你倒是说说,我应该有多了解?”

茜茜这回没有立刻回话,而是先使劲皱褶眉头沉思了起来。

茜茜可是知道,自己这好朋友的脑袋不是一般的聪明,从她制作出那个路由器就能看出来了。所以,如果自己想为难一下爱丽丝,必须要恰到好处才可以。

片刻之后,她诡异地笑道:“要不然,你写一本书给我看看?”

爱丽丝眨眨眼睛:“让我写本书?”

茜茜抱着双臂,高傲地昂着脑袋,得意地笑道:“随便写什么都可以,我就想看看,你这颗纯粹理科生的脑袋能写出什么样的故事。怎么样爱丽丝,想不想挑战一下自己?”

让一个理科生写小说!

茜茜理所当然地认为,爱丽丝肯定会为此烧掉所有的脑细胞。

“嗯,这个主意似乎确实很有趣呢~”

然而,爱丽丝却灿烂地笑了起来。

前生今世,她可是看过很多很多书的,而且拜今生的大脑异常发达所赐,前世的记忆简直如清水般透彻。虽然说,回忆起每本书的每个字显然强人所难了,但只要是她看过三次以上的,就绝对能记得分毫不差!

“没问题,你就等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