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又回到,是不是父母更疼爱哪个孩子,哪个孩子就会更加爱父母的论题了。
小民不得不承认,从医学方面讲,老娘的推断是对的。可他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又把帽子摘了,他说:“妈,小林阿西可是林悯最疼爱的儿子,想害死亲爹,这不合常理呀。”
其实林珺觉得,小林阿西要害死林悯,合情合理。
林东从小就被父亲遗弃,他对父亲不抱希望,他会自己奋斗,丰衣足食,也不贪图林悯的财产。
而小林阿西,从小就独霸了父亲的宠爱和财富。
他独占惯了,觉得父亲的财产就该是自己一个人的。
而且因为林悯曾经为了他而牺牲了另一个孩子的幸福,潜意识里,他认为别人为自己牺牲是正常的。
之所以想用慈心的人参再造丸加上水银来害林悯,一是,他怕老爹活得再久一点,会给林东分一部分财产出去,二是,用慈心的人参再造丸害人,他正好可以把事情嫁祸给慈心,并用这件事攻击慈心,这叫一举两得,一箭双貂。
一手惯大的亲儿子要杀老子,听起来不可思议,但这,恰是父母溺爱孩子后会收获的报应。
当然,既然林珺已经知道这件事了,她就会跟反间处的人反映情况。
而现在,她得好好跟顾民聊一下,关于半夏的教育问题。
她先问:“小民,半夏读书时受欺负了,怎么办?”
只是假设而已,小民已经气的面色惨白了:“谁敢欺负我妹?怕是不要命了吧。”
“那她将来工作了,有人给她穿小鞋,欺负她呢?”林珺再问。
小民说:“谁敢那么干,就是在我顾民这儿挂上号了,妈,我是绝不可能让半夏受人际关系方面的窝囊气的。”
“可是她谈恋爱,失恋了呢?她结婚了,跟丈夫吵架了呢,她生了孩子,孩子惹她生气了呢,再或者她将来年龄大了,孩子不孝顺她呢?这些,你也能管得了?”林珺一口气说了一大堆。
这下小民被问的哑口无言了。
因为他只考虑如何让她平安,健康,发育良好的长大,但没有考虑得更远。
看儿子给自己问傻眼了,林珺这才说:“我是养得粗了点,而且我还会坚持培养,让半夏将来当一名医生。是,在学校里,她要受了欺负,你们哥仨可以去给她撑腰,出头,在工作中,人际关系方面,等她长大时你们兄弟应该也可以帮忙照顾她,但是小民,她将来还会恋爱,结婚,也许还要生孩子,这些方面你们兄弟是帮不了她的,她的人生必须自己面对,医生是很辛苦,可这是个只要学精,就不会被替代的行业,是她可以赖以生存,谋生的职业,而你,护得了她一时,护不了她一世的。将来你还会结婚,等你结婚了,生孩子了,你就要分出大部分的精力去照顾你的家庭,到那时,如果你把妹妹宠坏了,她该怎么面对自己的生活?”
小民还想再辩,林珺抛了个杀手锏:“看看你小姑,当初你爸对她,就像现在你对半夏。”
俩母子正争的不可开交,这时半夏的卧室门悄悄打开,睡的眯眯糊糊的小女孩揉着眼睛出来,伸开双臂,抱上了妈妈。
时间差不多,小民也该走了,他温声对半夏说:“大哥去上班了,你在家可要乖乖的。”
半夏给妈妈抱着,就还能再睡会儿,眯眯糊糊中笑眯眯的点头:“嗯。”
小民,小宪和法典都有起床气,但这小丫头从来没有,哪怕在梦里,也总是笑眯眯的。
俩母子的争论没有结果,小民又不想服输,临出门时,他又对林珺说:“妈,您不要拿我跟我爸比,还有,半夏也不是我小姑,而且我始终觉得,你虽然也爱半夏,但付出的心血远不及当初给妍妍的。”
这小子,说完,不及老娘多说,扣上帽子,他扭头走了。
林珺团着女儿,柔声问:“饿不饿,要不要刷牙洗脸,吃早饭啦?”
半夏在妈妈怀里笑眯眯的摇头:“我还想再眯会儿。”
林珺在半夏身上付出的心血,确实远不及给妍妍付出的,可两个孩子是不一样的,妍妍是来折磨林珺的,险些就索走了她的命,半夏却是来帮助她,抚慰她的,她所做的每一件事,冥冥之中都在帮助林珺。
远的就不说了,昨天,要不是她非要闹着去一趟秋田会馆,法典就不会碰上小林阿西,而要不是法典给小林阿西装了窃听器,又有谁能知道,小林阿西丧心病狂到,要杀害他的亲爹林悯呢。
在这个经济高速增长,财富井喷的九十年代,世道复杂,人心险恶,林珺作为一个女性企业家,更是随时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陷阱和危机。
半夏似乎什么都没做,可恰恰是她,带着林珺避开了一个个的雷区。
她又怎么可能不疼她,不爱她?
只是相比于顾谨父了无限度的溺爱,她更希望能把半夏培养的独立,坚强点罢了。
毕竟作为一个女性,林珺深切的明白一点。
一个女性,想在社会上立足,光凭家人的宠爱和疼爱,是远远不够的。
……
且不说家里头闹的小矛盾。
关于小林阿西想用水银害林悯的事,林珺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一下林悯,但那得部队反问部门专门分析之后,才会告诉林珺具体该怎么办。
而今天,法典于神不知鬼不觉中,已经找到Bill上校,并给秋田犬装好窃听器了。
现在,关于捕捉核潜艇万事具备,只欠东风。
而那股东风,顾宪,就在今天下午,终于从大洋彼岸回来了。
九十年代出国热,东海机场如今开通的国际又多,平常都人山人海的,这几天蓝国部队方面又时不时传出要打仗的消息,出国的人就更多了,候机的长队排出了候机大厅,甚至排到了停车场。
路上堵了会儿车,林珺来得有点晚,来时小宪下了飞机,出接机口了。
林珺并没有认出来,一眼扫过,只看到乌乌泱泱的人群中,有个皮肤黝黑,个头高高,胡子拉茬的,瘦瘦的年青人逆人流,正在大步的往前走。
因那人戴着墨镜,面貌硬朗,她于是多瞧了一眼。
还心说,哟,这人生得可真硬朗。
女同志也爱看男人生得好看点,尤其是这种硬朗性的黝黑硬汉,林珺上了年龄之后口味重了,瞧着就很喜欢。
但是,盯着对方看了至少五秒钟,她都没有认出那是小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