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55(1 / 2)

功盖世,何处见遗灵

江静水寒烟冷,波纹细、古木凋零。遣行人到此,追念益伤情,胜负难凭”

这首六州歌头:项羽庙,是李冠所作,把项羽从起兵到失败的曲折历程熔铸词中,将项羽的英雄气概,表现得慷慨雄伟。

全词音调悲壮,气势不凡,情致激昂,于婉约绮靡的词风之外,又表现出一种壮怀激烈的慷慨之气,有力的开拓词境和词意。

皓天将这种意境融入刀法之中,与傅红雪的刀意有所不同。

项羽起兵反秦,欲以力征天下,以成霸王之业。龙虎一般的战将,供他驱使。河北巨鹿救赵之战中,他俘虏秦朝大将王离,招降主帅章邯,彻底消灭秦军主力,不久秦朝灭亡。

但项羽所扶植起来的张耳、陈余等人,在刘邦看来,只不过是鹰犬而已。结果张耳投降,陈余被杀,不附汉的众诸侯,一个个被消灭。

刘邦取得胜利,项羽转强为弱,陷入困境,率众南走。垓下之围中,楚军于月明之夜土崩瓦解,四面被围。项羽惊闻楚歌四起,只得与虞姬泣别英雄末路,惨烈凄楚

虞姬对项羽忠贞不二,感情真挚,其节烈行为可歌可泣。而项羽突围后先困于阴陵,继又单骑被楚兵追至乌江,使项羽这一形象的悲剧色彩更为浓厚不以成败论英雄

这首词对波澜壮阔的楚汉相争的表现,虚实结合,高度凝炼,色彩鲜明,形象突出,构思巧妙,布局精巧,大气磅礴,形神兼备,富于历史的形象性和艺术的感染力,充满历史的纵深感和深厚的悲剧色彩,读来令人扼腕感叹,流连忘返,回味无穷。

皓天沉浸在这种意境之中,刀随意动,意随刀走,意中有刀,刀中有意,浑然天成。

他很清楚,迟早要进入仙境继续修炼,必须尽快将自己变得更强

忽然,清风之中,传来“数点雨声风约住,朦胧淡月云来去。桃杏依稀香暗度”的吟唱,竟是李冠所作的蝶恋花:春暮中的句子。

皓天猛然一震,被那个熟悉的声音吸引,掉头望去,眼中映出玉絮站在前方的身影。

两人就这般站着不动,多少往昔情愁,都在这深深的凝望中然后同时笑了起来。

既然曾经相爱,纵使不能相守,也不应记恨记住应该记住的,遗忘应该遗忘的。

名士戏人间,亦狂亦侠;奇行迈流俗,能哭能歌

滚滚大江流,英雄血洒;悠悠长夜梦,儿女情痴

长年真梦幻,剑气如虹;一笑解恩仇,柔情似水

第一卷完结。最后三句,摘自萍踪侠影录的书目,稍有改动,为第一卷作结

第一卷结束语

我曾经多次询问自己,如果我是皓天,会怎么办

如烟代表我对异性的朦胧爱意,玉絮代表我的初恋,梦呓代表深爱我的女子。

至于梦寐、雪昵、嫣然、樱桃、绿珠、月茹等美女,只是满足我的欲望而已。

不得不承认,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尽管经常伪装自己。如果泡妞,只是想将对方骗上床,根本谈不上爱情。

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个小女孩上当受骗,恨不得将我剁成肉酱,再拿去喂狗。

我总是在关键时刻,露出猪哥嘴脸,以致功败垂成。可惜了,要吸取教训啊

但我总不能说:“美女,我想跟你上床,让我们马上开始恋爱吧。”然后去吃夜宵,唱个k,喝个酒,蹦个迪,就去开房。

我是很想这样的,可惜没什么美女愿意。若是碰上超级恐龙,躲闪还来不及。

不过,我很少会喜欢上网友,一是怕遇到恐龙,二是怕麻烦。就算上了,也没多少机会开房,而且成本太高。当然,和她们闲聊是非常开心的,不过我已经戒掉这个习惯。

还是安心点写小说吧,想要什么类型的美女,动动键盘就行。

至今尚未祸害异性好友,虽然偶尔小腹腾起一股邪火。或许,因为太熟了吧,竟下不了手。

我是个数学白痴,高考压力太大,当年眼睁睁的瞧着那些美女,一个个溜走。

如今想想,真是可惜其实初中和高中的女孩,还算容易哄骗,大学的女生精得跟鬼一样。

因此,我的初恋,从大一开始,虎头蛇尾,狼狈不堪。风象星座天秤的我,很难明白水象星座巨蟹的她究竟在想些什么。很难沟通,以致我总是无端发火。

其实我根本不了解女人,只是用自己的眼光看待她们,而且极度缺乏耐性,典型的三分钟热度,今晚说完“我爱你”,明天就可以掉头走人。

不管是哪些方面,包括爱情,都要体味过,才可以慢慢成长。

即使受伤,即使因为误会而分开,即使因为赌气而没有相守,也要感激爱情。

因为爱过,所以无法记恨;因为痛过,所以更加坚强。

其实,我从骨子里讨厌所谓的爱情,因为它令我烦躁,令我忧虑,令我嫉妒,令我冲动,甚至令我迷失方向这种情绪,无法操纵。

找一个不算太喜欢却很投缘的女子,反而让我觉得比较舒服。因为不算太喜欢,我不会将她时刻放在心上;因为投缘,我们可以相守。

我对自由的追求,超过任何东西,包括事业、爱情、婚姻

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忘记的,只要你足够狠心。

曾经的痴狂,如今想来,竟然感到十分可笑。

让我再痴恋谁,已经做不到了。“一切都尽在我掌握中”我最喜欢这种感觉。

我倘若追求谁,只是想将她骗上床而已。至于如何善后,干完再说。当然,我会事先衡量,是否有成功的可能。若是只能过过干瘾,还不如去叫小姐省事。

不过,由于从小读得太多学究书,而且家里管教得太严,甚至实行经济封锁,至今无法得逞,深感遗憾。毕竟,如果小姐的素质太低,还不如找个长期女友,既干净又安全。

由此可见,我的本质是非常混蛋的,只是一直没有显露出来。既想当,又要立贞洁牌坊,说的便是我这种人。

古语云:“子是中山狼,得志便猖狂。”我即使还没有得志,也是挺猖狂的,却经常掩饰自己。不过,我已深深厌倦这种伪装,感觉比笑傲江湖中的岳不群更虚伪。

胡扯这么多,我只是想告诫某些美女,千万不要被我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玉树临风、雪白干净、纯洁善良的外表欺骗。小心我把你们卖了,你们还帮我数钱。

原谅我吧我经受不住任何美女的诱惑。如果你看到我突然离开,只是因为我即将崩溃,不想让你看到我的鼻血和口腔分泌物

明明很想做,偏要表现得绅士一点,我果然是个喜欢装逼的超级混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