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紫嫣却是波澜不惊,微笑道:“楚前辈,现在暂且不用说你的同伴是死在谁的手里,但是,在那些同伴死之前,大约数十个鼎月山的长老前辈也被他们灭杀。这番计较下来,似乎谁也占不了什么理了。”
楚天歌冷笑一声,往前踏了一步,“今天谁跟你讲理来了,就是不是你们杀的,我今天也要将你们灭杀。”
许戈知道一场大战必然发生,于是将背上的元元儿放在了地上。
楚天歌开始一一清点碧血魔宗这边的高手,“虎血段天,龙血岳山,雀血巩贺,龟血毛峰,今天原来是碧血魔宗的高手都在啊。”楚天歌开始计算心中的计划,同时确认自己的那五个同伴必定是碧血魔宗干掉的。
在西华山中,能够做到那一步的除了天道法宗就是面前的碧血魔宗,他万万不会想到,是六道当中的两个巅峰神话联手将自己的兄弟全部灭杀。
不过,许戈貌似不太愿意给对方部署的时间,他自己先动了。
许戈左手握着小手刀,右手提着黑血精矛,高速地冲了起来。浑身的毛发根根直立,皮肤外秒透着一层淡淡的红光。
风声呼啸而过,楚天歌只是冷笑一声,手中提出了一根金色细鞭,如同有灵性一般,朝许戈开始缠绕。
许戈大吃一惊,整个人没有后退,却是诡异地一个闪躲,避开了这看似波澜不惊地一击。
钱紫嫣以及碧血魔宗的诸多人物却是非常震撼,没想到这么一个家伙竟然是如此胆大包天,不瞻前顾后一点。但是事情就是这么发生了。原本十武士便认为许戈是与他们一伙的,现在看到许戈动手,当然不会客气,便冲步上前。
钱紫嫣无奈苦笑摇头道:“战吧”
钱紫嫣一声战,四人冲天而起,目标很简单,第一件事便是要将楚天歌给围住。
“没想到碧血魔宗竟然这么看得起我,紫宵堂神武四血竟然围堵我一个。哈哈。”楚天歌瞬间展现出了本来应有的实力,手中的软鞭,一阵抽动,带着狂暴的劲气四溢开来。
许戈虽然已经冲出了他的身边,但是还是能够感受到一股烈风在他耳边狠刮。这楚天歌当真厉害。
楚天歌已经将手中的鞭运用到了极致,鞭影瞬间千万,如同一只巨大的网将四人笼罩在其内。看上去,楚天歌以一敌四,事实上,每一个人都是在独自面对他。
“哼,紫宵堂的神武四血有奇招联手之术,想用这联手之术敌我,我却是不惧。”
这时许戈一路狂飙已经走到了隋末的面前。隋末冷笑一声手中一柄金锏突然出现,如同一道光芒瞬间洒在许戈身上。隋末比起肖伯而言恐怖许多,就是那钱鼎锋遇上恐怕也是不分伯仲,许戈顿时感到压力非常大。只能够强运筋脉,腾升而起,因为逆势而动,他能够清晰地感受到自己体内的骨骼一阵乱响,似乎完全扭曲开来。
隋末大吃一惊,看着眼前已经变形了的许戈,一阵无语,作战多年,恐怕还是第一次遇见这么诡异的事情。眼前的许戈已经不是一个人,而像一个全身上下都错了位置的奇特生物,但是偏生这个生物,瞬间将手中黑黝黝的长矛捅向他的腰间。
正文感谢读者感谢老师
更新时间:20119226:29:29本章字数:368
今天本人书友群152220780来了第一个货真价实的读者乱世枭雄同学,感到非常激动。
写这本书已经四个多月了,在此期间,虽然一直没有想过放弃。但是一直没有想过能够坚持这么久,原本打算写80万,现在80万在即,100万在望,是否继续,老哥暂时是没有冲动了。有时候看到自己的数据,还是会失落,不过在今天,乱世枭雄的到来,让我感到十分开心。我也坚定了信心。
至今,我只是跟我几个好友在交流写书,因此范围很窄,收到的评价也不多。但是我诚心的希望更多人到我的书友群里面,跟我交流下读书写作之间的乐趣。
我想,最重要的是,我需要一个老师,而你们读者便是最好的老师。老哥脸皮甚厚,就是不怕喷,所以大家尽管一拥而上吧。
加入我的书友群,我会跟大家多多交流。话说老哥是一个很幽默的人,呵呵,荤素不忌,想必能够给大家带来更多快乐
正文第三百二十二章论神三
更新时间:20119226:29:29本章字数:2646
西华山中到处都发生着摩擦,来自各自派别之间的斗争在不断激化,他们似乎抛却了一贯的冷静,在浮躁的西华山中挥舞起了自己的武器,不断地释放着自己的力量。他们似乎变成了最原始的人,心中只有一种情感,那就是杀死对方,然后获得自己想要的。
想要什么异宝抑或武道秘密,都不再重要,暴力与血腥就像传染病一样,在西华山蔓延。原本嚣张的妖兽这一刻都变成了低调的宠物,就连单个的冒险者都不敢触犯,因为西华山中现下充斥的人群,最低也是神话之境。
许戈率先发难,并不是自己依旧鲁莽,而是想让现场的情况变得混乱起来,因为他只是一个人,如果面对五个人的围剿,肯定没有生机。而现下碧血魔宗与自己在一起,在自己的挑拨之下,就算碧血魔宗没有什么胜算,但是也能为自己脱身找到一定的机会。当然机会并不是一位的逃跑,机会必须要靠实力来砸凿。
隋末看着这个已经变形的人类,心中竟然升起一种毛毛的感觉。任何人遇到这个诡异的情况都会感到不舒服。不过奇怪的现象只是一瞬间便有所改变,变形了许戈恢复了正常的情况,他似乎自己根本没有发现之前的班花,而是趁着隋末的愣神,发起攻击。
隋末只能如此揣摩,刚才肯定是被眼前的这个红肤青年的某种幻象影响,所以才会出现那样的幻觉,所以他收摄了心神,准备再战。
如同旋风一般,许戈瞬间闪到了隋末的面前。隋末冷笑一声,对眼前这个只有神话初阶的年轻人感到一丝嘲讽。隋末已经是能够进军天道的人物,像许戈这样的小角色,远远不能放在自己的眼中。隋末手中的金锏如同旋风一般挥舞着,强大的气场四溢开来,在他的心中,只是这样,便能将神话初阶的武者轻松地震伤。
但是他想错了,许戈只是略微动了一下,身上的淡淡红色雾气升腾起来,在清晨的光芒下如同一条朝霞,瞬间来到了他的身前。
大惊之下,隋末却是依然保持了良好的战斗能力,手中的金锏一个侧收,在自己的胸前建筑起了一道坚固的城墙。
黑血精矛与金色的锏边开始了强烈的摩擦,甚至溅起了火花,震得许戈手中一阵酸麻,这隋末竟然也是力量惊人。
隋末也是感叹许戈的力量,一般能够使用锏这类武器的武者都会力量超过常人,虽然进入神话巅峰多年,但是隋末依旧习惯性用自己刚进入江湖,开辟天地的武器。这把武器曾经让无数人感到恐惧,这是隋末喜爱的感觉,看到别人颤抖,而眼前的这个年轻人非但没有颤抖,反而脸上露出了自信的光芒,这是他最讨厌的。
“去死吧”隋末似乎看厌了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手中的金锏不再像刚才还保有余地,一道金色的光芒顺着金锏的边缘开始洒了开来,如同初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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