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中,所以这妖丹是消耗品,用一个就少一个。”
许戈满不在乎,装作不知,准备开始修炼碧血晴天,敷衍道:“你说的不错,但是总不能把多啦饿死吧。”
闵禅暗叹了口气,无奈的说:“想把这家伙饿死太难了,它很喜欢吃烤肉,今天的午餐,一大半都下它的肚子了。还有,咱们在山中已经修养了一两个月了,想必外面的风声已经淡了,我明日便要出山,以后你想怎么喂就怎么喂吧”
许戈听完这话倒是吃了一惊,道:“这么快,我得跟你一起出山啊”
因为长期以来在西华山中度过,许戈对于出山一直没有什么确切的概念,突然听到要出山,竟有点反应不过来。
这时却见闵禅一本正经地说:“你就不用跟我一起走了,山外的那些危险本来就与你无关。我觉得你还是先留在山中,等我在外面联系上了外公的势力,然后咱们在汇合,到时候吃香的喝辣的,随便你挑”
许戈一脸不高兴地说道:“那可不成。你的身体还没完全复原,而且才过了一个月,外面的情况肯定还是很复杂,这时候出山等于送死,如果我在你旁边,对你来说,绝对是个助力。”
闵禅指了指脑袋,笑道:“你是个累赘还差不多,闵爷我闯荡江湖,什么时候靠身体了。爷用的是脑袋”
许戈听闻闵禅拒绝,却是愤怒地快跳了起来,生气地说道:“许爷我是累赘你全家才是累赘”
许戈这几日与闵禅总是斗嘴,骂人的水平已经水涨船高。
闵禅不以为意道:“我是为你好这次郑家遇到的大敌,实力强大得可能连我都无法想象。聘请的杀手竟然都布局到这偏远的西华山,可见对方是想将郑家一网打尽。拥有这个实力的集团,在秦川大陆不超过一个巴掌”
许戈认真地说道:“闵爷,许爷我活这么大好不容易相处到一个真心对我的人,让你就这么独自去死,会让我抱憾终身的”
时间虽然很短,但许戈对闵禅已经有了兄长般的依恋。近两个月的相处,许戈在闵禅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一个来自沙漠的蛮荒小子遇到一个聪明绝顶的富家子弟,两者的碰撞竟点起了火花,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闵禅在许戈胸口打了一记闷拳,大笑道:“哈哈,如果你真要跟我出山,那我的计划就得改变了。”
许戈道:“你原来是在忽悠我呢,呵呵,早就算上我了是吧,快点讲,你究竟有什么计划。”
闵禅从身边抽来一根木条,在地上简要的画了一个地图,解释道:“我们现在是在西华山,如果出山的话,第一站就是西川郡的最西处漠行镇。这个镇是秦川帝国西部最混乱的重镇,在这里充斥着三教九流。也是因为混乱,所以给我们带来了有机会,我们要从这里下手,调查郑家的各种消息。当然,你要喝花酒,漠行镇也是个好地方这样吧,我们将这次的行动称为“破c之旅”吧,哈哈”
“滚蛋”许戈骂了一句后,补充道:“我觉得,有个问题必须解决。进入漠行镇,我们必须得改换身份,如果没有一个很安全的身份进入漠行镇,一定会被郑家的敌对势力轻易发现的。”
闵禅笑道:“看来你在我的光辉领导下,已经从白痴进化到愚蠢的层次。我们的身份,早已想好了,那就是赏金猎人。”
许戈旋即反应过来,叹道:“确实是个好法子,我们现在身上妖丹很多,如果用这个身份进入漠行镇的话,一方面有利于隐藏真实的身份,另一方面可以利用赏金猎人的身份兑换些妖丹,换取些经费。”
闵禅道:“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让你不要把那些传说级别的妖丹全部浪费在这个无用的宠物身上了吧”
许戈看着因为吃撑进入昏睡状态的宠物多啦,暗叹了一声:“对不住了,多啦,从今天开始,你的生活质量要急速下降了,做多一周只能吃一次高阶妖丹了。”
多啦显然没有了解因为闵禅的一番解释,将它的美好生活彻底地改变,否则必定会暴起,用那只圆乎乎的手指着闵禅的鼻子“咕叽咕叽”的大声声讨。
也自此开始,一场代号为“破c之旅”的出山行动开始了,而行动的执行者是两名弱冠少年。
正文第十四章赏金商会今日第一更,请赐予我力量吧
更新时间:201181610:01:11本章字数:2526
西川郡漠行镇是一个占地千顷的庞大城池,这座城池拥有众多的名号,被人称颂最多的便是西川之脊。
数千年前,强大的秦川人为利用一马平川的黄金隧道攻克亚马诸国,曾在漠行镇暗藏了数百万精锐战士,从那时起,延续千百年,漠行镇成为了亚马、秦川两个大陆重要的一个战略要地。
数千年过去了,没有战火的洗礼,一马平川黄金隧道也成为了传说,漠行镇坚固的城墙也在历史的长河中,被岁月腐蚀高耸如云的塔楼以及宽阔凶险的护城河因为长时间没有精心打理,失去了威风与煞气,仅留下淡淡的存在感。
军事战略的重要性丢失,并没有让这座名城变得荒芜,相反,数千年来,漠行镇以另外一个角色开始发展,成功汇聚了各色人流,成为西川最重要的商贸之城。
漠行镇西街道,行人很多,有穿着宽大袍衣的亚马修士,有穿着劲装战铠的雇佣兵,也有服装艳丽身材婀娜的妓女,因为商贸系统的发达,他们看上去亢奋、潇洒,偶尔相互间会打个招呼,但又井水不犯河水,生怕因为过分的亲近,引来不必要的祸端。在漠行镇每天都会有大量的人死亡,而当地政府对此从不过问。
漠行镇因为其中复杂的社会层次,向来被一些杀人犯、大盗看作刺激的游戏天堂,他们可以在这里用钱买来一切享受,但也会随时被未知的势力给悄无声息地杀死。
两个年轻的小子,从漠行镇最大的服饰店走了出来,店内的伙计竟然亲自将他们送出了门外,这一举动暗示着他们拥有很多财富或者强大的背景。
他们似乎在调笑对方的衣着,笑骂声不时得传来,引来行人纷纷关注。
其中一个小子英俊潇洒,清秀得近乎妖异,如同画中人物。这个小子长得清秀,属于男子汉特有的清秀,白色的赏金猎人劲装,完美地将他昕长的身体包裹着,一把七尺长的金色长剑背挂在身后,衬托出他的风流倜傥。
行人的目光大都留在他的身上,尤其是那些年轻女子,如同看一个稀奇的动物般,嘴巴里不时地发出啧啧之声。
而另一个小子长得称不上好看,但却棱角分明,一对如同凤舞的浓眉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黑色的赏金劲装如同一块巨大的磨石,让他隐藏在浩淼的气场之中,同时一根白色中透着阴森气息的骨矛横插在腰间,给他蒙上了一层独特的男子魅力。
小子身上站立的一个似猫似猴的怪物,也是众人驻足关注的原因之一。毛茸茸可爱的小怪物显然是被喂饱了,鼓着肚子,正躺着打鼾。闵禅看了十分不爽,捏着它的脖颈,把它掉进了许戈的风帽中。
浓眉小子许戈对有生以来属于自己的最昂贵的衣服很不适应,惊叹道:“没想到一件赏金猎手的专用服装这么贵,竟然要两千帝国币。”
闵禅挑着秀气的眉,不在乎地说道:“在漠行镇,这套赏金猎手专用服装就是赏金猎人的标志。因为除了这个职业,谁也无法拥有这样的消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