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奈温意料之中,他阿爸和阿妈对他到鹰巢山参军的事有了分歧,对于自己儿子的选择。他阿爸在闷着头抽了一个晚上的烟叶后,同意了奈温的选择,并对奈温说,“你现在也大了,是应该出去闯闯了,老窝在寨子里,就是打再多的猎,砍再多的柴,耕再多的地,也是没出息地”
奈温他阿妈为此却和他阿爸大吵了一架,哭哭啼啼的,整个家里一片愁云惨雾,在奈温他阿妈的眼睛里,出去当兵,那就是和送死差不多,鹰巢山这三个字,在他阿妈的眼睛里,就是一个魔窟,那里的人,做的就是杀人贩毒的勾当,虽然以前的那伙人听说被新来的这伙人给灭了,但这件事在他阿妈的眼里,代表的意思却是新来的这伙人比以前那伙人更恶毒,更不能沾。奈温他爸以前也当过兵,不过后来却不知道什么原因偷偷的跑了回来,和奈温他阿妈结了婚,组建了一个家庭,在寨子里安安稳稳的过起了日子,生了奈温和一个小妹,在奈温他阿爸和阿妈吵架的时候,奈温他阿妈就拿这件事出来说事,吵吵闹闹的,一说到这个,奈温他阿爸就怒不可遏,“你们女人知道什么,我是我,奈温是奈温,我从小就看出来了,我的儿子比我有出息,现在不让他出去闯闯,到了将来他会后悔的。你就知道鹰巢山上有一伙强盗,除了这个你还知道什么你就只会喂猪,狗屁不懂,能把鹰巢山那伙人无声无息给灭了的,能给出300块一个月的军饷来招兵的,就说明人家有本事,男人就要跟着有本事的人才能有出息,当兵有什么不好,在这里,男人想要有出息,就只能去当兵,跟有本事的人去学本事”
因为儿子要去当兵这个原因而引起的家庭风暴一直持续了好几天,奈温他阿爸和阿妈为此吵了不止一次架,在奈温的记忆中,阿爸和阿妈以前只会因为自己的属相问题来拌拌嘴,像这样的事,以前基本就没有过,更不用说这么长的时间了。奈温他们那里的习俗,也是塔甸联邦的习俗之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肖,不过他们的生肖不是以年来计算的,而是以天来计算的,周一生人属虎,周二生人属狮,周三上午生人属有牙象,周三下午生人属无牙象,周四生人属鼠,周五圣人属豚鼠,周六生人属龙,周日生人属妙翅鸟,奈温是周三中午时生的,因为没有确切的计时工具,奈温他阿妈就认为自己的儿子是属无牙象,而奈温他爸却认为自己的儿子是属有牙象,这个矛盾,从奈温出生一周后举行洗头礼开始,一直到他17岁,一直是这个和睦家庭的一个小小的火药桶。
奈温变得沉默了,每日话也不说,只是在家里只是拼命的干活,把院子里的柴堆满,把家里水缸的水打满,把地里的杂草除得一根不剩,为家里养的猪捂了半间屋子的烂芭蕉
那天晚上,在寨子后山的小溪旁,奈温和拉茵茵约会的地方,美丽的拉茵茵眼睛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闪亮,在族里,拉茵茵这个名字的意思就是美丽而文雅。拉茵茵人如其名,是山寨里的一朵鲜花,林中的一只孔雀,也是年轻的奈温心里面的一块圣地,羞涩的拉茵茵在小溪旁送给了奈温一个亲手做的背包,奈温欣喜若狂,最近这几天的愁闷在拉茵茵亲手绣的那个背包面前烟消云散,一个女孩亲手做一个背包或笼纱给男孩,那就只有一个意思
奈温激动得把拉茵茵抱在了自己的怀里,这是一个大胆的动作。可此刻的奈温心里已经被幸福填满了。第一次抱着这个心爱的姑娘,奈温感觉自己就像抱着一团软软的棉花,奈温的心跳得很快。但他却希望自己的心不要跳动,最好,就让时间在这个时候永远停止住。
拉茵茵羞涩的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颤抖着,像一把精巧的刷子,温柔的摩掌着奈温结实的胸膛,这个美丽姑娘的声音细若蚊鸣,但奈温还是清清楚楚的听在了耳朵里,“我阿爹说,要把我嫁给寨子里最有本事,最能让我过上好日子的男人,我希望这个男人是你”
拉茵茵的一句话,让奈温的心里一下子充满了豪情,那一刻,奈温只觉得,就算此刻挡在自己面前的是一座高山,他也有信心将他铲倒,这个世间,再也没有可以让他畏惧的事情。
奈温轻轻的捧起了拉茵茵的脸,看着那双可以让自己为之付出一切的眼睛,“告诉你阿爹,给我两年时间,我就是那个要娶你的人”
奈温觉得自己再也不能浪费时间了,他要去鹰巢山,无论如何,他都要去鹰巢山,就像他阿爸说的那样,一个男人,只能跟着那些有本事的人才能学到本事,才能有出息,才能让拉茵茵过上好日子。拉茵茵他爸是寨里的族长,族长要嫁女儿,别的不说,所需要的聘礼,就能让奈温这样的穷小子在寨子里不吃不喝干上十年也凑不出来,拉茵茵他爸爸曾公开说过,“我的女儿,嫁人的时候一定要是风风光光的”
就算只为了拉茵茵,他也要去鹰巢山。
阿妈和小妹早早的睡了,堂屋里就只坐着奈温和他阿爸,映着堂屋里那堆柴火发出的火光,奈温把自己的想法和阿爸说了,奈温他阿爸听完儿子的话,轻轻的拍了拍奈温的肩膀,“你去吧,你阿妈那边我会和她说的”
天上的启明星还在闪烁,奈温就悄悄的起了床,带上拉茵茵送给他的背包,收拾好了一切,悄悄的出了门,他出门的时候,他阿爸也收拾好行装,背上了猎枪,站在门外等着他了,“晚上有野狗,你一个人走路太危险了,我就把你送到金殿吧”
奈温点了点头,有什么话想说却没说出来,他默默的随着他阿爸离开了家门
刚刚出了寨子,后面一个急切的脚步声就追了上来,奈温大惊,以为是他阿妈追来了,奈温已经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都不会回去了。
气喘吁吁追来的是奈温的小妹,稚气的小妹手上拿着一个用纱布包好的包袱,“阿哥,阿妈叫我送来给你的,叫你路上吃阿妈还叫我告诉你,不管在哪儿,别把自己饿着了,要是呆不下去就回家来。”
包袱里透出一股香气,那是奈温最喜欢吃的油煎糍粑,因为家里穷,平时做糍粑的时候是舍不得这样用油的。
接过包袱,最后看了一眼那一幢在黑暗中影影绰绰的竹楼,和似乎站竹楼上向这里眺望的那个身影,奈温忍住了眼泪,咬咬牙,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当奈温决定去鹰巢山的时候,他才17岁,对别人,他说自己18岁
17岁的奈温有两个“伟大”的人生目标,一个是每个星期家里都有肉吃,第二个就是要娶寨子里的拉茵茵做老婆
谨以此章,纪念老虎曾经看小兵传奇的那些日子,还有在那些日子认识的兄弟们
金三角的一场大战已经迫在眉睫,老虎会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从一个金殿护卫军中的小兵的角度,向大家展示这场影响深远,决定了今后许多人命运的战争,战争的描写不是老虎所擅长的,本书在起点也放在都市类的作品之中,不过老虎会尽力的
第五部烈血挥戈第五部烈血挥戈第三百零八章小兵传奇二
说到奈温对于鹰巢山的印象,那要追溯到他小的时候了,鹰巢山总是和罂粟联系在一起的,每年月后,罂粟果割浆的时候,鹰巢山都会派人来收购生鸦片。
在奈温的记忆里,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总是最开心的,收生鸦片的人一来,奈温就知道,家里快要见底的米缸又可以变满了,父母皱着的眉头也舒展了一些,如果收成好,连续几天的饭桌上,他都可以吃到肉,在有的年份里,看着一个劲儿往上长的奈温,他阿爸阿妈还会找人给他做一件新衣服或是一双鞋子
说真的,在奈温小时候的记忆里,对鹰巢山的那些人,他总有一些蒙蒙胧胧的期待,奈温的这种期待,到和那些过圣诞节的孩子期待圣诞老人有几分类似,当然,在那个时候,他不知道鹰巢山上的那些人是干什么的,也不知道家里面开出来的那一小块地里种的那些漂亮的罂粟究竟是什么。他记得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他阿爸阿妈反反复复告诫他的一句话――“你长大了可不许像寨子里的那些人一样,抽大烟,吸毒,要是这样,你就完了”
在奈温知道什么是吸毒,什么是抽大烟的时候,他那时已经懂事了,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那时的奈温,除了开始承担起家里的一些家务,背着妹妹去打猪草以外,他爸爸上山打猎的时候,他已经可以和他爸爸一起去打打下手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鹰巢山在年少的奈温心目中那一丝朦胧美好的印象开始变得清晰血腥起来,几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到金殿的人,被鹰巢山上的人逮住了,在金殿,被活生生的把皮给剥了下来,被剥去皮的那几个人像一团招惹苍蝇与蛆虫的腐肉一样,被钉在了金殿路边的几棵八角树上,除了恐怖之外,那几个人身上发出的那一股冲鼻恶臭,隔着几十步,都可以闻得到。
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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