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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皇帝全传 李雪慧 2446 字 2023-09-30

句。至元十六年二月,南宋的最后据点崖山被攻破,陆秀夫不甘受辱,抱着年仅9岁的小皇帝赵昺投海而死。南宋灭亡,全国统一于元。

三、承宗改制穷兵黩武

中统六年公元1260年四月,忽必烈登上了帝位,是为元世祖。元世祖对于国家内政的治理,主要指导思想是推行“汉法”。于是在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灭南宋后,开始全面在元王朝中实施。

首先,改元建号,立都汉地。蒙古族的历史自成吉思汗起,取国号为大蒙古国,没有年号,这种情况直到第四汗蒙哥。元世祖继承汗位不久,于公元1260年五月,宣布建元“中统”,采用了中国传统的王朝年号纪年。至元元年八月,阿里不哥归降后,忽必烈又改年号为“至元”。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十一月,宣布改“大蒙古”为“大元”,取易经“大哉乾元”之义,表示国家广袤无疆。为了更好地加强对中原地区的控制,世祖放弃了大蒙古国的都城漠北和林,在漠南和中原设立了两个都城,中统四年公元1263年五月,升开平府为上都,建立宗庙宫室,到至元九年改名为大都,其地位逐渐超过了上都,被定为元朝的都城。至于和林,则变成了地方机构宣慰司的治所。

其次,建立国家机构和严密的法律体系。从政治制度上看,蒙古族在成吉思汗统一后立即踏上了对外征服的道路,实行的是军政合一的体制,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官僚制度与法律体系。世祖即位后,即命刘秉忠、许衡考定前代典式,参照当时的实际情况,逐渐确定了国家机构和职官制度。在中央设立中书省,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设立枢密院,主管军务;设立御史台,职掌百官纠察。另设大宗正宗,仍置达鲁花赤断事官,但渐渐只管蒙古公事。在地方上,最高行政机构是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至元二十七年,元廷在全国范围内调整行省建制,除中书省直辖山东、山西、河北外,全国分置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等10个行省。行省以下的行政区划,依次为路、府、州、县4级。边远地区有“军”的建制,品秩及置吏皆如下州。之后下令招人立法,参考中国历代法律制定了“至元新格”,至元二十九年颁行。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最终制定了元律“大元通制。”

在建立国家机构和完善法律制度的同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世祖开始采取措施大力削弱诸王勋贵及汉人世侯的权力。因为到了世祖统治时期,领地诸王依然权势熏灼,俨然成了割据一方的独立王国。世祖本人正是凭借汉地藩国的军事、经济力量战胜阿里不哥而夺取汗位的,可以说他是宗藩坐大的首要受益者。因而,世祖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就更加深刻,继位之后,便开始了大规模的削藩运动。对于宗藩诸王的打击首先是从名份上开始的。于中统二年下令把个别宗王的“玉宝”改为金印。不久,又制御用玉玺“十纽”,以示君臣尊卑等差,并陆续分授诸王印章6等36位,其物料、分寸、金银成色、印纽形状各因诸王等级而异。在新印制中,凡获印章王号者,称“大大王”,未获者,称“小大王”。“大大王”享有系带祗侯扈从的礼遇。通常每一支宗王支系,忽必烈只封“大大王”一人,作为该位下的统辖者和元廷的代理人。6等宗王又分“一字王”、“二字王”,持一等金印兽纽者王号为汉字一字,故称“一字王”,其他王等印章,王号为汉文二字,故名“二字王”。无论“大大王”,还是“一字王”,其封授均依据亲亲宗法原则及诸王对元廷的忠诚。凡效忠世祖,在拥立、征伐中功勋卓著者,即可授上等爵;反之,拥兵叛乱者一律夺印削爵。后来,又形成了“非亲王不得加一字之封”的定制。通过收玉宝,改金印,论封功赐爵印、尊宠嫡系等办法,忽必烈就打破了黄金家族平均共权的旧俗,建立了一个大汗至上的宗室金字塔式的秩序。至元七年,世祖设置了吉利吉思等5部的断事官,更是直接代表元廷直辖阿里不哥后王的领地。元成宗时因袭世祖先例,进一步强化了对宗藩事务的干涉,严格禁止诸王擅行“教令”,独立提调本藩事务。在军队方面,世祖则通过定军籍,建都府,解重兵,削夺了诸王草原领地的军权。中统三年,为换取宗藩的支持,世祖曾允许诸王领有留居草原领地的蒙古军户。元政权稳固之后,世祖对诸王位下军户的政策遂转强硬。至元八年规定:对领地上的蒙古军户,枢密院有权收系编入军籍。渐渐地,诸王已无力构成对中央政权的军事威胁了。

削夺领地司法权也是世祖削藩的一个重要内容。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元廷禁止诸王私自断决民间狱案,杜绝诸王滥刑扰民。领地内的重要案件需监察官介入审理,即使是诸王位下的人命案往往也由元廷裁定。这样,诸王领地的司法权也不复独立存在了。同时,世祖又从税收、领民关系、食邑官任命等方面,削夺诸王在食邑的实力基础。至元初年,元廷将数额增加一倍的五户丝改由路总管征集,中书省关支。后五户丝户的仓银逐步收归朝廷。

世祖上述的一系列削藩措施,加之在削藩过程中借平叛之机先后肢解了几个势力雄厚的诸王领地,就逐渐使诸王食邑特权仅限于享用五户丝和荐举达鲁花赤等方面,诸王对中央集权的威胁大大地减轻了。

汉人世侯是蒙古南下征讨过程中所形成的割据势力。蒙古统治者要在中原地区建立长久的统治,就不能不依靠中原地主阶级的支持。成吉思汗时就较为注意网罗对自己有用的统治人才。木华黎时更注意争取汉人地主武装,凡纳土归降者,即命为当地长官,仿照金制授予诸如行省、领省、都元帅、副元帅以至州尹、县令之类。而且按照漠北制度,所命之官均许世袭。汉人地主武装头目逐步掌握了蒙古统治区的地方政权,在管辖境内,既统兵,又管民,可以自己任命下属官吏,征收赋税,处理刑狱,而且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专制一方。其中势力最大的有西京刘黑马、真定史天泽、顺天张柔、东平严实、济南张荣、益都李璮等,各操重兵数万,占地方圆二三千里,俨然春秋时的诸侯,唐代的藩镇,当时通常称他们为“世侯”。这些“世侯”渐渐形成了与中央集权的离心力,构成了对元廷统治的严重威胁。中统三年二月初三,李澶乘世祖发动争夺汗位的战争之机,发动了军事叛乱,后被打败。东平万户严忠范、真定万户史天泽没有依例将被俘的李璮献给忽必烈,而是擅自将其肢解枭首示众。

李璮的叛乱虽然失败了,但它却加剧了蒙古贵族对汉人的疑惧心理。世祖借机迫使汉人世侯交出实权和军权。史天泽首先带头交出兵权,以表示对世祖的忠诚,其他汉族世侯纷纷效仿;世祖则对史天泽等擅杀李璮之事置之不问。世祖又因势利导,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解除除真定董氏之外地方军阀的兵权;严格执行地方兵、民分治制度;废除诸侯世袭,实行迁转法;置万户府监战,选宿卫士监督汉军;实行易将制,使将不擅兵;取消汉人官僚的封邑。这些措施的实行,彻底削除了汉人世侯的势力,使中央集权大大地牢固起来。

世祖确定了“以农桑为急务”的施政方针,在全国范围内采取一系列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首先,设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专管农业生产的机构。中统二年,设立劝农司,以姚枢为大司农,并向数州委派了劝农使。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设立大司农司,任命了一批巡行劝农使。同时,在大都、上都及各地设置了许多营田提举司、屯田总管府、农政院、劝农管田司等行政机构,管理屯田与农桑事务。其次,限制牧场侵占农田,禁止牲畜损坏庄稼。再次,实行屯田。历经长期的战争浩劫,由于人民大量逃亡,使不少地方人烟稀少,土地大量荒芜,针对这种情况,忽必烈大力推行屯田政策,利用镇戍军士开荒屯田和募民实边屯田。元初屯田政策的实施,开垦了大量长期荒芜的土地,减轻了人民负担,对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第四,加强、完善水利、农具和农业生产技术。为了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忽必烈对此十分重视。中央设有隶属于大司农司的都水监,外设各处河渠司,以兴举水利,修理河堤。中统四年,世祖又命礼部尚书月合乃大举冶铁,一年输铁1037万斤,铸造农具达20多万件,基本保证了农民对农具的需求。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世祖下诏将大司农司编定的农桑辑要颁行全国,后又出版了王桢的农书及维吾尔族农学家鲁明善的农桑衣食撮要。

世祖一系列劝农政策的实施,使遭受宋、辽、金、元200多年战乱破坏的中原、江南地区的农业生产得到了恢复和一定程度的发展,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农业生产也迅速提高,为元朝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世祖承认和提倡以儒学为主体的汉族传统文化。主要表现在:兴办学校、大量征用汉族儒生学者、保存颁刻典籍及制定蒙古新文字方面。世祖于南宋宝祐三年公元1255年二月在其分地京兆内任命宿儒许衡为京兆提学,广设学校。在即位后的第二年,世祖又下令设立诸路提举学校。至元二十五年的统计表明,全国各地所建立的学校达24000余所。至元四年四月,世祖在上都重建孔子庙,从而确立儒家思想在元朝的统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