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一眼,似乎觉得唐绍仪能给出一个合适的解释。
唐绍仪匆忙道:“回禀陛下,内阁政府这边确实是没有收到有关的请求。”
宋彪当即很有点厌恶的回复张富田道:“你让他等内务部安排,难道他们大英帝国的公使就高人一等,他想见我,我这位皇帝就拍着马的去见他吗胡扯,让他滚。”
张富田当然不会让朱尔典公使滚出西海,可这番话里的讽刺意味总还是要巧妙传达的,他默默点头,这就转身离开。
既然宋彪让他滚,朱尔典公使也只能团成一团滚出西海。
没有办法,虽然中国还没有重新崛起,但只要有了宋皇帝和东北军,这也就算是一个基本的大国了,即便是英国公使又能如何。
宋彪很是不高兴,总觉得英国就是做天朝上国惯了,这件事办的真是目中无人。
唐绍仪的和宋彪询问道:“皇上,不如让臣下去接见朱尔典公使”
宋彪摆了摆手,道:“不用,你回政府之后再说吧,这段时间要乘热打铁,没有德国和俄国的相助,我们也很难取得这样的大胜,你要派外交官员去俄国和德国公使馆拜会。俄国排在前面,德国排在后面。后面继续安排德国公使见你,将事情搞的隆重点。摆出要和德国继续加深合作的姿态。最后呢,美国公使那边也要另外派专员去洽谈,也要隆重点。至于英国,你什么时候见一下朱尔典都没有什么关系,提前接见之后,后面就别谈太多了。让他们慢慢琢磨吧。”
唐绍仪默默点头,道:“皇上圣明,臣下明白皇上的圣意,必当谨慎办妥。”
宋彪嗯了一声。继续喝茶,在心里寻思到底该如何对付英国。
中英在理论上也属于一种交战国的姿态,虽然英国自称是中立,可若是没有英国的鼎力支持,日本也未必敢于冒然动这场辛亥战争。
日本战败之后,中英该如何处理外交关系,这确实是一个棘手的问题,需要双方都想办法慢慢琢磨着,绝对不是朱尔典仗着私人的交情和大英帝国的辉煌光环直接面圣就能解决的。
所以说,资深外交官的朱尔典也有不靠谱的时候。他就是太熟悉中国了,以为人情大于天,只凭私人关系好歹能见到皇帝。
宋彪此次如此之快返回京师就是来正式登基的,此时不登基,还要等到何时
接见了内阁总理唐绍仪之后,宋彪此后几天又和蔡元培、陶成章、宋教仁、梁启、张謇等国会的风云人物见面,亲自出面调解,推选蔡元培为第一任国会议长,促成光复会正式改组为中国光复党。
在国会之中。宋彪身为皇帝所控制的力量并不局限于光复会,新政强国会、立宪会都有他的一部分人选。
新政强国会以前朝遗留的新派官员为主,宋彪自身就是新政强国会的创建者之一,另外两位重要的创建者则是张之洞和袁世凯。
立宪会的组成是最为复杂的,其中有张謇所代表的中央集权派,也有其他地方乡绅代表的地方自治派,主体则是各地商绅,如张弼士、虞洽卿、朱葆三、渠本翘、乔景彦、孙梅堂等人就以立宪会成员的名义列席国会。
梁启的维新进步会虽然乏善可陈,但在理念上和光复会基本一致,强调中央集权、君主立宪和开明,完全支持帝党一派是没有问题,眼下只是拼了命的想在内阁政府和国会中找位置而已。
1911年6月1o日,身为内阁政府外相的欧阳赓和中央6军东北军参谋长陈其采代表中央政府,在平壤和日本政府签署中日停战条约。
在宋彪离开平壤之前,他已经和日本相西园寺公望就朝鲜半岛问题达成了“南北分理,共同监政”的原则,唯一的争议点是朝鲜的都留在汉城,还是迁往平壤的问题,这实际上关系到中日两国到底谁来直接控制朝鲜的问题。
最后是中国让了一步,同意将朝鲜都留在汉城,而中央6军在汉城北部保留一个团的驻军,日本也保留一个团,两国在朝鲜势力以汉江为界,驻军也以此为界限,双方在朝鲜总驻军兵力都不能过三万。
日本做出的退让是同意将西琉球群岛分割给中国,双方以宫古海峡为界,其余条款则一概按照宋彪离开平壤前段约定为准。
由于中日停战条约和中日辛亥通商条约是一起协商的,在中日停战条约签署之后,中日通商条约与1911年6月14日继续正式在平壤签署,在停战条约中,日本放弃了在华的一切特权和租界,两国重新签署新的通商条约保障中日经贸,约定日本在华的国际通商口岸享有商贸权,而中国在日本的国际通商口岸享有同等商贸权,彼此有权在对方国家投资,并享有对方国法律权限内的一切权利。
和日本不一样,中国整体上是欢迎外商投资和外国资本涌入的,不管是英资、美资、法资,还是日资、俄资,只要愿意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那就可以在华自由投资。
在中日停战条约签署之后,中国在19、2o世纪第一次作为战胜国取缔了外国特权,在国内,宋彪身为皇帝的声望自然高涨。
利用这样的一个有利机会,国会内部的帝党派议员乘机调整临时宪法草案中的部分条款。在1911年7月1日正式通过了中华帝国第一宪法,第一宪法的条款是非常有利于皇帝的。不仅正式的在法理上承认了皇帝对军事的最高统治权和指挥权,同时继续授予皇帝训政权。
训政权是很厉害的一个东西。有了这个权利,皇帝随时可以解散国会,罢免政府内阁,在战争、动乱、分裂等特殊局势中,皇帝还有权依据训政权重新组建临时内阁。
除此之外,中央内阁政府中的军事和情报机构也归属皇帝直接训政。并且拥有任命中央法院最高官的权利。
简而言之,在2o世纪前十年的各个君主立宪制帝国中,俄国沙皇拥有的实权是最高的,中国皇帝紧随其次。第三是德皇,而日本天皇实际上并无真正的权利,只是地位无比崇高,并且拥有整个国民和军人阶层的集体狂热效忠。
和沙皇的差别在于,沙俄杜马的国会议员都是沙皇任命的贵族阶层,而宋彪身为中华帝国皇帝只拥有不足国会议员总数13的直接任命权,即在每个省平均“推选”两位国会议员的基础上,帝国皇帝则有权按省再“选任”一名国会议员,在中央,帝国皇帝有权决定5名资深议员、7名6军议员、3名海军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