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刘海蟾似乎有些吃惊,我赶忙将事情的原尾告诉他,他这才大笑起来,不由地赞道:“小小年纪,有如此伶俐的头脑,确也不多。”
我趁机回身道:“你们三个人还不快走”
那三个老头子才如梦方醒,颠颠地溜了。
“对了,有件事我还要告诉前辈。”我想起了项冲,忙道:“刚才听你和周前辈说话,并不是我故意要听的。”
“就是这了这事吗”刘海蟾微微笑道:“大街之上,又无背人之处,听到便听到了,没什么大惊小怪。”看来,这个老道人确实和蔼可亲,我不由得羡慕起项冲有个如此好的师父了。
“我要告诉你的并非这个。”我说:“我知道项冲的下落,昨日里,我还与他在一起喝酒呢。”
“哦”刘海蟾更加仔细地打量起我来:“你和他很熟吗”
我摇了摇头道:“不,我们也是昨日才认识的。”
“那他去了哪里”
“他去了大洪山。”我告诉他。
“大洪山”刘海蟾又是一愣:“他去那里作甚”
“他是去追吉灵儿的。”提起吉灵儿,不知怎么的,我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酸溜溜的滋味,接着解释道:“他们是好朋友。”
“吉灵儿”刘海蟾想了一下,问道:“可是吉金龙的女儿”
“不知道,我不认识吉金龙是谁。”我老实地回答。
“糟糕”刘海蟾一甩拂尘,对着我客气地道了声:“多谢”便转身而去,等我再想喊他,他已不见了踪迹。
一种怅怅的感觉涌上心来,他竟然连我的姓名都没有问,唉我这么一个小人物,怎么值得他那样的大人物多问呢但大洪山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吉灵儿、项冲、刘海蟾如此惊惶失措呢
不行,我一定要去大洪山,马上动身。一旦决定,我便不再去管丁哥儿是否愿意了。
正文第七章戴面具的人字数:27749
从京城到大洪山有两条路,一条向东过潼关到洛阳,再南下南阳至随州;另一条路是向东南,过蓝田关到商州,沿丹江至襄阳到随州。前者虽平坦,但却要绕远几百里;后者却是最近的一条路,但穿行于高山峡谷间,且又多强盗土匪。经过与丁哥儿商量,我们还是决定走后一条路。“我就喜欢冒险。”这是丁哥儿的理由。
出了京城,我们便来到了蓝关之下。正近午时,初春的阳光暖暖地照在身上,给人一种懒洋洋的感觉。我们走进路旁的一座酒棚,打算填我饱肚子后再过关。
棚中只有我们两位食客,酒倌在分外热情地招呼着,很快摆上了几样小菜,并端来了一壶酒,告诉我们这是他自己酿制的高粱酒。本来,我和丁哥儿很少喝酒,此时闻言,也不经要尝一尝了。
“啊,好香好香啊”我们刚满上酒,一个人带着浓浓的鼻音也走了进来,一眼便看到了我们,也不管认不认识,便在我的对面一屁股坐了下来。我仔细打量了一番这个人,见他发髻整齐,上罩玄巾,鼻直口阔,浓眉大眼,虽说面色黝黑,但却英武挺拔;他的唇上两撇黑胡很是特别,又细又长,胡子还微微上翘,仿佛个风流公子,尤其是他那丰隆尖削的鼻梁,长得分外俊美,一看便知此人性格果敢,做事豪爽;再加上他话未出口,先带微笑的表情,已使我对他有了七分好感。他的微笑不知怎的,如此有感染力,我不觉得地也对他笑了起来。再看他的年纪也只在二十五六间,比我大不了多少。他身穿一件考究的白布绸缎的衣衫,光滑亮丽,与他皮肤的颜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在我的对面坐正,手中抓着的一把剑顺势放在了桌子边,哦,这是一把多么贵重的剑,只从那剑鞘上所镶的大大小小的珍珠、钻石便可见一斑;那剑柄根本就是纯金所制,连剑鞘的悬丝带也是金的,只怕没有万两黄金,这剑是买不来的。
这又是什么人呢他既然有如此贵重的剑,穿着又如此华丽,必当是贵族子弟。为什么他的肤色又是如此的黝黑,举止并不文雅,倒更象是个农家子弟
“你一定在想俺是从哪里来,因何坐在你的对面吧”这人先开了口,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声音中带着很浓的鼻音。
丁哥儿奇怪地盯着他,我只点了点头,没有开口。
“嘿,其实这有什么重要呢重要的是如今你和俺坐在了一起,而且还将举杯共饮。”他笑得那样亲切,说得那样动听,连丁哥儿也连连点头,我却没有说话。他一挥手,大声叫道:“小二,上美酒来”然后指着我和丁哥儿笑道:“俺最好酒,但最怕无人陪俺喝酒。不是每个人都有幸与俺喝酒的,俺喝酒一找美女子,二找美少年,三找真英雄。”
“你说什么”丁哥儿问了一句,不明白他的话,但又马上兴奋起来,道:“啊,你是说我们是真英雄,所以”
“不”这人打断了他的话,一双明亮的眼睛看了看我,又笑了起来,说:“你们是不是真英雄暂且不论,但却是少见的胡人,一个金发碧眼,一个美貌绝伦,俺一见酒瘾便大增,哈哈”
他的话让我皱起了眉头。好在丁哥儿只听到了好的一面,并未听出这话中还带着污辱性质的挑逗,不然又要暴跳而起,以剑相向了。
那小二又端上来一壶酒放桌上,此人一见不由得大怒起来,拍案叫道:“你怎么如此小气,是怕俺付不起账吗”说着从怀里取出一锭大银放在桌上。那小二的眼睛马上睁得老大,一把接过银子左摸右摸着,几乎不相信这是真的。“去把大坛好酒搬来,换三个大碗来筛,再多炒几样好菜。”他吩咐着。那小二连声应喏而去,不久果然搬来了三大坛,拿来三个大海碗摆在了桌上,然后退下去又摆上来了好几样好菜,这才点头哈腰地向这年青人告退,到里面去忙活了。
这人提也一个酒坛,只一拍,那坛口的泥封便纷纷落下,又一掀,盖子已被打开,一股凛冽的酒香扑鼻而来。“啊,好酒”他喊了一声,倾下坛子,“哗哗哗”地已然倒满了三个大海碗,将其中两个一推,一个大碗便在桌上沿着桌缘而转,准确地在丁哥儿的面前停住;另一个穿过了桌子中央的空隙,也同时到达了我的面前,里面的酒竟不溢不晃,稳稳当当。“来,为大家的初次相逢干上一杯”他说着,举起大碗,仰脖一饮而尽,倒下碗来时,那碗中空空如也,再倒不出第二滴酒。丁哥儿被他的豪情所感,也随之一饮而尽,也许他还从未
gu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