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看着碗中饭菜:难怪这小子刀功越来越好,切出的萝卜片几乎透明,原来是从各大派的厨子那里偷艺来的。再看看云霄猎野猪的手段竺清算彻底放心了,昔日庖丁目无全牛,如今云霄目无全猪,这番杀猪的手段如果用来杀人,怕是能从他刀下全身而退的不多。让竺清彻底打消疑虑的还是云霄的一番话:“达到目的就行,需要那么多花哨的虚招、变化干什么真肯苦练三十年,哪怕只练力劈华山一招,都能名震天下了。”
这番话倒不是云霄胡吹,竺清也是读过“武道”部中有关东瀛剑术和泰西诸国武道的典籍,这些武学多半源于中华武学,也有些是各国自创,但招式却简单之极,但其威力却在不断重复的磨练中飞速提升,虽然不是无上战法,但苦心修炼之下想要名动江湖还是不难的。不过中华武学越来越转变为是“天才的武学”、“精英的武学”一套武功发挥的威力与各人资质关系比较大,域外武学则是依然保留着当初这些武学传入时的“平民的武学”传统,普通人只要肯专心修炼,哪怕只修炼一个动作,也能成为一代宗师。能看透这一点,竺清对云霄的武学造诣也不持怀疑,不过这样也好,不痴迷于武道,就不至于走火入魔,到时自己反而更能放心前往大漠,索性也就随他去了。
眼下云霄已经十四岁,半年前竺清交代一番之后便留下云霄动身前往大漠。临行前嘱咐云霄若是在谷中无事不妨自己下山历练历练,平时读再多书而不经历练终难成器,不过沿途注意留下师门暗记方便日后找寻,另外也嘱托云霄将几个门派的失传武学送给人家掌门,路途上也顺道关注一个日趋式微的门派,如果他们派内上下一心,掌门颇具德行,弟子一身正气,也可以补录一些武学典籍给他们帮帮忙,好让云霄能结交一些江湖后起之秀,方便日后行走。竺清对云霄再放心不过,当年才九岁就能在数九寒天都冻饿不死,如今一身成就除非遇上不世出的顶级高手,恐怕天下之大能要他命的还真不多。纵是竺清浸淫武道数十年,也没把握在重创云霄的同时保全自己身上的零件。
再说就凭云霄那个臭小子的脑袋和手段,他不折腾别人就算万幸了。以竺清的心境修为,在云霄研读“巫医”部“试验”“新药”的时候,依然不寒而栗,单就这手估计能把五毒教全部毒翻的本事,谁与他为敌谁倒霉。临走前罗唆了半天竺清才上路,云霄此时并不责怪竺清,因为他们师徒都知道,这一走两人还能不能见面很难说,竺清早就将自己的牌位都准备好了,约定三年失去音讯,便将牌位供奉到历代祖师房。这次分别近似诀别,两人心中都不好受,磨蹭许久竺清才正式上路。
在竺清的身影没入深林之后,云霄才收回送别的目光。回到洞府,想起往日师徒斗嘴、过招的场面,内心百感交集。当年自己不过一个九岁的孤儿被竺清带回落叶谷,虽然经过万般磨练甚至几乎连小命都交代了,但自己在其中获益多少云霄还是很清楚的,虽然除了师父之外没与人较量过,不过他自己也很清楚,论武,每月到青甸镇上征粮征税的鞑子兵就算来二三十个他都能放倒,论文,镇上那几个秀才也好意思称自己是读书人因此竺清在自己心里是和父亲一样重要的,虽然平时两人暗斗不歇,但是云霄更清楚,这是竺清自己的授业方式,每次暗斗不论输赢,哪怕自己被竺清下毒而上吐下泻,都能让云霄受益良多。竺清没有让自己立即动身下山,云霄心理更是隐隐有些感激。因为竺清也清楚,山下的青甸镇里,有一个让云霄放不下的人臭小子思春了。
第七章所谓伊人
次日便是青甸镇每月一次的乡会,这一天十村八乡的人都把家中一个月采收的山货背来,卖给各地前来的行脚上,或者直接换取一些生活必需品。云霄每次带来的皮货草药卖的价钱最好。因为云霄的身手不错,每次取到的都是完整的皮子,不似寻常猎户送来的皮货难免有些矢石的痕迹,被破坏的皮子只能破开做做靴子、腰带、马鞍什么的,如今鞑子兵占据了整个中原,对皮货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皮褥、座垫都要整张的好皮料,有些行脚商还被下了限期任务,完成不了回去一顿鞭子算轻的。
何况大块头的猛兽都不是好对付的,加上力壮的猎户不是被抓去做了鞑子的辅兵,就是被当作义军拿人头去换军功了,山里的猎户都是些老幼,每次活捉猛兽都要折掉不少人手,所以整张的猛兽皮料价格更加居高不下,纵是如此,每个月回去吃鞭子的行脚商还是很多。不过云霄每个月却都能背来好几张上等皮料,行脚商们慨叹之余,很不得把云霄当亲爹来看待。天刚放亮,就有几个行脚商雇着几个挑工站在镇口如同小媳妇盼丈夫般地等云霄,生怕下手慢了,回去后背开花。
云霄刚到镇口就被团团围上了,旁人叫卖整天讨价还价也可能卖不出一星半点,云霄的皮货还没进镇就被一抢而空,价格还被哄抬了两三倍。云霄满头大汗地从人群力挤出来的时候,身上的山货少了许多,没抢到皮货的行脚商们失望之余也不会忘记买走云霄配置的几帖外伤膏药,鞭子虽然免不了了,但是云霄配的外伤药,要比市面上金创药疗效好不少。尽管挨顿鞭子照旧会被抬着出去,但是用了云霄的药,第二天站起来绝对没问题的,行脚商们都是难兄难弟,这点小道消息还是路人皆知的。
云霄的袋子里只剩下一些平日用不上的草药,这些东西不用愁销路,镇上的药铺都是敞开收购的。云霄摸着怀中的钱袋,买了点心和一支簪子,朝老陈家的酒坊晃悠过去。老陈家的酒是青甸镇一绝,竺清已经到了非此酒不喝得程度。云霄也是非老陈家的酒不买,不对,是非老陈女儿的酒不买。
老陈的女儿叫秀秀,和云霄同龄。当初老陈从关中逃荒的路上认识了秀秀的娘,到了青甸镇落脚后,两人成了亲便有了秀秀。可怜秀秀的娘没福,秀秀三岁大的时候,日子初见好转,积劳成疾的女人却一病不起,没几个月就丢下男人和女儿撒手西去了。当了老板的老陈拒绝了媒婆的好意,没有再娶,一个人认认真真地把秀秀拉扯大。云霄十一岁那年第一次揣着铜板走进老陈这家店铺的时候正好便是秀秀在站柜。云霄生得俊俏,秀秀也讨人喜欢,两个孩子第一次见面便无话不谈。因为年龄还小,彼此便抛开男女之间的那一丝羞涩,敞开心灵去对话。老陈也从云霄扛着山货的肩膀里,看到了一个伟岸的背影。没有镇上那些同龄小屁孩的顽劣与吵闹,多了一份浑厚与大气。
这种浑厚和大气老陈形容不过来,但是他在逃难的路上,看到的那些曾经上过战场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残废老兵,就有这种浑厚和大气,应该说是面对生死的那种淡然和面对绝境的洒脱。但是云霄当时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孩子,老陈断定,这孩子前途不可限量。所以他对云霄也喜欢得紧,把他当亲儿子,哦,是当女婿看待。因为几年下来,老陈就是再傻,也看出了云霄和秀秀之间的感情,已经不再是孩提时代那种与性别无关的友谊了。老陈也很识趣,每到乡会这一天也不再让秀秀站柜,任凭秀秀站在铺子门口朝镇口张望。
“爹爹云霄来了”站在铺子门口的秀秀拍着手喊道,看到老陈似笑非笑的脸,秀秀的脸腾地红了,转身溜进了后院。
“陈老板,”云霄摸出了一迭铜钱,“照旧。”说罢眼睛就在铺子里搜寻。
“呵呵,早就给你准备好了。”老陈看到云霄,眼睛总是眯着笑,“秀秀在后院呢。”
云霄闹了个大红脸:“我我”云霄很想说“我不是来找秀秀的”,可是这话实在说不出来。恋爱定律之一就是,恋爱中的男女要么是极力掩藏自己的心思,要么就是无论如何都掩藏不了自己的心思。云霄和秀秀都是“新手上路”,属于后者。
不过老陈明显不想就此放过云霄,看了看云霄手中的东西,笑呵呵道:“怎么,每个月靠一包点心和一件首饰就想把我家秀秀拐走了”
云霄更是窘得没脸见人,铺子里的熟客多半也知道云霄和秀秀的事,跟着起哄:
“云霄小子,我替陈老板应下了,不过三媒六娉可是不能缺的”这位是保媒专业户。
gu903();“云娃你放心,有我在,老陈家的嫁妆肯定也不会短了你的”理直气壮,这位把自己当作云霄的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