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2 / 2)

gu903();作者有话要说:

温兔崽:在咸鱼面前,一切小哥哥都是纸老虎,颠了颠了。

季天泽:媳妇还欠我两个大白兔,我啃啊!

温兔崽:抓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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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季天泽看着撑伞跑掉的窈窕身影,薄唇懒懒朝一侧勾起,气笑了。

自打他以知青身份下放到新民大队,一年半的时间,他一句话都没跟这小寡妇说过,还救了她一回。

反倒是温九凤软软甜甜地勾搭他好几次,惹他一身骚,她还好意思跑?

今天杨辉在大路上口无遮拦,当时路上不只有新民大队的人。

新民公社革委的一把手被他拿捏住了把柄,会给他面子,难保没有坏心思的往县革委报。

到时候他能脱身,前头正蹦跶的小寡妇可未必。

他不再是上辈子那个天老大他老二,用智商换牛逼的傻小子了,住在新民大队里就得考虑的周全点,这才来大队长家里给自己正个名。

等过几日芒种结束开大会的时候,让温老大在会上把事儿说清楚。

原本季天泽以为自己啥也没干还救了人,温九凤又成了烈士家属,那浑浑噩噩的状态有眼的人就能看得出来,队里人嚼舌根子只为下饭罢了。

结果几个月下来,再不解释,这‘有一腿’都快变成真的了。

季天泽心里感叹,他这该死的魅力,两辈子都藏不住。

不过他心里只惦记着因为早死未能完成的国际事业版图,上辈子那么多往他身上扑的姑娘都让他精准躲过去了,没道理避不开一个小寡妇。

结果温九凤比他还先跑,让他气出来满肚子的胜负欲,甭管这是个小白眼狼还是欲擒故纵,他就多余往大队长家里来这一趟。

因为跑动,温九凤衣裳随着风晃动着往身上贴,隐隐约约勾勒出那把子细腰和笔直的腿儿,晃得人心烦。

他绷住牙痒的腮帮子,长腿随意一跨,骑上自行车直接超了温九凤。

“哎呀——”温九凤连气恼都是软绵绵的。

她看了眼湿漉漉的裤腿儿,瞪着往知青点去的嚣张背影,恨不能从空间里拿出斧头劈过去。

季天泽故意从她身边过,大队里都是土路,坑坑洼洼的地方不少,下着雨已经有积水,自行车飞快压过去,正好将泥水溅她裤腿上。

清甜的懊恼和着细雨浇在没打伞的季天泽身上,浇得他舒坦极了,那张总是不耐烦的俊脸在雨雾中隐现几分得意。

他才是该跑的那个,谁也不能跑他前头去。

温九凤到家时,雨已经下大了,不但裤腿儿湿得透透的,布鞋都吱嘎着往外渗水。

“回来啦?”她婆婆于婉茹听见动静在门口迎着,声音是与温九凤不相上下的温软。

“赶紧回屋先擦洗擦洗换身衣裳,衣裳和鞋脱下来我给你洗了。”

“吃了饭再洗吧。”温九凤也不跟婆婆客气。

于婉茹并没有将杨大志父子的死算在她身上,比起风风火火的杨春花,她和于婉茹更像亲娘俩,都是慢性子,俩人处得很不错。

“您摘黄瓜了吗?”她将包递给婆婆,圾拉着鞋子慢慢往自己屋里走。

她小叔子杨小志从里屋探出头,“嫂子我去摘了,娘已经切好黄瓜丝了,还切了咸菜疙瘩,就等你回来下面条了。”

过去家里都是杨大志他爹做饭,于婉茹打小就跟厨房犯冲,煮面条都煮不好。

原身做饭挺不错的,而温九凤孤儿院出身,又遭逢末世,手艺没多好,但她能耐得住性子,挺喜欢做饭。

她空间里收藏了好些厨艺的书,还有原身的记忆,即便家里没了做饭的男人,有温九凤在,于婉茹娘俩也不用吃夹生饭。

换了衣裳出来,温九凤从包里取出个罐头瓶子,“我去问村头杨大娘要了点大酱,跟鸡蛋炒个卤子,咱们吃拌面。”

杨小志欢呼,“辛苦嫂子!你受累了嫂子!”

温九凤:“……”她该回个为人民服务吗?

杨小志也不知道都看了些啥书,彩虹屁吹得溜,偶尔溜大发了还挺让人想抠脚趾的。

“那妈你明天记得把瓶子给杨大娘还回去,再送点红糖吧,她儿媳妇快生了。”

于婉茹柔柔点头,“好,你喜欢吃这个酱,我明天多要点,正好从她们家摘点洋柿子(番茄),我送多点红糖和鸡蛋过去,让她儿媳妇月子里用。”

于婉茹手里捏着她男人和大儿子那么些年攒下来的工资,还有杨大志的抚恤金,家里又有人在供销社,基本上是啥也不缺的。

她们家现在两个寡妇一个孩子,也没个顶梁柱,更重要的是跟队里各家都处好关系。

在农村,人情往来就是今天往你家借点东西,明天还他家点东西处出来的,温九凤并不反对。

“妈你看着来吧,正好小志快考试了,给他做洋柿子炒鸡蛋补补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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