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豪门恶毒寡夫穿书作者:多金少女猫
文案:常清一朝穿进了一本豪门生子小说里,成了一直阻碍攻受he的恶毒寡夫男配。
这寡夫招蜂引蝶浪荡无度,上至小叔子下至大侄子都勾搭了个遍,最后被身为小叔子的攻打断腿赶出家门,沦落到无家可归惨死街头的下场。
常清穿过去的时间点恰好是还没成寡夫的原主第一次爬上了攻的床。
面对面色沉如水分分钟要上来痛打他一顿的陆怔,常清拢上散开的衬衫,一本正经地说:“我只是走错房间,睡错了床,你信吗”
陆怔:呵呵。
为了避免被陆怔打断腿赶出家门当乞丐,常清决定做一个贞洁烈夫。
然而这贞洁烈夫不好做,书里原主主动勾搭都勾搭不上的各种大佬个个都反过来勾搭他诱他改嫁。
对于这些大佬的殷勤勾搭,常清十动然拒,头上的烈夫牌坊闪闪发光:我很爱我丈夫的。
只是最后连正牌攻也就是他的小叔子陆怔忍不住强拆了他的烈夫牌坊,死死地抵住他,磨着牙威胁:不准改嫁,敢改嫁就打断你的腿。
陆怔一贯觉得他这个大嫂骚里骚气,看人的眼睛总是带着勾子,总是若有若无的撩拨人,甚至有一天大胆到爬上了他的床。
陆怔正想着怎么教训他,结果这人不骚了,扣子总系到最上面一颗,穿的严严实实,一点皮肤都看不见,一派禁欲正经,这又叫陆怔不爽了。
第1章穿书修
鼻间满是消毒酒精的气味,额头的伤口也隐隐作痛,常清有些怏怏地揉了揉鼻子,捧着手机玩贪吃蛇。
旁边是陆花略有些尖利的声音,“大哥最喜欢你这张脸,要是破相了,看他不讨厌死你。”
常清心不在焉地敷衍着,陆花见他这般散漫,忍不住抓过他的手机结结实实地砸在了地板上,“我和你说话你听不见吗”
常清看了她一眼,扯起唇角笑了,“我现在是病人,请你对病人温柔一点,还有”
他收敛起笑,一本正经地说:“你哥最喜欢的不是我这张脸,是我这个人,即使我毁容了你哥还会一如既往的喜欢我。”
陆花气结,“不要脸谁喜欢你我大哥就喜欢你这张脸而已”
常清摊摊手,嘴角往一侧挑起,“这就是事实,虽然残酷,但你得试着接受。”
陆花气得胸脯起伏着,她一贯知道这家伙牙尖嘴利,但今天段数突然就升级了,打了她一个措手不及,她也不知道如何应对,干脆剜了他一眼,转身跑了。
常清见她跑开,这才弯腰去捡被她砸在地上的手机,重新拿起手机,他倒真心实意地笑了。
这手机质量委实不错,被那么用力地砸,居然一点划痕都没有。
常清重新玩起了贪吃蛇,耳边隐约听见了陆花在和陆轩说话,这都不用猜了,陆花铁定是在和陆轩告状。
他收起了手机,站起身来超大厅走去,没多久就看见了陆花扯着陆轩的手,在那儿像只麻雀似的叽叽喳喳。
陆花见他过来,胖嘟嘟的脸颊都鼓了起来。
常清第一次见到了这陆家的一家之主,陆轩,而现在他的身份是陆轩的妻子。
是的,没错,妻子,这个世界是允许男人和男人结婚的,甚至这个世界的男人还会怀孕生子。
当然,想要怀孕的那方得吃药,吃够了半年的孕药,才会具备生孩子的功能。
常清原本的世界不是这样的,现在这种情况其实也不难解释,他接受能力绝佳,早在昨天就搞清楚了他的处境。
他是穿了书,穿的是一本豪门生子小说,而他的身份也只是书里的一个恶毒男配,男主们也另有其人,其中的正牌攻就是陆轩的亲弟弟,陆怔。
原着对原主这个角色其实没有用太多的笔墨,但有两点常清记得很清楚,原主的老公陆轩,也就是攻的亲哥哥会狗带,原主成为寡夫,攻也因为哥哥的死亡而挑起了陆家的大梁,成为标准的霸道总裁。
还有就是原主爱慕攻陆怔,在陆轩还健在的时候就已经各种若有若无的撩拨,陆轩没死的时候,就已经忍不住爬过一次陆怔的床,被陆怔打进医院住了半个月的院。
陆轩一死,更是迫不及待地爬上了攻的床,结果当然是被痛揍一顿,丢了出去。
但是原主死性不改,一次不成,就天天爬,夜夜爬,最后把自己的命都爬没了。
陆怔年纪比陆轩小七岁,差不多是被陆轩养大的,对这个哥哥非常敬重,连带着对原主也忍让,直到最后忍无可忍爆发,直接将原主的腿打断,赶出了陆家的大门。
原主最后的结局是无家可归,惨死街头。
常清搞清楚状况后,脑海就有一个声音,很清晰地说:不能让陆怔和林逸风在一起
林逸风是原着里的正牌受。
常清是不知道那声音到底是谁的,但他猜测大概就是原主。
原主能有那样的结局,完全是自己作出来的,再来一次,居然还死性不改。
但他也不能说他,毕竟他能重新活一回,还得感谢原主,即使是在一本小说里活,常清也是该感恩的。
阻止这本小说的男主们在一起,这显然是不大现实的,一来常清对陆怔没什么兴趣,而来也不大想做那个恶毒男配。
不过原主都这么要求了,他尽力而为。
只是从他穿书的时间点也有些尴尬,正好穿在了原主第一次爬陆怔床的时候。
想想昨天的尴尬事,常清的表情毫无异色,只是伸手摸了摸头上的纱布,那一撞撞得有些狠,流了一地的血,叫本来面沉如水分分钟要上来痛揍他的陆怔都慌了神色。
不过好歹没被揍进医院躺十天半个月。
常清想着,脑海里出现了陆怔年轻又充满锐气的慌张脸孔,忍不住笑了一下。
他这一笑,就落入了陆轩的眼睛里。
常清长得很漂亮,这种漂亮是超越性别的,可以说是一种纯粹的美,只是平日里他喜欢浓妆艳抹,弄得一团脂粉气,这种美便带了一种艳俗的味道,也因为这个,常常被陆花私底下称呼为“狐狸精”。
只是今日不知道是不是撞到了脑袋受了伤的缘故,常清不涂眼影,不擦眼线,不搞乱七八糟的妆容,连华丽花哨的暴露衣服都换掉了,白衣黑裤,脸庞干净白皙,一派的纯净。
这一笑,就笑出了几分春光灿烂的味道。
陆轩看的眼睛都略微发直了,他长的英俊,但性格却有些内敛,不太能放得开,陆花在旁边,也不好意思说些亲密话,只有板有眼地问常清:“伤口还疼吗”
常清回答:“不疼了。”
陆轩说:“我让张妈拿了祛疤药,你用着,别留疤。”
gu903();常清:“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