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尼斯驾着马车漫无目的在黑森林中随意晃悠着,他不是在欣赏沿途的风景,而是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往哪里去。
上次去龙的陵墓还是误打误撞才找到的,其实就算告诉他目的地,以他资深路痴的人设还是在会着烟波浩渺的林海中迷失。
那头龙有和他说身体内只要流着龙血就会自动探知周围的龙,并会自动被其吸引过去,但是斯坦尼斯已经转悠了很久,身上的龙达还是没有工作,倒是身后车厢里烤羊的香味四溢。
“如果在找不到那只大蜥蜴栖息的地方,这些羊肯定会将森林里的所有野兽都勾引过来了。”这点常识,斯坦尼斯还是知道的。
但是没想到,他刚说完,就听到灌木丛中传来野兽的骚动。
“靠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斯坦尼斯打了两下自己的乌鸦嘴,同时一只手朝副驾驶的战鎬伸去,虽然不怎么会使,但他出发前觉得带上这个比带长剑更利于防身。
拉车的两匹吗也感到了食肉野兽的出没,它们不安的嘶鸣着,随即停下马蹄,裹足不前。
“怎么了”斯坦尼斯看向前方,发现道路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只哈士奇。
一只二哈就吓得两匹马走不动路
斯坦尼斯跳下马,拿起战鎬走过去,才发现这不是狗而是一匹中小体型的狼,这只狼看起来还处于幼年期或者成长期,连毛发都没长全,导致斯坦尼斯对它全无惧意,反而想将它捉住,一个领主养一头狼当宠物,怎么想都是一件很拉风的事情。
于是他伸手准备去抓狼,却感觉面前这头狼看起来不对劲。
因为这头幼狼的双眼中没有瞳孔,而只有眼白
丧尸狼第一个念头从斯坦尼斯脑海中闪过,斯坦尼斯连忙向后跳去,并双手握住战鎬,紧张的注视着这个生物。
但是幼狼没有像丧尸那样嗜血的扑来,而是慢慢站起像是伤心的发出呜呜声,如同被狼群抛弃一般孤独。
这反倒让处于警戒状态的斯坦尼斯心生怜悯,也许这个世界的狼就是这个没有眼白的造型吧,自己才在几天前见到一匹漆黑无影的恐狼,不该如此大惊小怪。
他准备伸手去摸摸这只幼狼,狼却张开嘴打了个哈欠。
哎呀,真是萌死了还没等斯坦尼斯夸完,一只如同触手般的舌头从幼狼嘴里伸出,舌头极长,应该有可以将一个女人完全捆住的长度。
“什么鬼”斯坦尼斯敢肯定拥有这种舌头在哪个世界都绝对是邪恶怪物的表现。
而在舌头伸出的那一刻,幼狼也开始变得极其具有攻击性,从胸腔里发出“呦呦“的低嗥。触手舌头转向人类,狼也随之转向。也许是错觉,斯坦尼斯觉得其实舌头才是本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