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1 / 2)

凌沂小时候长得就很好看,雪白剔透的肌肤,水汪汪的大眼睛,长长的眼睫毛,小时候凌沂头发颜色没有现在这么深,是金灿灿的,阳光下卷曲浓密泛着微光,而且凌沂彬彬有礼,对女孩子特别绅士,就像童话书里飞出来的小天使一般,学校的小女生都喜欢凌沂,往凌沂的桌子上放巧克力。

孟西华觉得自己也挺帅的,为什么没有小女生向自己献殷勤?难道因为自己总揪她们小辫子而凌沂没有揪吗?

孟西华心里不服气,课间他卷着一本书当喇叭在班上大肆宣扬凌沂爸爸妈妈离婚了,凌沂妈妈不要他了。

当天下午放学,孟西华被温柔有礼的凌沂同学拖到厕所里打了一顿,比凌沂还要高小半头的孟西华被打得鬼哭狼嚎,鼻子都出血了,他和老师说凌沂打他,老师根本不相信,非说孟西华这个捣蛋鬼和别人打架栽赃给凌沂。

回到家里之后,孟西华本来要向自己爸妈告状,没想到他爸妈也在打架。

扔花瓶,砸桌子,骂狐狸精小三,孟西华的爸妈也离婚了,孟西华他妈也不要他了。

那段时间孟西华哇哇哭得很惨,他家和凌沂家是邻居,孟西华他爸和凌沂他爸经常一起喝酒,两人狐朋狗友一丘之貉,所以凌沂肯定知道他家情况。

孟西华以为凌沂会告诉班上所有小朋友自己也成了没妈要的孩子。

却没有想到凌沂什么都没有说。

从此以后,孟西华认了凌沂这个哥们儿。

凌沂喝水他买水,凌沂写作业他抄作业,凌沂厕所揍嘴贱的男生他在旁边放风叫好,凌沂考年级第一他考年级倒数第一。

两人高中不在一个学校,凌沂读最好的重点高中,孟西华学习成绩太烂,他家里就算塞钱也送不进去——不过孟西华也没有打算扎到好学生堆里过苦日子,他进了贵族中学花天酒地。

这几年孟家搬家,两人联络变少了,孟西华一直都将凌沂当成铁哥们儿,听说凌沂眼睛瞎了被他爹送去外省疗养,他一直都想过来看看,又怕自己这张臭嘴说出什么蠢话伤凌沂的心。

孟西华往旁边长椅上一坐:“小沂,你在这里是不是挺无聊的?不能打游戏也不能看电影。我见到那个私生子了,那个傻逼开着一辆法拉利到处显摆,因为没有驾照被警察扣下了。”

提起凌沂这个弟弟,孟西华从来不说“你弟”,而是说“那个私生子”。

凌沂的弟弟是私生子,名字叫做凌波,据说只比凌沂小五个月。

不过现在不是私生子了,因为凌沂的爸爸将他妈娶回家了。

在凌家或许凌沂才是多余的那一个。

孟西华挺替凌沂感到可惜的。他小时候常常去凌沂家里做客,不得不说,凌沂家里的氛围简直不是人待的地方。

孟西华觉得自己如果在凌家长大,肯定被逼成神经病了。

虽然孟西华他爹同样是个渣,但他爹至少对他不错,将他当成亲儿子去看待。

凌沂轻笑一声,没有接孟西华的话茬。

孟西华道:“我来看你是因为凌波在朋友圈提起你,他造谣你受不了眼睛失明想自杀,所以我……我真他妈是个傻逼,怎么会相信他发的东西。”

“没有,我会好好活下去,”凌沂道,“医生说痊愈的可能不是没有。”

“那就好,咱俩从小一起长大,我还想等结婚的时候让你当伴郎,”孟西华裹紧了风衣,“我晚上还要回去,明天下午有课。今天天气真冷,走,带你去外面吃顿火锅,我请客。”

凌沂一年多没有见到孟西华了。

孟西华虽然从小就很二,做事大大咧咧说话口无遮拦,但他没有什么坏心思。

凌沂点了点头:“好。”

吃火锅的时候孟西华让服务员给凌沂涮菜,凌沂是清汤锅,少盐无辣。

孟西华一边吃一边道:“对了,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的小叔叔,长特帅那个,他结婚了。”

凌沂当然记得。

孟西华学习不好,孟西华这个小叔叔学习也不好,凌沂和孟西华读初二的时候,小叔叔读高二。

暑假三个人凑在在一起写作业,小叔叔特别不愿意写数学试卷,让常年奥数一等奖的凌沂帮他写。

凌沂往往是最早完成作业的那一个,常常在放假的第一周就写完了所有学科作业。

他在孟西华家里弹钢琴倦了便学习高中的物理和化学课程,顺便给小叔叔做做卷子指导功课当娱乐消遣。

“这么早就结婚?”

孟西华被辣的鼻头通红,他开了一瓶啤酒:“和一个男的,那男的比我小叔叔大八岁。”

凌沂刚喝进去一口豆浆,听了孟西华这句话,他差点被呛到。

“想不到吧?我也想不到,我爷爷想打断他的腿。”孟西华和凌沂吐槽着,“这段时间我爷爷天天自言自语为什么两个男的能登记结婚。”

凌沂以前班上的同学大多埋头学习,标准的三好学生。

他圈子小,交友很少,可能在影视作品和书中看过,但身边还是少数。读书时有极少数男孩子向凌沂递橄榄枝,凌沂全都忽视了。

所以凌沂对这件事情先是惊讶,接着便慢慢消化接受:“可能真心喜欢。”

大多数人还是喜欢异性,虽然现在允许同性结婚,年轻一点的人大多能够接受,老一辈的却大多接受不了。

之所以宁愿顶撞家长也要和对方在一起,大概因为真的想过这样的生活。

“大概是吧。”孟西华涮了几片牛肉,“小叔叔爱做什么就做什么,我觉得他们长得还挺般配的。可惜你没有参加他的婚礼,那男的给我小叔叔准备了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酒店几乎成了玫瑰花海,几个花粉过敏的亲戚不敢进去,哈哈哈哈,是不是有点浮夸?我都替小叔叔感到害羞。”

凌沂:“……”

孟西华一边吃肉一边说话:“我以后绝对不会做出这种肉麻的事情来,太浪费了,不知道那个酒店最后是怎么收拾的。你肯定也不会这样做。”

确实。

弄十万朵玫瑰铺在酒店里结婚当然不是凌沂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