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食店也卖酒
沈韶光带着木匠来店里丈量,费尽心机要榨出这十几平米的最大价值。
原来几张食案是课桌式摆放,沈韶光突然想起前世在家装论坛看到的小户型中吧台代替餐桌的设计,在店里溜达比量了一阵子,便决定让木匠做几张通整面墙壁的长条桌案,有点类似后代的吧台,只是更低矮。
座位多了,一地的胡凳恐怕会显得乱,那便地面铺篾席,胡凳一律换成蒲团。烛台、装饰盆栽之类能上墙的都上墙……
不是什么大工程,不过三五天便拾掇好了。白墙壁,原木色长桌案列于两墙,另有两张短食案摆在中间,长短错落着,倒也并不显得很拥挤。地上棕色篾席,缃色蒲团,一面墙高处镶嵌隔板,板上摆着白瓷罐,罐里养着兰草、茉莉之类,大片的白、深深浅浅的棕、一点点绿,居然颇有两分文艺的美感——或许另一面墙可以挂幅字画?留白亦可。
沈韶光拍拍手上的土,颇自得地问阿圆:“如何?”
阿圆点头:“若是再大些就更好了。”
沈韶光咬牙,照着憨丫头的脑袋使劲摁一下,哪壶不开提哪壶的本事是越来越厉害了!
又恨恨地立志,总有一天,爷要开这长安城最大的酒楼,几百平的大堂,几十个包间,大堂中间专门空一块地方耍百戏,吞刀、缘竿、钻火圈,胡旋、柘枝、剑器浑脱,一个都不能少。
“小娘子,来一笼玉尖面!”
“好嘞!”沈韶光清脆地应着,把灌汤包子给客人放在其自带的盘子里,收了一把铜钱扔进钱簸箩。
在百丈高空的大酒楼和豆腐干高的一把铜钱之间蹦跶,沈掌柜倒也没什么眩晕感。
不管怎么说,店里现在有了个能让人坐下喝一杯的地方了。
去酿酒作坊订了酒,在玛瑙肉、狮子头等招牌菜的基础上,又添了些拌秋葵、炸鱼鲊、兰花豆、卤猪头、卤猪蹄之类简单的下酒小菜,沈记这食铺兼营的卖酒买卖也就开张了。
客人们对沈韶光这袖珍小酒肆颇为买账,干干净净的,还有点那么点拙朴的调调儿,关键,不用拿着肉圆子、玛瑙肉到处找喝酒的地方了。
吃了沈记的小菜,却觉得,嗯,来着了!
要说这沈小娘子手艺是真好,煎饼不说它,主要是新鲜干净,玉尖面和花糕却着实是精致,据有见识的说,颇有些宫中御膳的品格。玛瑙肉、狮子头也是这一类,可以算得“珍馐美馔”。没想到简单的家常小菜做得也这般好。
“店家,再来一盘鱼鲊!”
阿圆迈着大脚板走路如风地上菜。
“小娘子,你家的鱼鲊为何就这般香?”
“这个——婢子不知,”阿圆憨笑,“好吃,郎君就多吃点儿。”简直与沈韶光曾被问到相同问题时回答的“喜欢就过来,何必自己费事”一脉相承。
厨间正在包玉尖面的沈韶光闻言一笑,其实并没有什么诀窍,不过是腌的时候加了醪糟——便是夏天的时候腌的那一坛子,故而多了些醪糟香,炸的时候炸两次,第一次炸熟,第二次调高油温,炸酥,如此而已。
沈韶光自己倒更喜欢这炸兰花豆。先煮后炸,酥香酥香的,让沈韶光想起前世爱的花生米。
这又是沈韶光除了辣椒以外的另一大遗憾——花生要到几百年后的明代才传入中国。据说大才子金圣叹临刑前说,“豆腐干与花生米同嚼,有火腿滋味。”讲情调的张爱玲喜欢“享受威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而鲁迅、老舍两位先生则喜欢一边看书,一边吃花生米。
可见,文人们对花生是真爱。沈韶光对花生也爱得深沉——但这不妨碍她在没有花生的时候,拿炸兰花豆解馋。沈韶光觉得自己这行为跟惦记白月光、也不耽误找女朋友的渣男形象有点像。
却不想,惦记白月光,没找女朋友的深情男白少尹上门了,而且第一个就点的这兰花豆。
沈韶光脑子琢磨着两人的形象问题,不经意看向林晏指着菜牌的手,修长细致,骨节分明,倒是一双好手!
“店主人?”林晏挑眉。
“此豆以兰花命名,是因为炸制出来,其形态有些像兰花初绽。”沈韶光淡定地把眼睛从那双手上挪开,微笑着回答林晏的话。
林晏点头,又要了凉拌秋葵,咸鸭蛋、卤猪耳等物,都是下里巴人的小菜。
大抵人都有这样的劣根性,看见美好的东西,总想破坏一下,比如,沈韶光就有点希望看到这位风度优雅的郎君做点不那么优雅的事,“郎君要不要尝一尝本店的猪脚?热着吃香酥软烂,冷着吃,弹牙有嚼头,最合适下酒。”
林晏看沈韶光。
沈韶光双目含笑,微弯着腰,姿态殷勤。
“不必,就这些。”林晏把菜单递给沈韶光。
沈韶光颇为遗憾地接过,今天是没法看到长安副市长啃猪蹄子了,没关系,来日方长,以后还会有鸡爪子、羊蹄子之类……
林晏回想刚才那花笺子做成的菜单,一笔小楷,不似寻常闺阁笔墨,倒有两分先时李少温的瘦劲,那煎饼袋子和店门幌子上的“沈”字因是篆体,又更明显些。
林晏不由得偏头看那边案后忙活的店主人,一双杏眼微眯,嘴角也翘着,一副温柔喜兴的样子,与这字风离得甚远,再想到几次相遇她的伶牙俐齿,呵,多重面孔,巧言令色!
沈韶光不知道自己被人吐槽了,犹问道:“客人的一爵酒温一温吧?”
又问:“玉尖面没有了,待会儿给郎君下一碗青菜馎饦?”
林晏收回眼,“也好。”
这位林少尹来得晚,没别的客人了,沈韶光很能忙得过来。正当饭时,虽然酒菜大多都是提前准备好的,又有阿圆帮着,也还是忙得脚不沾地。
沈韶光一边端菜,一边在她的理想簿子上又添了一笔——以后要搞个厨师团队,并雇百八十个服务员!
第22章碰瓷的无赖
沈韶光觑着眼拿着镊子,蹲在店后小夹道水缸旁,找猪头上的毛。
在本朝,猪肉本来就不够高端大气上档次,猪头下货之类,更是鄙贱之物,但沈韶光就爱这鄙贱之物。
小时候,家附近有一家熏肉铺子,卖各种猪下货、香肠、熏鸡,偶尔也卖卤牛肉。沈韶光打小儿爱吃肉,家里大人给点零花钱,除了买些女孩子喜欢的小零碎儿,夏天就进贡给了冷饮店,天凉了就都花在这家肉食铺子里。
沈韶光不爱卤牛肉,总觉得不够细腻,有点干吧塞牙,也不够香;熏鸡都整个卖,小孩儿那点零花钱买不起,于是就剩下了买猪头肉和香肠了。其中,沈韶光又最爱猪头肉。
这家店的猪头肉先卤后熏,没那么腻,带着点奇怪的焦香味儿。
放学路上,沈韶光先买个火烧拿着——要刚出炉的,撕开还冒着热气的,然后到铺子买一小块猪头肉,让店主把肉片成薄片儿塞在火烧里,就这么双手捧着,张开大嘴叉子开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