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赔钱货,你自己在家给我老实点,如果敢坏了你哥哥的好事,我打死你!”
慕芙睁开眼睛,看到两个三十来岁,脸色蜡黄发黑的男女站在她面前不远处。
女子编了两个麻花辫垂在胸前,穿着粗布碎花衣服,白底红花,衣服上还带着褶子。男子穿着藏青色的短袖和长裤,脚底一双新纳的黑色布鞋。
男女身后的土炕上坐着一个男孩,五岁的模样,长得倒是唇红齿白,但可惜穿着不伦不类的红色棉麻短袖跟灰色的短裤,额头上还点了个红点,十分破坏画面。
这三个人身上的衣服,都让人一言难尽。
说好听点,十分具有年代感。
说难听点,恶俗辣眼睛。
衣服差也就罢了,偏偏气质还也属于减分项,女子一脸凶狠,男子一脸懦弱,背后的男孩眼珠一直转着,心思不正的模样。
慕芙:“……”
她是谁,她在哪里。
女子看她默不吭声的站在原地,心里来气,又想一脚踢上去:“赶紧闪开别挡路,”
慕芙闪开,女子竖起眉毛,凶狠的看着她:“死丫头,你居然还敢躲?!”
“行了。”女子身边那个一脸懦弱的男子拉了拉她的衣服;“别跟她计较了,万一耽误了大娃的正事就糟糕了。”
“对!”这句话显然让女子意识到了什么,瞪了慕芙一眼,拉起坐在床上的男孩,一边走一边说:“大娃,咱们赶紧走,赶紧去见你慕大伯,别让你三叔的孩子抢了先,你可是长子长孙。”
男子嘱咐:“娃他妈,慕大伯他们可是见过世面的大官,你不要总大娃大娃的叫,要叫大名,慕杰。”
“知道了。”女子不耐烦的声音飘到她耳朵里,三人的声音渐渐远去。
三个人很快就离开,离开前女子一脸凶恶的让她不准乱动家里的东西,坏了一样就把她扔到山里面去。
三人走后,慕芙跟着就走出了屋子里打量四周的情况。
她最后的记忆是她在抢救性修复某古墓的时候,被突如其来的坍塌压死了,一转眼就到了这里。
她对这里没有任何印象,是重生在了某偏远农村?
但慕大伯和慕杰这几个字却略有熟悉。
她面前的房子不同于她印象中的砖瓦房,是泥巴和树皮搭盖起来,整个房子里有两个屋子,一个厨房,两个屋子的墙壁周围贴着碎布头,脚下是坑坑洼洼的泥土地面,很有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农村风格。
她摸到厨房,走到厨房里的一个水盆前蹲下,粗糙的木脸盆里倒映出了她的模样。
她吓了一跳。
她居然从一个二十多岁的成年女性变成了一个三岁大的奶娃娃,穿着灰扑扑的旧衣服,脸上左一道右一道的沾灰。
她默不吭声的用脸盆里的清水洗干净脸。
这张被灰土遮盖住的小脸蛋长得很好,长睫毛,大眼睛,真正的樱桃小嘴,白生生粉嫩嫩的小脸,标准的呆萌小萝莉,脸蛋实在太好看,就算是身上这件灰扑扑的衣服也没办法遮掩住的那种。
慕芙从地上站起来,脑子里一直在想她究竟是在哪里听到过这两个名字。
几分钟之后,她一拍脑袋,想起来了。
是在她前几天看过的一本校园文里,慕杰是那本校园文里总跟男主做对的反派混混慕建波的爸爸。
那个慕大伯这个耳熟的称呼,好像是有人那么叫过慕建波的爷爷慕正国。
慕芙:“……”
难道她就穿成了那个在书中帮反派混混一起绑过女主,跟她原来同名同姓的恶毒姑母慕芙?
慕杰的亲妹妹?
她沉默了。
穿成了隶属于边角炮灰之流的反派姑母也就罢了,更夸张的是她现在只有三岁的模样。
莫非她要顶着姑母的悲苦命运过几十年来等那对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的男女主?
不可能。
慕芙轻哼一声,稍稍整理了一下衣服就走出房子。
根据原文的描述,那个反派混混是慕杰唯一的亲生儿子,从小到大被溺爱的可以,惯出了一身无法无天的臭毛病,最终撞上了男主这块钉板。
而慕杰则是从穷山沟沟里出去,侥幸被中年丧子的慕正国选中当养子,以便将来后继有人的一个幸运男孩。
慕杰他们家这一支跟慕正国他们是远亲,都快出了五服的那种。慕正国唯一的儿子死在一次任务中,慕大伯不想再娶,在其父的授意之下想从远亲里过继个儿子,当年就挑中了慕杰。
单论长相,慕杰还是很不错的,帅气可爱能唬人,慕正国当年挑上慕杰也很正常。
慕杰过继给慕正国之后,从此农奴翻身,从一个供销社都去不起的农村奶娃,变成了B市里,军政两界都十分有名的慕家次子的养子,开始了大院的生活。
可惜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慕杰没多久就暴露了好吃懒做欺软怕硬的本性,并且仗着慕家的实力变本加厉,当时慕家当家的还是慕正国的父亲,他做主等慕杰成年之后就给慕杰安排了份儿工作,娶了个贤惠的妻子,生了慕建波。
这就是反派的全部由来。
一本书只描述了特定时间内的故事,但是在这本书未知的平行世界里,还发生了许多事情。
她显然就穿到了书中没有描写的时代里,把一本校园文穿成了年代文。
她顺着村子里的路朝前走,既然要做,不如做一票大的,不然她还不知道要忍受刚才那对重男轻女的夫妻多久。
根据她这具身体的父母刚刚说的话,今天应该是慕正国来村子里选养子的时间,村子里但凡姓慕的,一定都跑了过去,其他村民就算跟慕字不沾边,去凑凑热闹也是好的。
村子里此时几乎几家户户门扉紧闭,她独自走在农村的土路上,坑坑洼洼的。
头顶艳阳天,地面因为干燥时不时掀起尘土,有些呛到了她鼻子里,她不适的揉了揉。她现在毕竟是三岁小孩子的身体,迈着小短腿走了没多远就停下来歇歇,依稀能听到不远处传来的喧嚣人声。
她伸出肉乎乎的小手擦了擦额头,左看看右看看,准备继续走的时候,不经意在不远处的树下看到了一个男孩。
男孩六七岁的样子,一米三四高,肤色很白,有疏离浅淡的琥珀色双眸,纵然在大热天里,他的唇色也很淡。他的长相被造物主偏爱太多,极出色的,棱角分明,五官以近乎完美的比例糅合在了一起,浑身上下都带着冰雪的气息,就如同从童话北国之中走出来的冰雪小王子一样。
他穿着有棱有角的白衬衫,黑色休闲裤,脚上那双半白半黑的运动鞋上印着对勾的商标,是一双耐克鞋。
在这个什么都凭票买的时代,能穿上洋货耐克鞋的,绝对是大富大贵之下出来的孩子。
她对他的身份有了点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