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春潮缓缓地翻过身,面朝着孙玮,眼睛里有了探究。
孙玮像是有些犹豫,但一咬牙还是说了:那项实验的目的是为了塑造一种独特的人格。
第一个实验里,记录者送给实验对象一只大型犬的幼犬,让他们两个朝夕相处。然后等到大型犬成年,记录者把实验对象和大型犬一起关进了一个笼子,只提供水而和少量的食物。几天后,实验对象和狗都活着,但都状态很差。记录者就当着实验对象的面把狗杀了,并告诉他实验结论:感情是阻碍,顾全双方只会让双方都输。
第二个实验里,记录者同样给了实验对象一只幼犬,但是因为第一次实验的缘故,实验对象表现得好像不愿意和幼犬太亲近,但是却按时给狗喂食。等到狗成年,它和实验对象一起被关进笼子的时候,很快开始攻击实验对象。记录者救了实验对象,这一次的结论是:你施以恩惠的对象,未必会感激你。
最后一个实验,这次记录者把幼犬送给实验对象的时候,实验对象对幼犬不闻不问,直到幼犬饿死。实验结果就两个字:成功。
是不是觉得很变态?
这个实验对象就是七岁的方明执,而记录者就是他在国外的监护人,也就是他的外公。
解春潮愕然地坐了起来,不由轻声问道:什么?
孙玮苦笑了一下:当时我看到这个的时候,真的非常害怕被灭口。但还是那句话,年轻不知道惜命。我注意了方明执一段时间,发现有时候哪怕天特别热,他也会穿得特别多,有一次我故意在人群里挤到他旁边,就闻到了一股很轻微的血腥味,不仔细闻根本注意不到,但是我天生对气味敏感,我能闻出来伤口都化脓了。
后来我就跟他摊牌了,我说我得帮他处理,不然他什么时候得败血症死了都不知道。
他一开始的时候很抗拒,他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关系,包括这种有实际关联的友谊。但是我好几次发现他在厕所里晕倒了,都拖回自己的研究室替他处理了伤口。我很小心,从来没被人发现。慢慢方明执就默许了,我对他的事情也稍微了解了一些。
他的伤口都是惩罚,只要他表现出对什么东西产生了感情,那个老东西就要当着他的面把那个东西毁灭。那时候方明执年纪小,哪怕对感情的控制力已经超过了常人,还是不能让那个怪物满意。后来逐渐的,方明执身上的血肉就都被那个怪物剥脱了。我看着他,就像是看着一副骨头架子,我也没办法,只能眼瞅着他身上的人味儿一天比一天淡。
解春潮脸上一湿,他抬手擦了擦,才发现是眼泪。
你俩结婚那会儿,我就觉得你挺可怜的。全世界都想嫁给方明执,但是谁要是真的找了他,那真是倒了血霉。他爱你,你八成就要遇险;他不爱你,那也是折磨。但是我说实话我真的盼着有个人能把那个老怪物的诅咒给破了。方明执是个沉睡的人,我多希望能有个人像是童话故事似的来把他亲醒啊!
上一次他出事儿的时候是被人下的致-幻-剂,人迷糊了,还轻声跟我说不能爱上,我不能爱上他,晚上咬着牙流眼泪说梦话似地喊让他走!,等到后来他难受得厉害了,跟中邪了一样一声声喊春潮春潮,喊得我心里都抖。
后来又过了一段时间吧,他来咨询我,为什么老是闻不见味儿,我就问他有没有长期接触什么刺激性的气味。他说他喷香水,一开始喷一下就够了,后来喷多少下都感觉不够。我说他产生嗅觉耐受了,让他不要接着用了。他说不行,他老做梦,睡不着。我问问你,你听过大写檀香这么个香水吗?
解春潮坐不住了,他从床上爬起来,东倒西歪地往外走。
孙玮吓坏了,连忙掺着他:你要去厕所吗?你慢一点。
解春潮手腕压着眼睛,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方明执在哪儿?
第54章
方明执又回到了笼中。
眼前就像是信号不大好的电视屏幕,一阵一阵地飘雪花。
方明执摸着身边的边牧,和他一样的骨瘦如柴,摸起来是半温的,不知道是半活着,还是已经死了还没凉透。
方明执从金属盘子里又揩下来一点残余的油脂,凑到狗鼻子前头,那里还湿湿的,带着浅浅的温热。
他没力气说话,连这样抬着手都觉得吃力。
一点湿润挨上他的手指,说是在舔他手上的油脂,不如说是在抚慰他。
方明执想哭,他把自己的手指头塞进了狗的嘴里,在它的牙上磨。
边牧却用小舌头卷着他,把他的手指向外推。
这时候一束光打进来,方明执眼前的画面又清晰起来,他打起精神来,轻声喊了一句:外公。
男人蹲身平视着他:怎么样了,Mitchell?饿不饿?
方明执点头,手扒着笼子的栏杆:外公,这是什么游戏?太不快乐了。
男人脸上有遗憾也有欣慰:Mitchell不喜欢外公的游戏?
方明执回头看看地上趴着的边牧:我觉得Billy不是很舒服,我们能不能给它一点肉汤?
男人欣然点头:当然可以。说完就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他打开笼子把方明执抱了出来,递给他一包葡萄糖水:Mitchell到床上睡一会儿,我去给Billy做一些肉汤。
方明执饿得昏昏沉沉的,一边喝着糖水一边就睡着了。
等他再醒过来,男人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肉汤过来:你也该吃点东西,Mitchell。
方明执本来就只喝了一些糖水,现在那味道能勾魂似的,他迫不及待地接过碗,正把嘴唇贴上碗沿,就看见碗里倒映着那条边牧的影子。
男人态度很温和,却不容抗拒:快喝。
方明执想吐,他看见边牧从汤里走出来,冲他汪汪叫了两声,欢快地追逐着自己的尾巴,又叼来一个飞盘,让他陪它玩抛接游戏。
方明执的眼泪落进了热汤里,把边牧的样子打散了。
Billy的味道很香吧?
方明执想要大写檀香。
他四处奔跑,他下令让所有人去找这瓶香水,但是所有人都找不到。
方先生,这款香已经全球断货了。
方先生,全世界的檀香都被一把大火烧没了。
方先生,你永远也得不到解春潮。
他爱过我,他在梦里爱过我。方明执有些偏执地同空气争辩。
像是寻求一个证据似的,方明执从脑子里翻出一段来放映。
在那个片段里,解春潮穿着一套珠灰色的丝质居家服,正靠在他身上看电视。
居家服的下半身是条齐膝的短裤,裤筒肥肥大大的,露出解春潮白而劲瘦的小腿。
解春潮正一颗一颗地剥着松子,没一会儿剥了一手心儿,举高了抵到他嘴边:明执吃。
方明执很乖巧的低头吃了,还在他的手心里轻轻舔了一下,解春潮痒痒得直乐。
这个地方有些生硬,画面有些卡帧,就像是被人篡改过。
方明执记得他第一次梦见这个场景时,他躲开了,还跟解春潮说:你吃吧,我不喜欢。
后面两个人又看了一会儿电视,解春潮翻着身子坐在了他腿上,有些怯生生地把他的手拉到自己肚子上:你摸摸,是不是大了一点?
方明执手心里是一个可爱的小小的隆起,他揽着解春潮,像是怕把他摔了,扶着他的背把他护在怀里:你多吃一点,太瘦了。
解春潮就温顺地趴在他怀里,手环着他的腰:明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