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1 / 2)

大概是朱鹊提前打过预防针,叶明淑听见方明执的名字,神情也没什么起伏,只是和他们大方地打了招呼。

火锅是鸳鸯锅,方明执先把解春潮让到了番茄汤的一侧,自己才在辣汤的一侧坐下。

常听朱鹊说他有个好哥们儿,今天总算是见到了。叶明淑似乎也是有些跳脱的性格,冲着解春潮促狭地笑着。

解春潮大大方方接了:那正常,我们俩小学就认识,虽然我们家庭环境不大一样,但是朱鹊也没嫌弃我,一直很照顾我,很有个大哥哥的样子。

朱鹊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把涮好的肉夹给叶明淑:也没他夸的邪乎,我俩是互相照应。你爱吃羊羔肉,这家的评价挺不错的,多吃点。

叶明淑虽然并非名门之后,但是贵在聪明懂事,很招人喜欢。

朱鹊先前叮嘱了她,方明执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魔头,千万不能沾惹。但是这魔头眼下正把毛肚数着秒仔细涮了,又捞出来放到解春潮碗里,看着很稀罕。

饭吃过一半,几个人多少熟络了一些,叶明淑开朱鹊的玩笑:朱鹊一直跟我说,他和我是初恋,春潮了解他,快把实话告诉我。

朱鹊紧张地看解春潮,不着痕迹地轻轻摇头。

解春潮放下吃了一半的牛肉丸子,斟酌了一下说:初恋肯定是不可能是初恋的,他看了一眼绝望的朱鹊,轻轻笑着说:好多人追他都追不到,之前试过一两个。朱鹊这个人,特别认死理,一点儿不能凑合。他稍微谈谈,不合适就分了。他跟我说和你谈恋爱也就是前不久的事儿吧,但是他给我结婚请柬的时候我真的一点也不吃惊。有时候命中注定这种事儿,不服不行。天底下可能就那么一个合适你的人,你一碰上就知道这辈子就他了。

叶明淑很高兴,轻轻撞了朱鹊一下:是那么回事儿吗?命中注定?

朱鹊恨不得当下就给解春潮塞红包,涨红着脸,一点儿没有个风流纨绔的样子:反正我是认定了。

解春潮吃得很少,后面一直在努力给朱鹊树立高大形象,一顿饭吃下来,朱鹊和叶明淑都很开心。

方明执一直没说什么话,看着解春潮吃得慢了,也停下筷子,只是安静地坐着。

叶明淑看方明执几乎都不怎么吃,忍不住关心道:方先生怎么都不吃?吃不惯吗?

餐桌上一下沉默下来,方明执看了看解春潮,很绅士地回答:他吃好了就行,我还不太饿。

叶明淑轻轻啊了一声,要不是事先听说了他们两人不和,一句真是模范丈夫啊就要脱口而出了。

吃过饭,方明执和解春潮先走了,朱鹊正在结账,叶明淑有些好奇地问:方先生看起来对春潮很好啊,为什么你之前把他描述的那么可怕?

朱鹊脸上的笑微微收了一点:方明执的那种好,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第38章

方明执在解春潮身后紧紧跟着,两个人一路无言,直到方明执打破沉默:昨天给你找麻烦的人,我查过了,现在已经拘留待审了,没个十年八年,他出不来。

解春潮玩着手机,心不在焉地回了他一个嗯。

方明执往回拽他:走路不看手机了吧?

解春潮抬头看了他一眼,方明执就松手了。

方明执正打算说什么,解春潮的手机铃声就响了,是首他没听过的英文歌。

解春潮划开接听键,对面是向成斌,似乎心情有些低落的样子:春潮,你现在有时间吗?

解春潮实话实说:有什么事儿吗?不是太忙。

向成斌停顿了一会儿说:我有些事情想不通,你能不能出来跟我说说话?

解春潮觉得自己和向成斌关系没到说知心话的地步,就想直接拒绝,向成斌似乎想到了这一步,又追了一句:除了你,这些话我在宝京找不到人说。

解春潮想到向成斌的确回国不太久,可能还真会遇上一些麻烦,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那就一起喝一杯咖啡?

方明执在一边听了一会儿,等他挂了电话,问解春潮:你要去见别人?

解春潮点头:向成斌。

方明执把自己的皮衣脱下来,罩在解春潮身上:你你喜欢他吗?

解春潮披着他的皮衣,明显大了一码,有些松松垮垮的,一脸好笑地仰头看着他:这一天还不够吗?

方明执来回揉着手表上的搭扣,声音低了下来:我能和你去吗?

解春潮真的觉得很稀罕,偏着头问他:方公子,你别这样,我害怕。

方明执又退了一步:那不喝咖啡行不行?

解春潮笑了,不置可否,把皮衣脱下来还给了方明执:我不喜欢向成斌,也不会喝咖啡。但是我也不喜欢你,更不喜欢你跟着我。天气挺凉的,方公子早点回家吧。

方圆集团地处在宝京的心脏部位,最高统治者的办公室自然设置在顶层,透过一尘不染的钢化落地窗,在各种意义上都是一览众山小。

方明执已经换了一身水色的蚕丝西装,扣子系到了第二颗,很快地浏览着最近的收购项目报告。

等到下午六点四十,方明执走进办公室的衣帽间,修剪得圆润整齐的指尖滑过一排一排的领带,最终挑起一条深灰色的,一丝不苟地绕过竖起的衬衫领子,极为规整地打了个温莎结。

七点整,方明执坐回了宽大的人体学办公椅上,在三针重合的一秒,他拨通了一宗视屏通讯,很快那边就接了起来。

外公,您好。方明执对着摄像头微微低头行礼。

视频画面里像是一个欧式的小庭院,一位老人正弯着腰逗一条宽肩牛奶花的英国斗牛。他扔出一整片鲜红的生肉,斗牛犬飞快地接住,老人哈哈笑着夸奖它:Goodgirl!Fetchmethebestflowermiacara!

那狗显然听懂了他的话,兴奋极了,呼哧呼哧地追着尾巴原地跑了两圈,跳进了一旁的山茶花丛。

老人这才擦干净手,笑着在小圆桌坐下来,先是仔细地把方明执看了几眼,规整的眉毛微微地挑起一侧,他的目光渐渐冷下来:Mitchell,灰色和蓝色,会不会太轻浮了?

方明执呼吸紧了紧,不自在地抚上了锋利的领口,面色却依旧沉稳。

老人忽地哈哈大笑起来:别紧张,记住,你是君主,不能这么轻易紧张。他笑起来的样子英朗又和气,深目高鼻,像是带着部分异国血统,不难看出年轻时的神采不俗。

方明执的后背微微绷着,脸上却浮出恭敬的笑容:外公,我的审美是您一手栽培的,总不会太差。

老人轻轻一笑,侧脸看着花丛里的斗牛犬:你是我花了一辈子栽培出来的,当然是样样都是最好。除了那件事,我对你都很满意。

方明执垂着头,避开了老人犀利的目光。

老人审视着他,声音慢慢的,柔和中藏着锋利:不过我总归知道,那事不是出自你本意。我不主张你和任何人结婚,但你既然必须要经历一次婚姻,那其实和谁在一起,都不是最重要。他打量着方明执的神情,眼睛微微眯起来:你表妹,最近也和我联系过,说了一些我不想听到的事。Mitchell,告诉我,你不会对任何人动真心,告诉我,你不会爱上任何人。

方明执直视着他,表情中没有一丝起伏,琥珀色的眼睛平缓而规律地眨动着,像是一尊精密的机械:我,不会爱上任何人。

老人盯着他,刹那间,明亮的浅黄色眼睛仿佛属于穷凶极恶的苍鹰,那目光如同利刃一般在方明执脸上来回剐蹭,要将他的伪装全部剥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