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誓面上露出一丝笑来,转身便示意两个兵将曹启拖起来待下去,他可不打算污了方晓的眼睛。
曹启才刚被拖起来就吓得小腿肚不停哆嗦,连忙高声道:“我说我说”
方晓有些遗憾地说:“曹大人不再想想吗我还没见过人被严刑拷打后血肉模糊的模样呢,真的很想见识一下。”
这人哪是老天爷派来的,她根本就是个恶鬼
曹启心里一个哆嗦,连忙抢着说:“就在我的屋子里,有个暗格,我这些年来攒的银两都在那里”
他还真怕自己说晚了,会被捂上嘴严刑拷打。
“是吗”方晓道,“可我觉得你一定没说全,狡兔三窟,我觉得你的暗格肯定不止一处,应该还有个什么密道啊、地窖啊之类的地方许誓,不如你还是受累拷问他一下,免得他还藏着掖着。”
许誓一本正经地应是,把个曹启吓得险些失禁。他慌忙赌咒发誓:“沈姑娘,我说的都是实话啊,我但凡有一句假话,就叫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他话音刚落,一道雷电就劈在他面前,映得他一张脸青白得如同鬼魅。
方晓道:“曹大人,你瞧,这不就劈下来了吗”
“可可我说的都是真的”曹启结结巴巴地说着,突然想起一事说,“对、对了我的小妾那里还有个暗格,但里头藏的银钱真的不多”
“您瞧瞧,这不就想起来了么”方晓说,“还有吗”
曹启脸色发白,只能搜肠刮肚地拼命去想,颤颤巍巍地说:“我、我妻子房间可能、可能还有一些”
方晓过了把恶毒反派的瘾,便挥挥手,将后续的事都交给许誓。
她本来的想法是抢点东西就走,但如今来到这澧县一看,似乎作为根据地也不错。如今大夏都快把大齐灭了,大齐自然管不着这个根本不重要的县城如何。而且,要干大事,只有那几百个兵肯定不够,她得招兵买马啊,那就需要人、地盘和钱,这些她都没有,青峰寨根本不适合作为招兵根据地。
等许誓把曹启藏的钱都搜刮了出来,方晓便将自己的想法同他商量。
许誓很赞同方晓的想法,他道:“从前大齐朝廷的那些女眷,可以继续留在青峰寨,再留一些士兵,作为我们天眷军最后的老家,而我们则可留在澧县招兵。以沈姑娘的身份,人们必定蜂拥而来。”
方晓还是不太习惯许誓那过于狂热的模样,想说“蜂拥而来”还是不必了,他们没钱,养不了那么多人。
但她没有打击许誓的积极性,只道:“不用急,我们要稳扎稳打。”
“是,沈姑娘”许誓一脸赞同。
接收整个澧县没花费多少时间,派一些士兵到大街小巷去宣传,天眷军是老天爷派来拯救他们的,绝不会夺取民脂民膏,请澧县的父老乡亲放心。有了这样的宣传,再加上士兵们确实没有任何出格的举动,澧县的百姓都放下心来。
之后,方晓派人去了一趟青峰寨,把孔芳、春雨和大力等人带了过来。
方晓缺钱,但她确实并不想把主意打到百姓头上。古代普通人活得苦啊,何必跟他们过不去呢更何况,虽然从每个人身上搜刮来的对她来说都是小钱,可对他们来说却是艰难积攒下来的,她怕引起民愤,到时候她这几百人,哪里顶得住
当然要把主意打到城中富户身上
方晓不仇富,相反她还是个普通人时,愿望就是成为一个有钱人,但当许誓提议可以从城中富户身上薅羊毛时,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只是叮嘱许誓不要拿太多,别伤了人家的根基,并且不要伤人性命。
许誓一丝不苟地照办了,他带着孔芳去“劫富济贫”时,先是把富户们的家人都集中起来,搜出来的财物和账簿都摆在他面前,等孔芳看过账簿,算过这家真正积攒的财产,把这些以为自己要被抄家了甚至可能命都不保的富户们吓得够呛之后,才只取了差不多一半财产,说了几句“感谢你们对天眷军的资助”等等无耻的场面话,扬长而去。
留下富户们对着眼前还剩一半但实际上依然堆积如山的财产,只觉得荒谬至极。
没有把他们的钱都抢走,这天眷军好像还不错
不对,他们抢了他们一半的财产呢
但是还有一半怎么还给他们留着
总之,富户们陷入了极为矛盾的情绪之中。
一顿操作后,方晓拥有了足够的钱粮。她在城中张贴告示招兵,许以丰厚的俸禄,别说是外乡逃离到这儿无生计的流民了,即便城中的原住民,都很心动。
招兵这事方晓交给了许誓,事实上若不是许誓没有雷电异能,那种在阵前示威的活,她都想交给许誓。
如果连阻止世界毁灭的任务也能交给许誓就好了。
无论方晓对许誓存着多少戒心,她都无法否认许誓这人的个人能力。他看着年纪轻轻,可却能协调好各方关系,把手头的事做得井井有条,若非人一天的时间是有限的,他甚至能把孔芳等人的活都包下来。
方晓舒舒服服占用了曹启的屋子,而曹启这一家子,则被赶到了偏院,有人看着。至于曹启本人,被方晓送回了青峰寨,看管起来,与青峰寨原先的一部分匪寇们作伴。
青峰寨的匪寇一部分凶性难驯的还被关着,另一些有悔改之意的则被拆开分编入天眷军中。方晓不可能把他们都杀了,也不能一直白养着他们,因此废物利用是最好的,正好她这边缺人。在把他们编入队伍之前,方晓还对这些人训话,以自己天选之女的身份警告了他们。
三个月后。
天眷军在方晓、许誓等人的努力下,已经从区区七百人,扩招到了五千人,包括被战争弄得失去了家园的流民、原大齐被打散的士兵、本地以及附近的居民,以及一部分因方晓所展现出来的“来自老天爷的庇佑”而加入的信徒。
方晓打出去的旗号是“奉天命、救万民”,自然能取得来自底层老百姓的好感和拥戴,再加上她确实非常注重军纪,天眷军在百姓中的信誉很不错。要不是方晓怕一次性招太多人管不过来,天眷军不会仅仅扩充到五千人。
“沈姑娘今日我们又赢了”大力欢声笑着跑进来,身上的汗臭味差点熏方晓一脸。
方晓连忙抬手,示意她不要再过来了。
大力憨笑着停下脚步,兴致勃勃地跟方晓说今日她所带领小队的功绩。
大力在跟着师父练了一个月的拳脚之后,整个人的武力值都提高了一个境界。原先五六个男人还能靠着数量上的优势压制住她,如今却是想都不要想了。
她不但自己习武,还满城找“好苗子”。不过男女身体结构毕竟有差异,像大力这样天生神力的女性太少了,她找了很久,又央求许誓帮她贴告示找人,最后找到的愿意参军的好苗子也就十人。
大力很高兴,天天带着自己的娘子军训练,花了一个月时间将之练得有模有样,还学会了阵法配合这还是方晓指点的,既然体力跟不上,那就找找其他优点。因此,大力的娘子军们学会了阵法配合,若一对一,她们不是男兵的对手,可若是相同人数下的团队作战,娘子军赢得就跟玩似的,至今未有败绩。
原先天眷军训练就已经够努力了,如今被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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