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软饭王 分节阅读 4(2 / 2)

快穿之软饭王 洛缃月 2212 字 12个月前

gu903();他拥有原主的记忆,知道原主的终极梦想,也不过是拥有这么一个完美的厨艺操作室,拥有一家有格调的美食餐厅罢了。

宋城站在料理台前,面对着这么一整套齐全完备的家伙什儿,要是不动手做点啥,跟白来一趟似的

要不,就做个炖水蛋

原主的厨艺绝对是不错的,可宋城就差远了。

就从宋城的经历,早早的就住校上学,吃的是学校食堂,后来工作了也是成天加班,他呆的两家公司还都是996,虽然没有加班费,但是晚餐给报销二十块啊那宋城还有什么必要自己回去做饭就算是偶然周末不上班,也会去附近小摊子上买个煎饼包子啥的对付一两顿。

知识可以共享,但技艺却不行。

宋城能调出来原主做菜的过程,可你让他重复一遍,他可就麻爪了。

他唯一会而且想尝试的,大概就是这个炖水蛋了。

炖水蛋是他童年时的记忆最深的一道好吃的。

黄嫩嫩,软乎乎,上面点缀着碧绿的葱花,还冒着香气

他十来岁时家里穷,他妈又生了妹妹和弟弟,炖个鸡蛋都是弟弟妹妹一人半碗

当然是没他的份了用他妈的原话说,那就是鸡蛋得花钱,弟弟妹妹还小需要营养,他是哥哥得让着他们洗脑着洗脑着,他就真的以为是那样了。

可那个眼巴巴地看着弟弟妹妹们吃得满嘴渣,而他只能闻味儿的记忆太深刻了

打了鸡蛋加了水,放在锅里蒸着,锅子里的水咕嘟咕嘟地冒着泡,他坐在旁边想着事儿。

不知道他没了以后,他那个总是叹气流泪的妈,没有他按时打的钱,会不会叹气流泪更多了

至于弟妹,他们不拿他当亲哥,他也犯不上再去浪费时间想他们。

这辈子,他想通了,要为自己活,原主背的债,他肯定想办法还上,就当是用了人家的身体的报酬了,但原主那个渣爹后妈和弟妹的破事儿,他是绝对不会掺和的

他一想就想得多了。

端出来的炖水蛋就有点老了。

颜色泛白,上面还有粗大的气孔按着记忆放了调味以后,他尝了一勺,就皱起了眉头。

跟记忆里那碗鲜香可口却总是没他份的水蛋差得太远了

宋城略有点脸红。

他的厨艺渣,自己也是知道的。

他一直以为是没时间大展身手的锅,没想到用上这么好的装备,还做的这么难吃

可明明他看同事的朋友圈,各种自制美食那看着实在是诱人啊

看来,这居家生活,比如说下厨烤蛋糕什么的,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啊

宋城小时候苦惯了,对食物没有浪费的习惯,于是端起那份失败品,坐到了休息角的“小沙发”上,一点一点的,吃掉了。

虽然难吃吧,但像现在这样,坐在宽敞明亮的屋子里,悠然自在地安享慢时光

这感觉,比在原主宋家里吃着豪华餐要舒服多了

刚刚那个经理说什么来着

每天都可以来

要不要问下经理,他们这里啥时候下班

比起宋家别墅来,他宁愿呆在这里耗时间。

他正琢磨着呢,突然口袋里的手机就响了。

原主刚刚回国没多久,他在国外上的初高中,同学们都在国外,联系他一般都用视频,不会打电话,而国内认识他的熟人没几个,也应该不会打那这是谁打来的呢

宋城拿起来一看,上面的标注是谭灵楠。

嘴角就是一抽。

这位主儿

原主身上背着这么大的饥荒,都是因为这位小姐啊

可这位小姐是原主的谁呢

说到这儿,宋城就忍不住要吐槽原主了。

这位谭小姐要是原主的女朋友也就算了,为她背上五十万的债也能说是为爱负担了。

可人家谭小姐,根本还没答应原主的追求,是完全把原主当备胎的啊

当然了,其实宋城也没啥资格吐槽原主,上辈子的宋城还不是傻不啦叽心甘情愿被吸血,圣光普照

宋城等着手机响了十来声的时候,才不大情愿地接通了电话。

“宋城我回国了,现在在机场”

“嗯。”

宋城两眼变成了死鱼眼。

他不是原主,对原主的女神完全无感,不跟这位女神要那五十万,都是顾及着原主的人设和面子了这位小姐回国了跟他有啥关系还想要让他去接站啊他又不是滴滴司机

“那,那你不来接我吗”

谭小姐的声音难以置信,甚至还带上了点责怪。

宋城没啥兴趣地嗯了一声,“我这边正有事情呢。”

“什么事啊,就不能过来一下吗,我的行李超多的诶”

“哦,找机场服务吧我这边还有事情,不多说了啊”

对方的声音娇滴滴的,是只有女友对着男友才能有的嗲声,不过宋城又不是她的男友,而且也不是原身,所以不光是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有些厌烦。

于是直接挂掉了电话,挑了挑眉,就准备把手机放回去

音乐又响了。

还是谭小姐

宋城根本就不想接,任它响了十几声,中间略有中断,又再响了好多遍

宋城都从这个手机音乐里听出了气急败坏的感觉。

手机终于安静下来,宋城的耳根总算清静了。

原主和谭小姐的狗血故事倒是一幕幕地被宋城给调了出来。

第7章豪门赘婿7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原主和谭小姐之间那点事儿,一句话就能概括。

谭小姐是原主的高中同学。

原主是家里有钱给送到了国外的,谭小姐在国外的缘由,跟原主可不一样。

谭小姐是跟着谭母移民的,谭母跟前夫离婚之后,就带着谭灵楠来到了美国,再嫁了一个华裔男人。

谭母再嫁后又生了个女儿,可想而知谭小姐的亲母和继父更喜欢小女儿,谭小姐就是个拖油瓶。

而她家里只有继父工作,母亲是全职太太,在家里没多少话语权,因此谭灵楠的日子不算太好过。

一个是有后妈,一个是有后爸,境遇相似,而谭灵楠又是个长相清纯好看的女孩子,原主会对谭灵楠产生少年情怀也不足为奇了。

等后来原主不得不去沙漠洲上学,而谭灵楠的成绩也不怎么样,上了个州立大学。

说起来原主跟谭灵楠分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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