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1 / 2)

我自己可以走。林禹寻的声音穿过围巾,轻了一些。

我背着你走快一点,我还能锻炼。程豪道,说着蹲下了身体:上来!

林禹寻爬了上去,程豪背着他就跑了起来。

程豪如今的身体素质特别好,虽然背着一个人,但还是跑得很快。

林禹寻可以看到街边的建筑,都在往后移。

天很冷,程豪身上却很暖和林禹寻抱紧了程豪的脖子,希望这条路永远走不完才好。

然而这是不可能的。

走路三四十分钟的路程,程豪不到二十分钟就跑完了,放下了林禹寻,然后一边脱衣服一边上楼:也不知道丹尼睡了没有

丹尼还没睡,还在等着他们,看到他们,他就像一个小炮弹一样冲了过来。

程豪一把抱起他:丹尼,我好想你!

跟克劳德这个熊孩子相处过之后,就会觉得丹尼特别美好。

程豪亲了亲丹尼的脸:我们早点睡吧。

林禹寻又有点嫉妒丹尼了。

他怎么就这么大了?程豪都不会亲他了。

这么想着,林禹寻抱起丹尼,在程豪亲过的地方亲了两口。

他很少这么做,丹尼惊喜极了,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

现在天冷了,林禹寻和丹尼就不天天洗澡了,但程豪还是每天洗的,他运动的时候总会出汗,不洗澡身上总觉得怪怪的。

第二天,程豪照旧去老乔治那里训练。

但他跟老乔治提议,让老乔治不要花钱雇佣威尔了他让克劳德给他陪练。

程豪之前一直觉得,培养克劳德可以慢慢来,可是他真要慢慢来了,克劳德对老乔治来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毫无作用的,老乔治凭什么一直养着他?

而且,克劳德要是没事做,指不定又要惹事。

程豪干脆就天天拉着克劳德一起训练。

至于林禹寻他和施文筝的通信变多了。

他收到了施文筝给他的《三国演义》,这是他的第一本中文书,他非常珍惜,看得很认真,也用这本书来学中文。

一开始,他很多字都不认识,要程豪读了,他才能看,后来他认识的字多了,就能自己看了,然后在看的过程中,要是遇到不认识的字,就把那个字连带着句子抄下来,然后等晚上回来的时候,让程豪读给他听。

就是程豪同样很多字不认识。

常用字程豪都是会读的,还保证读得标准,但《三国演义》这么一本书里,很多不是常用字!

程豪一开始给林禹寻读的时候,就有很多字拿不准读音,后来这样的字就更多了

不懂就是不懂,程豪从不乱读,甚至自己有点把握但不确定的字,他也不会乱读,而是让林禹寻全都抄下来,然后写信给施文筝的时候,问施文筝。

也是这个时候,程豪和林禹寻才发现,施文筝的学识是那么渊博。

他一个理科生,《三国演义》里那些少见的字,尤其是一些用作地名的字,他竟然都认识!真的太厉害了!

程豪很敬佩施文筝,觉得这个时候的留学生就是厉害,还对施文筝挺崇拜的,却不知道施文筝这些日子,也被他们难住了。

值得庆幸的是,他有同学,他的同学住的地方,还都有电话。

施文筝有些字,是打电话问了同学,才认出来的。

同时,施文筝对林禹寻,也越来越重视。

他发现,林禹寻是个天才。

这个出生在美国贫民窟,没有接受过好的教育的孩子,他学东西的速度非常快,还不偏科!

施文筝都想把他拐回国,让他回国做研究去了。

可惜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到最后,施文筝能做的,也就只是多给林禹寻一些书,并且想办法帮林禹寻申请大学。

只是这样的话,林禹寻要住在贫民窟,就不方便了。

施文筝非常诚恳地写了一封信,让林禹寻去他的城市。

他的学校里有个巨大的图书馆,那对林禹寻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宝藏。

第50章准备离开

如果是在以前,施文筝的提议,林禹寻想也不想就会拒绝,他不想离开程豪。

但现在,意识到自己对程豪的感情之后,他却不再凭借本能行事了。

他仔细思考了自己和程豪的关系。

要让他不爱程豪,是不可能的,事实上,在发现了自己的心思之后,他愈发地爱程豪了。

程豪就像是一束光,照亮了他的人生,而他愿意做一只飞蛾来追逐。

这些日子,和程豪在一起的每一分钟,他都是快乐的。

但他不想伤害程豪,也不想诱惑程豪。

在这个世界上,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总归是不对的。

他可以喜欢程豪,但绝不能把程豪拖下水。

然而他又做不到开开心心地看着程豪去交女朋友。

偏偏,程豪已经到了交女朋友的年纪了。

在这个社区,十六岁还没有交过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的人,简直就是异类!事实上,很多人在十六岁以前,就已经怀孕,或者让别人怀孕了。

程豪迟早会有女朋友。

他甚至还会有家庭,有孩子。

到时候,他和丹尼,还会是程豪最重要的人吗?

程豪还会像现在这样,和他们住在一起吗?

他可以继续和程豪待在一起,不去考虑自己的未来,但那样的话,在将来,等程豪有了家庭,他不得不搬出去的时候,一定会痛苦而又绝望,而且他如果他什么都不是,又要以什么身份待在程豪身边?

他是不是会成为程豪的拖累?

现在,他可以走另外一条路。

他可以暂时离开程豪,拥有一份自己的事业,然后想办法多赚一些钱这样,他以后就可以成为程豪最信赖的朋友,永远都给程豪提供助力了,最好可以让程豪离不开自己。

哪怕程豪有了家庭,他也可以做和程豪朝夕相对的朋友、搭档、合伙人。

林禹寻想到了自己看过的拳击杂志。

那是某个拳击组织的杂志,里面提到了这个拳击组织的拥有人的一些事情他如果能成为这样的人物,以后程豪不管是在打拳,还是成为了经纪人,亦或者拳击训练师他都可以和程豪在一起。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有野心。

他想要变得强大。

林禹寻很清楚,只要把这封信给程豪看,程豪一定会同意让他去施文筝那里,程豪希望他能有所成就。

盯着那封信看了一会儿,林禹寻进了厨房,开始做午饭。

他拿出了一个鸡骨架。

gu903();这里的商店,会把鸡腿、鸡翅膀、鸡胸从鸡身上挖下来,分开售卖,剩下的鸡骨架一般就用来做饲料了,不过在贫民社区这样的地方,也会有鸡骨架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