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逊从小生长在京城,性子本就腼腆,那天乍然见了个怪模怪样的西洋人,整个人吓得六神无主,缩在角落里话都不敢说。徐书华当时年纪比他还小几岁,却一点都不怕,不仅和西洋人交谈自如,还主动拉着钱逊去和西洋人说话,帮他克服恐惧,虽然她很善解人意,但结果反而让钱逊更加恐惧了。
回忆起儿时往事,徐书华眉眼染上温柔,轻轻笑道:“那应该是……十年前了吧?过去这么久了,难为钱公子还记得。当时听说爹爹办公的衙门来了个西洋人,我心里好奇,那段时间便常常往吏部跑。”
徐书华小时候性子比现在跳脱大胆很多,一点都不怕生,仅仅见了传教士约翰逊几面,就很快和他混熟了,天天缠着他讲游历各国的故事,还主动去了解西洋的文化和风土人情,她的西洋语言也正是在那个时候学会的。那天她不过是见钱逊被吓得可怜,便同他随意搭了几句话而已,未曾想他居然记了那么久。
然而实际上钱逊不仅记得久,还记得非常清楚。他记得当时的徐书华才七八岁的样子,裹在一圈厚厚的雪绒里,跟个玉团子似的,可爱得紧。偏偏就这么一个粉雕玉琢的小人儿,和那生得跟怪物似的西洋人说话一点都不露怯,大大方方的,活泼又自然,让钱逊印象深刻。
他从小没什么朋友,一直都是安安静静地待在自己一个人的世界,几乎从不和陌生人交谈说话。幼年的徐书华却如同一个小太阳,活灵活现地出现在他眼前,整个人明媚得如同春日里花朵一般,成为了他整个童年为数不多的鲜艳色彩,此后十年,一直念念不忘。
十年过去,徐书华褪去儿时的活泼,整个人出落得亭亭玉立,气质温婉又大方。此时二人见面,倒显得钱逊愈发瑟缩内向,和从前相比好像没什么长进。
这样想着,钱逊内心惭愧之余,又有些不好意思:“徐小姐幼年便有惊鸿之姿,令人一见难忘,我自然是印象深刻的。只可惜那次一别之后不久,徐小姐便随徐先生去了杭州府的鹿溪书院,我虽日日惦念着,却没有同徐小姐再见面的机会,心中遗憾得紧。”
旁边的顾云霁闻言胸口一滞,一口气差点没上来。
他本来以为钱家此次前来求亲,可能只是听说徐家有适龄未婚女,权衡家世门第之后随意做出的一个选择罢了,但现在听钱颂这意思,这哪是什么随意选择,分明是蓄谋已久!
这钱颂看着不显山不露水的,没想到还跟徐书华有这样一段过往渊源,认识她的时间居然比他早那么多,看来,是他小看他了。
顾云霁舔了舔嘴唇,莫名觉得有些牙痒。
钱颂方才那话说得直白,徐书华不好回应,便只矜持地笑了笑,没有接话。
惦记整整十年的人此刻就站在自己面前,钱颂既兴奋又激动,一颗心在胸腔里砰砰乱跳,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紧张:“听说去年五月徐小姐就已经随徐先生回京,本早该来拜访的,只是在下此前声不扬名不显,不敢奢想才貌双全的徐家千金。”
“于是只好埋头读书,苦苦忍了大半年,总算在昨日荣登桂榜,取得了贡士功名。如此方才来登贵府大门,我也终于有底气问徐小姐一句——”
钱颂喉头滚动,眼神坚定地好似要上战场,鼓足勇气大声道:“在下倾慕徐小姐已久,不知徐小姐可否愿意嫁给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