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笑,三甲子,足足近两百年,世间绝顶高手,就连当初华山论剑的五绝也一样,为了一个天下第三的名头,争的头破血流。
可却无人敢自称第一第二。”
叶太完全了解了。
前因后果都从李莫愁口里知道了。
原来小丸丸真的走上了魔道。
也真的一手便盖压了世间两百年。
以至于天龙之后的剧情,就发生了巨大的反差,独孤求败不再求败不得,而是一生都在败,败于天魔仙之手。
华山论剑,居然是王重阳他们在挤破脑袋,争夺天下第三的名头。
明教早了数百年,就在中原大地声名赫赫,同样被称之为魔教。
逍遥派布道世间,道教祖地的名头,同样煊赫世间。
而这一切,都是自己引起的蝴蝶效应。
第111章110、酒中绝酿
“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李莫愁微微侧过身去,表情冷硬。
叶太笑了笑,道:“还有最后一件。”
“问。”
“那便是最近的城镇在何处,此间天色已晚,在下还无落脚之处呢。”
李莫愁冷冷道:“沿着官道向西边走二十里,便有一处城镇。”
叶太抱了抱拳,道:“那就此别过吧,仙子,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
说完,叶太便转身离去,走出了丛林,回到官道上。
李莫愁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冷哼一声,收回了目光。
“师傅,师傅”
这时,丛林中又钻出了一人,也是身着灰色道袍,发髻挽在头顶,相貌端正,手里还拿着一只已经咽了气的野鸡。
正是李莫愁的大弟子洪凌波,她邀功一般提了提手中的野鸡,道:“师傅,有吃的了”
李莫愁瞄了她一眼,道:“吃吃吃,就知道吃扔了,跟我走”
“啊”
洪凌波愣了愣,不知道师傅方才还叫自己去找吃的,如今为何又突然发脾气,让自己把好不容易抓来的野鸡扔掉。
难道是又想到陆无双将她五毒秘传偷走的事情了
可是这,这不是浪费吗。
你不吃,我,我还想吃呢
李莫愁“嗯”了一声,厉声道:“怎么,连你也要惹我生气,难道是觉得我管不住你了”
洪凌波在李莫愁要吃人的眼神中,打了个寒颤,嗫喏道:“不,不敢,弟子这就把野鸡扔掉。”
说完,便一撒手,恋恋不舍的将野鸡扔进小溪里。
李莫愁不再多说,向丛林外走去,“我们走。”
“哦”
洪凌波恋恋不舍的再看了小溪中的野鸡一眼,摸了摸咕咕作响的肚子,转身跟了上去。
两人穿过丛林,来到了那个拴有小毛驴的亭子前。
洪凌波正要上前去解开绳索,却突然听见李莫愁杀气四溢的大喝一声:“畜生”
洪凌波脖子一缩,虽然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却还是连忙低头道:“师,师傅我错了。”
李莫愁没有理她,而是径直走到了小毛驴身前,看着毛驴脖子上空空如也的绳索,左右张望了起来,却是再也找不到叶太的踪迹。
她愤然一挥拂尘,将身旁一颗大树劈断,道:“我铃铛呢那个畜生,为什么偷我铃铛”
那个金铃铛是昔日师傅送给她的,小龙女一个,她一个,分别是代表大师姐的金铃铛,和代表小师妹的银铃铛。
李莫愁自拥有以来,即便叛出了古墓派,也仍旧随身携带,视为贴身之物。
此间不过一转眼,竟然就被偷走了
自己这是犯了什么忌讳啊,怎么这段时间这么诸事不顺,弟子丢了,五毒秘传丢了,如今金铃铛还丢了
那人端是无耻
偏偏自己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就你还冒充太阿剑神呢,太阿剑神要是如此卑鄙无耻,我把手中的拂尘给吃了都行
洪凌波看着怒气冲冲的李莫愁,这才知道原来不是自己惹了师傅啊,她眼睛一亮,似乎发现了什么。
“师傅,师傅你看,毛驴背上有两颗珠子”
一边说着,就一边走走上前去,将那两颗玻璃弹珠,呈给了处于震怒之中的李莫愁。
李莫愁拂尘一卷,便将洪凌波手中的玻璃珠子,给卷到了手中。
端详一阵之后,表情又惊又怒,这是玲珑宝珠
听说这种宝珠,只有昔年的太阿剑神才持有。
在他羽化飞升之后,世间更是只有三十六颗留存于世,那个卑鄙小人怎么会有
即便他祖辈积德,幸得三十六颗玲珑宝珠之二,可为何会愿意以这等宝物,还是两颗,来换自己的金铃铛呢
李莫愁惊疑不定,最终将手中的两颗玲珑宝珠,给揣进了怀里,径直向西方走去。
洪凌波连忙解开小毛驴的绳索,牵着它跟了上去,“师,师傅,我们现在去哪啊”
“去城镇里你肚子不饿吗不饿的话,待会就不要吃东西了”
“”
洪凌波满脸委屈,无话可说。
铃铃铃
铃铃铃
叶太把玩着手中的金铃铛,走入了这处大型城镇,想要找一家客栈暂住。
没错,金铃铛自然是他取走的。
不过用两颗玻璃珠换,李莫愁也不亏不是
倒不是叶太见猎心喜,而是他方才一见到这个金铃铛,心中就微微悸动了一下,便知道这个金铃铛,也算得上“掠夺物”的一种。
于是便随手取了下来,经过一番观察,他发现这个不知名材质的金铃铛,竟然比玄铁还要坚韧。
而且还要把这种坚韧的材质,塑造成如此精致的铃铛,在这个武侠世界,确实也算一种难得的宝物了。
聊胜于无吧。
于是叶太便放下两颗弹珠,安然笑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