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来了今天这更久算今天的叭,晚上不更了。很抱歉最近这个更新这么不稳定,实在是,有心无力。昨天上班十一个小时基本不休息,加上这两天亲戚来了还感冒,整个人都累的不行。我再加加油,早日把这本完结掉。笔芯,鞠躬,爱你们!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听说我很酷10瓶;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第102章一百零二日甜秦歌:秦歌觉得魔尊这个名头已经不能体现出他的神通广大了,做个梦都带预兆功能的,他得叫先知阿!秦先知靠在床头,无力的摆了摆手,随意罢,要战随他们战。尊主,小少年微微瞪大了眼睛,尊主真的不管吗?我管什么?秦歌掀起眼皮看他,仙道魔道加起来多少人,我是要一个个拉着他们说不要打,还是说谁要打我就弄死谁?秦歌心里叹口气,不知道身体里这位是从哪儿找来的这么个小孩儿,着实不太像魔道的人。幺儿不是这个意思,少年嗫嚅道,幺儿只是觉得,尊主既与申仙尊是旧识,那为何不澄清?他们传的太难听,幺儿替尊主不平秦歌一顿,忍不住仔细看了眼前的小少年两眼。可最后,他也还是没说什么,只淡淡道,没什么好澄清的,我本就不在意别人如何想。可是,可是少年还想说些什么,但可是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行了,知道你的意思,秦歌说,先出去吧。少年这才不太情愿的退了出去。门重新被掩上,秦歌按按眉心,在心里说话:你从哪儿捡来的这么个小男孩儿?身体里的声音笑起来:你怎么知道是捡的?秦歌挑挑眉:直觉呗,他根本不像魔道的人。身体里的声音顿了一下,再出声多了两分沉重:他确实不是。早年我外出游历时候,碰上他被生父养母打的不成人形,随手救了一把,后来这小孩儿就赖上我了。虽然用了个赖字,可秦歌听得出来,这语气里没有丝毫嫌弃。秦歌啧一声:也是够忠心的,天天见到你都犯怵,竟然还能在你身边留这么多年。身体里的声音也跟着啧一声,半玩笑道:那是他知道我骨头里是个好人。秦歌本身想打趣的,可话到了嘴边却又成了:是,你确实是个好人。比他要好。瞧着比他要凶,比他更杀人不眨眼,却愿意在路上对这么个小可怜拔刀相助,且领回来照看了这么多年。秦歌自认自己是没这温情。也不知道是被戳中了还是怎的,身体里的声音再没声音了。
秦歌也不再多管,被这么一打岔,睡意也渐渐消散了,他起身下床走了出去。少年果然就立在门口,见秦歌出来,愣了一下,尊主不再睡了?不了,秦歌摇摇头,睡不着了。幺儿去给尊主端早饭。说着,少年就转身跑远了。秦歌站在门口,朝太阳升起的地方看了一眼,那里云雾半遮半掩,清晨的阳光还很柔和,给整座山头都渡上了层柔和的光。那是申夜的住处。也不知道他起了没,在做什么?吃早饭还是练剑?申夜练剑是什么样的?秦歌有点儿好奇,也有点儿遗憾,竟然还没见过申夜舞剑。想到这儿,秦歌又觉得这个世界不大好了。他跟申夜如今身份太对立,不要说太多亲密接触了,连住处都隔着十万八千里,想见一面都难。传言才起,秦歌也不想现在就真的找上门去。他自然是不在意那些流言蜚语,可他不愿申夜也跟着被人腹诽。秦歌叹气间,少年已经端着早饭回来了,很符合灵体的吃食白粥小绿菜。看着没什么食欲,尝了两口,秦歌竟意外的觉得味道还不错,这里的吃食都跟那鱼似的,本身味道就鲜美。吃过了饭,没什么事做,秦歌想到了先前身体里那位提过的一句,外出游历,便也决定自己随便出去逛逛。没有申夜的时候,秦歌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独来独往,这次也没让人跟着,自己一个人御剑下了山。才到山脚,秦歌就已经觉出了些不同以往的紧绷气氛。山脚下守门的两个小魔修都是一脸凶神恶煞,两人手里都握着剑,剑上还分别戳了个白衣服的人。见到秦歌,两人微微一愣之后恭敬的弯腰问好,其中一人壮着胆子邀功,尊主,这两个已经是今天打上门来的第六拨仙门的人了,前面的都已经被我们解决了,连让他们摸上我们魔道大门的机会都没有!秦歌顿了顿,还是道,再有来的,能赶就赶走,赶不走再杀了也不迟。两个小魔修面面相觑,不明白他们威震四方的尊主大人怎么忽然之间变仁慈了。其中一人用眼神问另一人:传言会不会真是真的?尊主这是要为爱敛了脾性阿!另一人是个暴脾气,眼里都像冒着火:凭什么我们尊主就得为了那个衣冠禽兽敛了脾性,怎么不让他们仙门自己扒了自己披着的人皮!秦歌没在意两人的眉眼官司,自己走了。不用深想,秦歌也能对两个人现在的想法猜出个大概,且觉得他们的猜测并没有什么错。虽然传言传的着实离谱了些,可秦歌让他们把人赶走而不是直接杀掉,确实是因为申夜。因为来的都是仙门的人。无论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无论是怀着什么目的前来,更无论申夜究竟在不在意他们的死活。就因为现在申夜还是仙尊,而他们还属于仙门,秦歌都不想做的那么绝。他怎么就不会这么绝了?冯七急得原地转了两圈,他可是魔尊,手里过了多少条人命了,现在这么两条怎么就能看在眼里了?我说了不会就是不会,申夜紧抿着唇,声音坚定,他一定会先给他们机会,如果最终还是死了,那也只能说明,说明他们命数如此。仙尊!冯七忍不住吼了一声,仙尊您怎能这么说话!他们可都是我仙门的人,现在就这样一批批去白白送死,您怎么能说他们该死?是我让他们去送死的?申夜睨了冯七一眼,语调冷下来,是我让他们听信谣言的?我以为你应该明白,我跟秦尊主究竟如何,在他们眼里都不过是个幌子。他们真正在意的从来都不是我,也不是仙门,打着替我不平的名义去魔道闹,无非还不是为了他们自己那点儿可笑的胜负欲。冯七说不出话了,他跟了申夜这么多年,申夜讲的,他自然都能想明白,但到底是年轻气盛,一早上听着下面人一趟又一趟的来汇报仙门又死了多少人,情绪难免就有些激动。其实他也知道,仙门并不真如外人所想的那般光风霁月,也许论纯粹,还真比不过魔道。也因此,在正面打起来的时候,他们仙门总是会输给魔道,因为仙门里多的是喜欢投机取巧,背后耍小手段的人,而魔道却更喜欢正面干脆的厮杀。可是冯七还是不死心,可是这么下去也不是个办法阿办法,申夜忽然笑了,你想要个什么样的办法?申夜很少笑,偶尔笑起来也是微微勾一勾唇,鲜少有像现在这样露出这么明显笑容的。冯七恍神了一瞬,有了点儿不好的预感,果然,下一秒就听申夜道,想我去澄清一下谣言,告诉他们谣言不可信,连上下都听反了?冯七彻底懵了。在原地愣了足足一分钟,都还是不敢相信向来冷冷清清如山顶寒泉的申仙尊,既然这么一本正经的开黄腔!什么东西!还上下都听反了!冯七跌跌撞撞的跑了,还不忘想了想,谣言后半句不可信,谁强了谁不知道,但前半句搞不好是真的。那秦尊主的傀儡术可真是高明,不但能操控人的身体,还能操控人的意识了,申夜现在这状况,简直比被人附身了还可怕!远在山下的秦歌并不知道自己又被扣上了多少顶帽子,他挺专心的走路,看街边小贩吆喝着卖冰糖葫芦,看茶楼的说书先生唾沫横飞,也看见不老实的小孩儿偷人馒头,被追着骂了一路。很热闹,游离在秦歌之外的热闹。也遇上些穿黑衣服的和白衣服的人们扭打在一起,有的受了伤,鲜血流出来,一下下刺激着秦歌的鼻腔,还有神经。那种根本不受控制的戾气又钻上来了,格外烦躁,烦躁的想杀人,想见血。秦歌一边不断掐着自己的虎口让自己冷静,一边漫无目的的朝前走。忽然,听见前面不远传来一阵喜乐的伴奏,敲锣声打鼓声不绝于耳。秦歌往前看了看,就看见一支娶亲的队伍正往自己这个方向走了过来。是支挺长的队伍,最前面骑在高头大马上的男人穿着一身红衣,胸前还别了个大红花,格外喜庆。后面跟着的是大红婚轿,再后面还有一箱接一箱的金银首饰,看得出来,这男方家里该是很有钱。秦歌对这些没什么兴趣,随意看了一眼便收回目光,正想着往一边退两步给人家让道,身体里的声音就忽然响了起来:这桩婚事根本就不是你情我愿,而是为首的男人强抢民女,你现在不是想见血吗,这份小点心够不够入口?作者有话要说:晚上应该还有一更。笔芯,鞠躬,爱你们!第103章一百零三日甜秦歌好像是一瞬间,就懂了身体里的人当初为什么会救那个少年,也懂了他说的那句知道自己骨头里是个好人究竟是什么意思。真的太想跟人动手了,太想不管不顾的打架,想看见鲜血,想听见肉和肉的碰撞。这不是秦歌大脑的意识,而是近乎于身体的本能。与天地共生的魔尊生来就被赋予了暴戾嗜血的本能,如同饕餮永远吃不饱一样。太难克制了,眼前又有送上门来的鱼肉,怎么能不吃?所以秦歌不怀疑,身体里的那位当初救人的时候,是真的也想除恶扬善的,可这却不是全部,除恶扬善的源头,大概还是想跟人动手。但又绷着最后那么根理智的弦,不去真的伤及无辜,就算做了,也得找本就有罪的人做。这是一个魔尊能给出的最大仁慈了。确实是个好人。看似想了很多,但其实这些在秦歌脑袋里过一遍,也不过短短两秒钟,他的身体先于脑子动了,抽出剑直直指向了已经快要到近前的红衣男人。变故来得太突然,整个娶亲队伍都愣了,后面跟着的看不见前面情况,不明所以,只知道新郎官走的好好的停下了。而新郎官骑着的马也明显受了惊,前蹄朝上半悬在空中嘶鸣。大胆!红衣男人大概是个做官儿的,也算见过大场面,只是愣了一瞬就回过神来,往后仰了仰躲开快要到自己眼前的剑尖,还颇有气势的指着秦歌怒吼,敢来坏本大人的好事!秦歌从来都不是个喜欢跟人讲道理的好性子,听了男人的话也只是嗤笑一声,忽然又走近两步,绕过男人用剑尖直接挑开了后面婚轿的帘子。里面传来少女压抑的啜泣声。你做什么!男人反应过来,从马上翻身下来,竟也拨出了剑指着秦歌,本大人的新娘,岂是你说看就看的!这条街本就人多热闹,他们这会儿动静闹的大,不少人都已经停下手中的事情围了过来。无论在什么世界,爱看热闹都似乎是人类的天性。已经有人自以为声音很小其实大家都能听见的议论起来了,这小孩儿谁阿,看穿着就像富贵人家的另一人声音轻佻的笑了一声,长得也细皮嫩肉的,不知道是哪家的公子哥阿,模样好是好,可这性子也忒烈了点儿呦。说着,那人还吹了声口哨。还有人接着不嫌事大的猜测,胆儿这么大,敢来搅和梁大人的喜事,该不会是新娘子的旧情人吧?要说前面的议论,这梁大人还能忍忍,毕竟谈论的不是他,可最后这句,可就真算是戳到他脊梁骨了。眼前模样俊俏的小少年究竟是谁他不知道,可他的娇美新娘,确实是有旧情人的。据说两人是青梅竹马,情投意合。可那又如何?他梁义在这镇上就是山中虎,他想要的东西,还从来没有失手的时候!本是觉得毕竟是自己看上的姑娘,年轻又貌美,他多哄着点儿也不是不行,可这小姑娘实在是太不识抬举,竟敢以死威胁他!梁义怒了,一气之下把姑娘的父母还有她那青梅竹马都一起抓了关了起来,找人天天看守,对外却宣称是姑娘家中出了意外,而他自己还演了好一桩英雄救美的佳话。本身都进行的好好的,马上回去就能洞房了,这半道竟然能杀出个程咬金!梁义越想越生气,最后再也控制不住怒火,已经举着剑朝秦歌刺去。对于凡人的这点本事,秦歌是自然不会看在眼里的。他稳稳的站在原地没动,等剑尖下一秒就要挨上脸颊了,才忽然抬起只手,轻飘飘的就夹住了剑。秦歌很瘦,手臂又细又白,腕骨的骨节凸出,看着根本没什么力气,却只有梁义知道,眼前少年两指夹住的剑,他却无论费多大力气也抽不出!梁义这才有点儿慌了,抬头仔细打量秦歌。解决区区一个这样的凡人,于秦歌而言就好比碾死只蚂蚁,容易的过了头。但如果是那样,他心里的戾气多半还是得不到疏解。于是秦歌故意又在指尖加了一点点灵力,就让梁义觉得自己的剑似有千斤重,很快,额头就泛起了细细密密的汗珠。秦歌又盯着梁义看了两秒,等欣赏够了他一脸惨白的模样,才忽的松开了手,把剑还了回去,还挑衅似的挑了挑眉,来阿,我倒要看一看今天你这婚事,还做不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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