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门大开,店内的气氛剑拔弩张,谭尽果断加入,跟大家挤了个头破血流。他一股劲往里钻,比抢红眼的人更加疯狂。占据最好的位置后,他却没拿任何食物,继续向前,直奔小卖铺深处的第四排货架。
——太好了!还有!
他找到自己要的东西,双眼放光。
各色的水彩笔蜡笔,全部原封不动地呆在货架原来的位置上。谭尽如获至宝,把它们全部收到袋子里。
“疯子。”之前被谭尽踩了两脚的大叔,见他拿了这些破玩意儿,忍不住骂他。
谭尽才不管他。
他攥着袋子,把钱塞给坐在门口大哭的店主,而后一脸警惕地出了商店,生怕半路有人抢他的彩笔。
明天,是林诗兰的生日。
如果,还能熬到明天的话,这会是谭尽给她过的最后一个生日。
他们家的楼被风吹得嘎吱作响,像是快要解体。盯着漫过楼梯间的雨水,谭尽恍惚了一瞬。
随即握紧手中的塑料袋,他加快脚步跑上楼,赶在林诗兰醒来前回到她的身边。
第70章重生日
雁县水位持续上升。
这块区域只剩他们家住着人。
门口的沙袋无法阻止涌进屋子的水流,林诗兰和谭尽依旧没有撤离的计划。他们守着这栋岌岌可危的楼房,被迫从楼下转移到楼上。
睡前,她牵着他的手,看向被淹没的一楼。
两人都没有说话,但心知肚明——这是他们的最后一个晚上了。
夜晚是最难熬的。
没有亮光,房间里又闷又潮。
呼啸的狂风摧毁玻璃,雨水灌进房屋。雷电声在他们的头顶劈开,谭尽捂住林诗兰的耳朵,将她抱在怀里。
用不太动听的歌声,他为她哼唱了一首记不清歌词的摇篮曲。
居民楼的屋顶被风一层层剥离,世界飞速地分崩离析。在谭尽的歌声中,林诗兰闭上眼睛。摇篮曲是一叶方舟,载着她驶向香甜的梦乡。
不知睡了多久。
林诗兰被谭尽叫醒的时候,天还是黑的。
他让她趴在自己的背上。
被背起来后,林诗兰才发现谭尽的脚踩在水里。
水已经淹到家的二层,快要没过他的膝盖。林诗兰叫谭尽放自己下来,他不肯,一路背着她,背到了另一个有阳台的大房间。
脚没沾过地,林诗兰被他稳稳地转移到一把大凳子上。
她心里奇怪:这儿什么时候有凳子了?
还没问出口,谭尽先往她的手里塞了一根蜡烛。
打火机“嚓嚓”两声,冒出火花。
温暖的小火苗蹿起来,照亮少年的眼睛。
他眼里闪着细碎的星星一样的光,悄悄点燃了她手中的蜡烛。
橙黄色的光亮,由林诗兰的手心向外散开。那光瞬间填满漆黑的屋子,也照亮了画满四面墙壁的五彩斑斓。
刚过午夜十二点,现在是七月一日。
谭尽笑容璀璨:“林诗兰,生日快乐。”
四年前,他借哥哥的名义,送她一串蓝色的手链。不敢正眼看她,他闪烁其词,送完就跑。
四年后的同一天,他终于有足够的勇敢站在她面前。
这一回,谭尽送给她一屋子的太阳。
憨笑的太阳、害羞的太阳、跳舞的太阳、长胡子的太阳、遛狗的太阳,戴着拳击手套揍飞闪电的太阳……其中有扁扁的小太阳,也有圆滚滚的大太阳;它们颜色不同,表情不同,他的画占据了房间的每个角落。
林诗兰又想哭,又想笑。
这一刻,任凭窗外洪流汹涌,她幸福地置身于华丽的生日宴会。
这里有全套的餐桌、椅子,餐具。桌面上,摆着饮料、花束、零食拼盘,与一块写着她名字的巧克力派蛋糕。
小宴会布置得太好看了。林诗兰悄悄擦掉眼角的泪花:“我应该打扮得漂亮一点过来。”
谭尽忙着点起更多的蜡烛,不同意她说的话:“现在的你就是最漂亮的。”
——是啊。
今天的林诗兰最漂亮。
几日来,应对水灾的疲乏一扫而空。
她快乐泪水,比珍珠更珍贵。今晚的服装也是最合适的——她身上穿着最舒服的“天津”睡衣,和对面的他是情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