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的手掐住女鬼的喉咙,女鬼在镇魂符的压制下动弹不得,只能直直地被宋初举了起来。虽然现在的她并不需要呼吸,但是被掐住脖子还是让她十分难受。
“这个世界的伦常秩序,还轮不到你来维护。论伦常秩序,你就不该出现在这儿”
徐青并不能看到女鬼,却可以从宋初的动作和言语中猜到她们的交锋,张张嘴想要给女鬼求情,但是想到自己还要靠别人才能脱罪,又有什么立场来为女鬼求情呢万一惹得宋初不快,让她连自己都不帮了呢
说到底,她也没有求那女鬼帮她,她跟那女鬼也无亲无故根本就是陌生人,一切都是她自作主张,还将自己陷入如此境地,她不怨恨那女鬼已经是她心宽,还帮她求情就有些不值了。
宋初并没有打算对女鬼怎么样,只是稍微警告她一下而已。见她气息已经开始衰弱,倏地将女鬼扔到了楼半夏脚边:“把她带到千慧寺去超度。”即便知道竹安和潘楚恒对现在的自己已经造不成任何的威胁,宋初还是下意识地避开了千慧寺。
徐青的丈夫已经死了,无法再挽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罪有应得。徐青在能下地走动之后,曾经去看过那位和她丈夫搞在一起、现在还昏迷不醒的白先生。她去的时候,白先生的父母刚刚离开。经过几天时间的冷静,他们已经渐渐平息了悲伤和愤懑的情绪,只是看着他们的背影,还是会让人感觉到难以言喻的难过。
女鬼被带走以后,这件案子又被交回到公安局,只是多了宋初的一份报告而已。事情如同宋初所设计的那样走了下去,徐青却有些愧疚,不是对死去的丈夫,而是对被带走的女鬼。她不知道等待女鬼的将是什么,然而她晓得,自己曾经有机会替她求情,却选择了默不作声。这是当时对她自己最好的选择,然而当一切平息,愧疚便如潮水般涌来。
但是,谁都知道,有些事情已经无法改变。
宋初并不关心徐青是不是会感觉到愧疚,她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梁京墨有消息了
传消息来的并不是判官,而是摆渡人萧筱,也就是先前宋初所遇到的,在冥界的芦苇荡中养着会咬人的兔子的那位少年。
萧筱看到宋初的时候,神情很激动:“天知道,我都已经多久没能来人间玩儿一次了,这次还真是沾了陌君你的光。”
面对萧筱,宋初的神情还算比较柔和,看上去竟有几分慈爱,让文物修复处几个妖魔鬼怪都有些摸不着头脑,鬼知道他们曾经是什么关系。
“你怎么来了”宋初从苏木的抽屉里拿出一包薯条递给萧筱。
萧筱迫不及待地拆开,冥界的食物味道单调,不是香火味就是蜡烛味,吃得他都没有胃口了,还是人间的食物可口,让人一来就不想走了。不过萧筱虽然贪吃,却还没忘了自己来的目的。
“我这次是替判官大人来给你送信的。”
一纸信封被推到宋初面前,宋初一直波澜不惊的心突然开始狂跳,她似乎有种预感,信封里面装的,是她苦苦等待了多日的消息。然而到了现在,她却失了几分勇气,打开信封的双手都有些颤抖。
白纸黑字,字字分明。
“梁京墨暂时无恙,对方试图与冥王交涉谈判。”
短短十八个字,宋初却足足看了五分钟,才蓦然吐出一口气,心中一直紧绷的那根弦突然松了下来,让她几乎有些恍惚。他还好,这是她能想到的,最好的消息。
章邯轻咳一声:“宋初,判官大人说什么了”
宋初唇角微挑:“是好消息,梁老大暂时没有危险。”
文卫修复处内的空气似乎突然凝滞了一瞬,连团子都忘记了摇尾巴。然后突然之间,如同爆发般地传出一阵欢呼,正在吃薯条的萧筱差点咬着自己的舌头,全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宋初撑着脑袋看着欢呼雀跃的众人,端起水杯轻抿一口,脸上是掩饰不住的笑意。
萧筱眨巴着眼睛:“陌君,你”
宋初看过去:“我怎么了”
“没什么。”萧筱摇头,“只是觉得你变了很多,变得有人情味儿了。”
宋初轻笑一声:“我现在本来就是人啊,以后在外面不要叫我陌君了,叫我宋初吧,我喜欢这个名字。”
“好。”萧筱眯起眼睛笑。
兴奋过后,大家都恢复了平静。梁京墨暂时没有危险,不代表他就安全了。他现在相当于一个人质,绑匪随时可能撕票,他们还不能放松得太早。
宋初将信纸折好,对方试图拿梁京墨和冥王讲条件,其实让她有些没底。对冥王,她还是有几分了解的。想跟冥王讲条件,很难。
一般而言,绑匪为达到某种条件而绑架某人,这个人一般是对绑匪的目标有一定的重要性的。这样一想,宋初有些不明白,梁京墨在冥王心中能有多大分量,能让冥王为他作出一些牺牲
不过,这些担心她一个人知道就够了。
宋初将信纸收好,看向萧筱:“你这次能在人间呆多久”
萧筱不开心地嘟嘴:“两三天吧,我本来请了半个月的假,判官不准。”
得到梁京墨的具体消息之后,文物修复处的气氛稍微松泛了一些,萧筱每天和他们混在一起吃吃喝喝,开开心心地度过了自己短暂的假期,然后依依不舍地离开。
宋初送萧筱离开之后不久,楼半夏接到了宋初的电话她迷路了,楼半夏只能出去接她。这也不能怪宋初,过来的时候还有萧筱帮她指路,但是一回头,连导航都救不了她。跟着导航走,她差点把车开进水沟里。
楼半夏循着定位找到宋初,有些无语:“有时候真觉得应该帮你弄些迷糓枝来。”
山海经中记载,南山经之首曰鹊山,其首曰招摇之山,有木焉,其状如糓而黑理,其华四照,其名曰迷谷,佩之不迷,实在是广大路痴的福音。
宋初不以为意地耸肩:“我是有这个打算,不过为了百八十年的事情费这么大力气,总觉得有些浪费。”
宋初会这么想,但是不代表别人会这么想。没过多久,就有人求上门来。只不过他们求的不是迷糓枝,而是鹿蜀的皮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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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五千多,求表扬,求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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