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舞台的后面,j安静地站在出口旁,看着舞台上的郑潇。
郑潇唱完了。
他轻轻地叹息了一声,深深地吐了口气,对一旁的迪莱奥说道:“真是一首好歌,好到了极点的那种我第一次看到,就非常的喜欢。”
迪莱奥笑道:“迈克,你可以跟郑潇请求一下,求他把这首歌的使用权卖给你,这样,你也能在自己的专辑中录这首歌了。”
“不迪莱奥先生,我不能这么做,这首歌属于郑潇,还是让他在欧美把它唱红了吧”j摇头道。
“现在,郑潇已经在你的演唱会上唱了这首歌,它已经打上了郑潇的烙印了,你只是使用一下它的版权,翻唱一下,这也没什么吧”迪莱奥两手捧着自己的肚子,有些不解地说道。
“这么做,会对郑潇有影响的,毕竟,我现在比他更有知名度,我想,或者等他的唱片在西方热卖之后,等这首歌在biboard的榜单上发热发光之后,我再翻唱它,会更合适一些吧”j说道。
“迈克,好吧,既然你这么说了,那就这样吧。”迪莱奥耸耸肩。
迪莱奥真是有些困惑不解,这个中国小子是如何获得j的友谊的啊真是好奇怪的样子
美国纽约,弗莱迪海默听完郑潇这首新歌,也是心潮澎湃。
这首rogthedee与之前j唱的三首新歌相比,不是一个风格的歌曲,本没什么可比性的。
长城、故宫、天地之中这三首歌从思想意义上来讲,是完爆rogthedee的。
可是,若是论流行性和受众大小,则是rogthedee这首蓝调情歌具有着更大的市场空间。
而且,郑潇对rogthedee这首歌的演绎也是相当精致感人的,它非常的好听,非常的震撼,非常的能让人心动。
一首歌能打动人心,那是最重要的
如果不能引起人们的共鸣,哪怕你再唱得花哨,那也基本没什么用。
不然为何很多专业人士都把走心当成一个非常重要的评判指标呢。
海默看看聊天室里的情况。
rogthedee这首歌果然成了人们议论的一个焦点。
“这首歌,我非常的喜欢”
“它比此前郑潇出的所有的英文歌,似乎都要更好听那么一点点。”
“估计整个美国都会被这首歌所打动的,听过这首歌的人估计都会喜欢上它吧”
“可惜了,这么好的歌,不是j首唱的。j也唱这首歌,不知道他又会做怎样的处理”
“我认为,郑潇已经把这首歌处理到了极致,郑潇在歌唱方面的技巧运用真的是太高超了。j来处理,他也不会比郑潇处理得更好,伙计,我坚信这一点”
“这歌,听着好听,但是很不好唱呀”
“不好唱那是真的,毕竟这歌声音太高了,一般人根本就顶不上去嘛我刚估计了一下,这首歌估计是横跨了四个八度有余,这可真的是一首炒高难度,对于音乐发烧友来说,是个极大的挑战谁如果能学会这首歌,我才真正的佩服它”
“郑潇的新专辑该出来了吧我很希望能尽快买到有这首歌的专辑呢”
“这歌应该会很快在biboard榜上打榜的吧说真的,它要是上了biboard的榜,其他的歌曲就要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