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认为,郑潇在唱故宫这首歌的时候,是将声音之美展现到了极致的。他的歌声真的是单凭了声音就能震撼人心,就能让人觉得美到了极点,美得让人心跳加快。
这种强大的感染力让海默很喜欢这首中文版的故宫。
“他的天分真的不比j差。”
“他在声音条件上也是非常优秀的,他这种声音堪称那种天生的好嗓子,让人过耳不忘的好声音。”
“只是,真的好遗憾,我竟然会有这样的想法,我会觉得他比j唱得还要好听一些。”
海默跑去看雅虎聊天室里,别的人在说些什么。
“我的上帝啊这声音真的是太动人了,我听不懂他在唱什么,可我就是觉得他唱得好听。”
“郑潇用中文把这首故宫给演绎得太到位了,这样的旋律听来很熨帖,就如同灵魂被做了个马杀鸡一样的舒服。”
“伙计们,你们难道不觉得,j在演唱故宫这首歌上,似乎比郑潇略逊了那么一点儿吗”
“我也有这样的感觉呢,觉得郑潇比j唱得好,这种想法真的很不正常,天哪,之前我一直认为,在音乐领域,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比得了j,可现在,我的想法有些动摇了。”
“中国有句老话,叫长江后浪推前浪,我们该允许有才华的新人出现。j的接班人,是非常合适的。”
海默看了半天,发现有不少人跟自己的观点是相同的,他心里的负罪感这才稍稍减轻了一些。
他回味着郑潇在美国开始走红的整个过程。
然后,海默就发现了郑潇身上的许许多多的优点。
他有惊人的创造力,他创造性地创作出了骑马舞这样的舞蹈,他的模仿能力真的是让人惊叹,就在这场演唱会上,他还在开场就模仿j直到最后自己揭开伪装露出真面目人们才发现真相;他的音乐创作才华是惊人的,在短短时间里,他创作了那么多脍炙人口的音乐作品。
他还有惊人的v创意能力,他创意策划的那三个v每一个都堪称惊世之作。
这样一个年轻人,迟早会登上世界流行乐坛之王的宝座的
他会像j那样,在这宝座上一坐便是数十年,征服全世界的音乐爱好者。
海默对自己说,从今天开始,我就是郑潇的粉丝了。
如同海默那样,由j的这场演唱会而开始喜欢郑潇的人,在美国有好大的一批人。
这对于郑潇来说,绝对是意外之喜。
京城,工体。
j演唱会的现场。
在郑潇演唱完中文版的故宫,j在接下来的时间演唱了自己的第三首新歌天地之中。
这首歌同样的是一首硬摇滚。
不过,j在演绎这首歌的时候,加入了不少的流行性元素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