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思齐那双丹凤眼似乎茫然了一瞬,旋即涣散的目光定在无厌脸上,慢慢聚了起来,恢复了清明,“是是你你怎么”
嘶哑的声音一顿,他尝到了嘴里的血腥味,继而看到了无厌遍布半边肩颈的伤痕。
无厌见这祖宗清醒了,便将人从身上扶开,放到一边,“你体内的气息,感受到了吗沿着这几处穴道运转,两刻钟后,尾巴和耳朵便能收回去。”
说着,无厌伸手在程思齐身上根据顺序点了几处穴道,是粗浅的修行功法。
但他并不打算让程思齐修行。
先前想的收徒一事也不可为了。他万万没想到,玄剑宗能这么不靠谱,让程少宗主成了半人半妖之体。程思齐若是这样踏上修行一路,再结个金丹,那就成了板上钉钉的妖修,别说什么神魂归位,修炼剑道,就是出现在玄剑宗大门口,都得被打出去。
妖修与魔修,已经同八大仙门开战千年有余了。
成了妖身,程思齐这趟入凡之行基本就废了一半。而另一半,是无厌发现,程思齐的神魂似乎与这具躯体并不能完全融合,仿佛有什么差错,还可以拯救下。
不过,这要从长计议。
无厌心中思量着计划,就要起身离开这座凌乱的软榻,但刚一起坐起,却又被按住了手臂。
回过头,无厌略一扬眉,询问地看向程思齐。
少年抿了抿唇,脸色仍带着晕红,慢慢抬起手,虚笼在无厌血痕斑斑的肩颈上,低声道:“对不住我”
他纤长的眼睫颤了颤,慢慢抬了起来,现出那双形状姣好、有点圆润清亮的丹凤眼。
那双眼在完全抬起的瞬间却是一滞,连带着程思齐口中的话也卡住了。
他愕然地看着无厌。
被这眼神一看,无厌心中顿时有了一股不祥的预感。
他微微蹙眉,正要开口,却见程思齐抬手指了指他的脑袋,语气里像是憋着什么一样,慢吞吞道:“你头发掉光了”
无厌刚刚张开的嘴立刻又闭上了。
他僵了片刻,无奈地抬手摸了下脑袋,果然光秃秃一片,那狗尾巴草变的头发不知何时竟然掉了。应当是他方才给程思齐用灵气梳理时没注意,也抽了狗尾巴草上的灵气,才导致法术失效了。
无厌叹了口气,将散在一旁的袈裟捡了回来,半披在肩上。
不能再用法术,便还是做回和尚吧。
袈裟衣角微荡,被少年抬手攥住。
程少宗主捏着无厌的袖子,同他对视一会儿,突然一抹嘴上的鲜血,弯起那双清润的丹凤眼笑了起来,“你这样可真像个妖僧”
衣衫不整,血渍斑斓,一副刚从哪只妖精被窝爬起来的模样,可不就是妖僧吗
“谁更像妖”
无厌笑了声,捏了下那条在榻上轻轻摆动的狐尾,“不怕我了说说,怎么就成了个小狐狸精”
程思齐神色间褪去了许多戒备,被人抓着尾巴也不敢动了,耳朵颤了颤,敛了笑容道:“我也是现下才知道的我一直以为我是人”
他注视着无厌,低声说:“我告诉你,你会杀了我吗”
“不会。”
虽然知道程思齐不会仅仅因为这两个字就相信他,说出来的也不一定就是真相,但无厌还是温柔了神色,笑着摸了摸程思齐的发顶,“疼你还来不及呢,况且狐狸肉难吃得很。”
作者有话要说:修大纲的一个bug,来晚了对不起宝贝儿们明天多更qaq
第五章
脑袋被轻轻一按,有略带薄茧的手指穿过发间,擦着了点毛软软的耳根。
程思齐垂了垂耳朵,一边从软榻旁的格子柜里扒拉出来无厌要过的一些伤药,一边道:“你认识我,应当知道我的事吧我爹是淮阳上一任知府,我娘是他唯一的发妻,我是独子”
无厌自然不能说半点不知道,便随意“嗯”了声,等下文。
“我知道你神通广大,但还是要上药。”程思齐捧着药瓶凑到无厌身边,掀开他的袈裟,看他肩颈上的伤口,脸上闪过一丝疼惜与愧疚。
他看了无厌一眼,“我给你绞条帕子”
用丹药来治这种小伤未免太过大材小用,无厌便没拒绝程少宗主的殷勤,边看他拖着条毛绒绒的白狐尾忙碌,边催促道:“然后如何了”
“不是然后。”
程思齐给无厌清理伤口上药,神情专注,抿了抿唇,道,“是以前。我很小的时候其实只有娘亲。我们住在建陵的一个小山村里,父亲那时还不是知府,而是村子里有名的才子,年纪轻轻就中了秀才,进京赶考了。听村里人说,父亲要进京的时候,娘亲已经怀了身孕,路途颠簸,恐有闪失,便没陪父亲上京”
耕读之家,听起来倒是不错。
玄剑宗的剑修虽然很多都是油盐不进的铁疙瘩,但大多数时候都是难得的靠谱,绝不可能给他们的少宗主选个糟心的出身。
那这其中到底出了什么变故
无厌手指敲了敲膝盖,听着少年近在咫尺的微哑悦耳的声音,静静思索着。
“父亲第一次没有考中,便寄读在京城,又过了三年,金榜题名。”
程思齐的声音顿了顿,低落了一些,“这时候我也四岁了,本来娘亲是想带我一同上京去找父亲,但没想到,离开的前一晚,山里下了暴雨,发了洪水村子全被淹了,娘亲带着我一路逃难,为了让我吃饱一顿饭,跪到人家摊前磕头”
无厌微眯起眼。
这程夫人,是个这样的人吗
程思齐的话音没停,“后来我们终于进了京,才知道,父亲被派到了很远的地方去做官娘亲替人家做活儿攒了点钱,我们就又去找父亲了,好多人都劝娘亲不要找了,父亲这样发达,怎么还会要糟糠之妻呢可娘亲不听,一直找,直到几年前,我们终于找来了淮阳”
直起身为无厌缠着纱布,程思齐轻轻眨了下眼,有些莫名的流光从中轻轻划过。
“父亲见到我们很高兴,那么多年他竟然一直没有再娶,也没有纳妾,而是四处打听我们的消息。我到了淮阳,就成了名副其实的知府公子,过得日子堪称锦衣玉食父母亲爱,阖家完满,我便觉得再无什么可求了。”
程思齐声音一顿,抬手给无厌肩头的纱布打了一个结,语气沉了下来,“直到那天,我在街上,遇见以前建陵村子的乡邻”
逃难出来,流落至此的老乡是曾同他一起玩耍过的邻村伙伴。
只是经年之后,一个水坑里打过水仗的小娃娃们,一个长成了清俊斐然的知府公子,一个却潦倒成了街头混吃等死的乞儿。
程思齐见到儿时玩伴的境况,在伙伴的哭诉之下,动了恻隐之念,便随手接济了对方一些银两,却不想,因此就粘上了一个甩不掉的臭虫。
臭虫得了便宜,不肯放过程小少爷。
但程思齐也不是什么妇人之仁的烂好人,一毛不再给,直接将人扔了出去。
臭虫扒着门框,咬牙切齿地喊:“小杂种你还真以为你是什么知府公子不成你娘分明就是被山里的妖怪睡了,生出你这么个孽种怪物你出生的时候天雷都把后山烧了一半,身上还带着毛”
程思齐一怔,旋即粗暴地撕下一块袍角,塞进了那乞丐的嘴里,沉声道:“扔出去,以后看见一次打一次”
gu903();乞丐呜呜挣扎着被扔出了后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