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曾念平的案子很简单,因为保险公司就是证据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凭什么拒绝理赔?
接甄复国的案子基本是同样的道理。
律师是有天然立场的职业,这个职业本身就是要站在当事人这边,维护他们的利益,甚至有的国家存在“律师豁免权”。这个职业本身就是与公诉机关存在对抗性的,为的就是制约。
任何不存在对抗和平衡的架构,最终都会□□。
不给所谓“人渣”打官司?
好,有个道德败坏的人,死了邻居,凶手跑了,所有人指认是他杀的,检察院诉他谋杀。所有律师都不为他辩护,怎么办?
假如有一天你遭受到了非难和误解,这时候律师也不接你的官司?
你是愿意“宁杀错一千,不放过一个”,还是“宁放过一千,不错杀一个”?
有关于甄复国和曾念平,一切都只是推测。
证据在哪里?
知不知道为什么不管哪国法学界都有一条“疑罪从无”?
昨天我本来写了五千字,后面有一段是程白跟边斜聊为什么自己要接这两个案子,还要正常打。但写完删了。程白不是这种会跟别人解释太多的人,行内懂的人就懂,不懂她也无所谓。她也不标榜自己是正义。因为一切与法律有关的职业都只是达成正义的工具。
作为她当事人的律师,她只负责为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努力;
法官负责裁判;
公检法负责将有罪的人送进监狱。
律师不是法官。
没有律师,公检法一手遮天。
没有公检法,律师胡作非为。
道理类似于三权分立。
遇到问题,劳烦往深了想一点。
我重新写这段作者有话说,是因为我不是程白,我不想看见别人误解她,而且还是这种什么都不知道的荒谬误解。
在这个领域,最可怕的不是律师给坏人辩护,而是有一天所有律师都不给“坏人”辩护。
今天没有关键证据,我判一个人杀人;
明天我就能因为你看了邻居一眼把你抓起来关进监狱。
66、第066章真心话(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