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节(1 / 2)

我的印钞机女友 时镜 978 字 2023-09-16

程白开车,詹培恒坐在她旁边的副驾,偶尔跟她聊一聊国内类似的案例参考,肖月反而坐到了后面,pad摊放到腿上,一直低头在里面翻着什么。

他们没开导航,就跟着前面的车。

过某个红绿灯等待的时候,程白抬头望了后视镜一眼,看见肖月那清秀的眉头已经皱得死紧,便问:“翻到了?”

“翻到了……”

肖月的声音多少有些迟疑,手指点在pad上,迅速把那几页pdf都拉到了同一个文件夹里,然后向前递去。

“程律看看。”

红绿灯显示的时间还有三十多秒,程白把pad接了过来,迅速地扫了一眼。

都是起诉书之类的。

看这种格式化的文件,律师们都是再在行不过,更何况肖月已经拉出了那几分起诉书的重点,圈了起来。

程白手指一张张划过去统共花了十来秒就翻完了,顿时一扬眉,轻嗤一声,转而将pad递给詹培恒,叹道:“我们这位当事人,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啊!”

詹培恒接过来一看,也立刻皱起了眉头,而且越往后翻,眉头皱得越紧。

每份起诉书的被告都是甄复国!

后面还有几份消协投诉,被投诉的是几家古玩店,但法人代表无一例外,也都是甄复国。

被起诉和投诉的理由,基本统一:

假冒伪劣,消费欺诈。

单单从这些资料上看,甄复国就不是什么好玩意儿!

詹培恒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很少接触正常诉讼,对这种难搞的当事人至今都是有所耳闻还甚少亲历,这回跟程白一接案子就遇到,憋了好半晌才道:“这些东西对我们非常不利,如果英国那边也掌握了,这案子真是没办法打!”

先撇开法律适用的问题,《物权法》,甚至文物返还一类的国际诉讼里,有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善意取得。

简单来讲——

某人买了某个东西,但东西的来源非法或者卖家本来无权出让该物,东西的原主人告上门来。此时,某人作为购买者,是否归还或者是否能得到赔偿,看的就是购买时是否“善意”。

在各个国家,善意取得制度基本一致,只是对“善意”的判断标准有宽松和严格的差别而已。

然而有一点是公认的。

那就是,如果购买人明知此物来源非法或者卖家无权出让该物,依旧购买,在绝大多数国家都会被判定为“恶意”。

甄复国是一个自称“人渣”的当事人,他的这些“案底”此刻也明确地向程白和詹培恒证明着他所言的真实性。

开个古玩店被人告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