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对女子的媚态有一段很精辟的描述:"古云:尤物足以移人,尤物维何媚态是已。媚态在人身,犹火之有焰,灯之有光,珠内金银之有宝色,是无形之物,非有形之物也。女子一有媚态,三四分姿色,便可抵过六七分。试以二三分姿色而无媚态之妇人,与全无姿色而止有媚态之妇人同立一处,或与人各交数言,则人止为媚态所惑,而不为美色所惑,是态度之于颜色,犹不止于以少敌多,且能以无而敌有也。
今之女子,每有状貌姿容一无可取,而能令人思之不倦,甚至舍命相从者,态之一字为崇也。”
媚术又分为内媚和外媚
内媚修神,修的是神韵,媚韵,以精神制约对方
外媚修身,改变自己的气质,气场和肤色。外媚修成后能散发一种淡淡的体香,以气息制约对方。
不管是内媚或外媚,都需文化修养与气质做底蕴,要不然难有大成。
这种媚术也是要看天赋的:清代丁耀亢在续金瓶梅一书中对“瘦马”也有描述。
一等资质的女孩,将被教授“弹琴吹箫,吟诗写字。画画围棋,打双陆,抹骨牌,百般淫巧”,以及精细的化妆技巧和形体训练。
二等资质的女孩,也能识些字、弹点曲,但主要则是被培养成财会人才,懂得记账管事,以便辅助商人,成为一个好助理。
三等资质的女孩则不让识字,只是习些女红、裁剪,或是“油炸蒸酥,做炉食、摆果品、各有手艺”,被培养成合格的主妇。
当然,所有的这些煞费苦心的培训都是为了将来能找个好买主,卖个好价钱。
因贫女多瘦弱,“瘦马”之名由此而来。初买童女时不过十几贯钱,待其出嫁时,可赚达千五百两。一般百姓见有利可图,竞相效法,蔚为风气,明代扬州盐商垄断全国的盐运业,腰缠万贯、富甲天下,故在当时全国,扬州“养瘦马”之风最盛,瘦马的出现,完全是用来满足些有钱人变态心里需要。
当然运气好的就进了宫,很多人都狭隘的以为媚术就是发骚,这只不过是一些没有见识的娘们的胡言乱语罢了。最令人可悲的是,男人们心里虽然喜欢,但嘴上却赶尽杀绝实在可悲。
“说下去”我颔首示意包子林。
“当时我看到这女人的时候确实咳咳,她告诉我,她本来是来旅游的,谁知道钱包丢了,就想要在我这儿借住一宿”
寇仲将头伸过来就叫“难道你让她住了”
我和包子林同时古怪的看了他一眼,这话不是废话吗这有个如花似玉的女人在外头说要住在你房子里,只要不是傻叉,谁会拒绝
“不用鸟他,这女人怕是不吉祥吧”我打了个响指道。
包子林抿着嘴,眼神中闪着惊恐,那虚弱的灵体变得更加的稀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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