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余奉惊悚的往后退一步,手一伸挡着,连名带姓的喊道,“程英,你被鬼附身了??”
程英,“……”
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余奉,你要死啊!”
这下,程英也不喊余奉哥了,以前乖乖巧巧的喊余奉哥也没见余奉喜欢他,还不如按照绵绵说的,怎么高兴怎么来,万一不喜欢!
呵呵!
老娘就这样了!
只是心里还是有一丝难过呢!毕竟喜欢了这么多年的人。
但是在对着阮绵绵那一双鼓励的眼睛时,程英立马雄赳赳气昂昂的,大刀阔斧的抬起了腿架在了门口的座椅上,跟个女流.氓一样,“余奉,你来我们班做什么??”
程英这副反应,反而让余奉自在了不少,他摸了摸鼻子,“英英,你是我兄弟,这样的你才是最正确的打开方式!”接着,他直入正题,“下个星期,我们学校和青阳县有场篮球比赛,我们人数凑不够,所以想让你去帮个忙!”
这年头会打篮球的人是真不多,按理说,余奉他们到了这种紧张的时候,是没时间搞这种篮球比赛的,但是正是学校的老师们,担心这些学生压力太大。
这才和隔壁县城的高中联动了起来,临时举办一场篮球赛,也算是当学生们放松放松,这样才更好的投入学习里面。
余奉他们班上会打篮球的着实不多,阮志文和阮志武两兄弟算上,加上他自己也才三个人,比赛最少要出五个人,隔壁班只有一个人会,而且还是半吊子。
对于余奉这种一直拿第一的人来说,哪怕是在球场上,他也不允许自己输掉比赛,可是没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所以,余奉这才想到了程英,以前在京城的时候,他们住在一个大院里面,程英就跟男孩子一样,天天跟着他们一块打篮球,爬树掏鸟蛋,去把鞭炮丢到政.委家的小厕所,把粪池里面的粑粑炸的满天飞。
这些,程英可是一个抵得上十个。
也不怪余奉不喜欢程英,实在是两人打小一块长大,小的时候,余奉不懂事,到处坏的时候,程英一准跟在尾巴后面。
程英喜欢自己,余奉也知道,但是他觉得他们两个人不可能在一块,就好比是亲亲的兄弟,扛过抢,嫖过娼,逃过课,爬过墙的这种铁哥们,他实在是下不去手,一想到要是和程英谈恋爱,就好比跟自己的好兄弟谈恋爱一样,余奉就有些恶寒。
程英一听,“哟,余奉啊!你也有今天啊!求到了我跟前了!”想她这么多年,跟孙子一样,跟在余奉的身后,可惜,余奉这网王八犊子看都看不她一眼。
如今,求到她跟前,她一定要把这王八犊子给往死里面整。
向来阳光的余奉,这会也笑不出来了。
若是抛开喜欢的话,他觉得自己会有很大的麻烦。
阮绵绵看着这两人活宝的样子,忍不住捂着嘴笑,“英英,是时候该报仇了!”绵绵特别有成就感,就好像是拯救了一只迷途的羔羊一般。
程英砸吧了下嘴,冷笑,“要我去参加篮球赛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我有条件!”
余奉,“你说!”说完,他就后悔了,一揣衣领子,警惕,“我告诉你,要让我以身报答,门都没有!”
程英呸了一声,“老娘才不喜欢你这瘦的跟白斩鸡一样的小身板!”
“……”余奉,他确定,以前程英虽然凶残,但是绝对不会这么毒舌,想到这里,他不由得看了一眼阮绵绵,阮绵绵无辜的瞪着大眼睛,仿佛在说,有种你来啊!
看我不拎着斧头吓死你!
阮绵绵现在把程英拉到了自己这边的阵地,别提有多得意了。
余奉咬着牙,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有什么条件,快说!”
程英转了转眼珠子,她发现当自己跳出那个喜欢余奉的身份以后,看到的东西都不一样,以前,她一直觉得余奉是别人家的孩子,成绩好,长的也好,笑起来也好看。
但是脱离了那个身份,她才发现,什么成绩好,长的好,笑起来好看,都掩盖不了他骨子里面的沙雕气质。
呵呵!
什么学校的风云人物,不过是看到斧头会怂,被人提条件了,会捂住小胸口的小软蛋!
虽然这个名称不好听,但是却是一个事实。
程英说,“我现在还没想好,等以后想好了告诉你!”她眼睁睁的瞧着,余奉又再次要抬手捂住自己的小胸口,程英气的牙都要咬碎了,“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贱呢??”
“程英,你语气方干净一些!”余奉一脸复杂的说道,“我一直都是这样的!”是别人把他美化了,包括面前的张牙舞爪的女汉子。
其实余奉不是学校里面的风云人物,不过是一个比赛也会紧张,需要外援的普通人。
余奉都离开好久了,程英还沉浸在余奉说的最后一句话里面,阮绵绵抬手在程英面前招了招,“英英?”
程英红着眼眶,有着浓浓的鼻音,“绵绵,你说,我是不是喜欢错人了!”她的余奉哥向是天上的太阳一样阳光,每次看到余奉哥笑起来的时候,程英的心都要炸了。
刚刚那个离开的人,是她喜欢了那么多年的余奉哥啊!
阮绵绵牵着程英的手,往外走,边走边说,“怎么会??”她抬手指着已经走到楼下的余奉,“从这个角度去看他,是不是觉得余奉样貌好看,气质也好??尤其是一个人走在路上的时候,简直就像是一个发光体一样!”
阮绵绵没说错,在一群灰扑扑穿着补丁衣服的人里面,余奉穿着崭新的立领棉袄,下面配着一条款式新潮的牛仔裤,在有着一副天生的好样貌,以及优异的学习成绩,这里面每一项,都在为余奉加分。
程英会喜欢余奉并不奇怪,学校里面会有那么多喜欢余奉的人也不奇怪。
若是阮绵绵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生,没有前世的经历,她想,她也会喜欢这个发光体一样的余奉。
但是,她有着前世的经历,把余奉刨开了看,其实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不过他先天的条件和后天的条件比普通人都好一些罢了。
程英重重的点了点头,回忆起来,“我会喜欢余奉哥,就是因为看过他一次篮球比赛,当时,他指尖顶着球,背着阳光向台下露齿笑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整个世界都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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