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离我最近的人,可我知道你和他们不一样。小时候爹娘最亲,等长大了,你就变成我最亲的人,这样我就不会寂寞了,身边一直有人陪着,那多好!”她自顾自说着,气息咻咻洒在他耳廓上,“可你总不说喜欢我,总不说要向我下聘,我心里好着急,你一点都不知道!李判,我早就不拿你当哥哥了,是你自作多情,非要做我哥哥,难道做我的郎子不好吗?我这么好看,还会掌家,哪里亏待了你,让你动辄退避三舍。”
这迷乱的夜,野火花烧上身来,她在他耳边一递一声娇娇抱怨,他气息都有些不稳了,“是我不识抬举,我总觉得自己配不上你。”
他的自卑,有时候真是没来由。明妆说:“你如今是郡王了,好高的爵位,可以让我吃穿不愁,为什么还会觉得配不上我?你的胆子要大一些,喜欢我就要告诉我,你不说我也不说,猜来猜去打哑谜,万一我果真嫁给鹤卿哥哥,那怎么办!”借着夜的掩护,明妆觉得自己真是大胆,原来情话说起来一点都不为难,那是堆在心里好久的秘密,一旦打破了,就源源不断流淌出来。
“李判哥哥,爹爹真有先见之明,你来陕州就住进我们家,爹爹莫不是早就给我物色了你吧!只是看你不开窍,最后犹豫了,没有发话让你娶我,对么?”
他被她的傻话逗笑了,“原来我早就是上门女婿了,命里注定我该娶你。”
明妆说是啊,又依偎过去,满足地叹息:“芝圆说我将来一定是个快乐的小妇人,我也觉得是这样,因为我有李判。”她的足尖点在他脚背,轻轻撼了他一下,“你说呀,你可喜欢我?我要亲耳听见你说。”
她这样稚气粘人,简直像孩子一样。他那颗不安的心终于沉淀下来,沉溺进这无边风月里,搂紧纤腰一缕,郑重地对她说:“我喜欢你,易般般,很喜欢你。”
她心里甜上来,“有多喜欢?很多很多吗?”
他点了点头,“很多很多,多到数不过来,多到胜过喜欢自己。”
这样表白才勉强合明妆的心意,女孩子总是喜欢追根究底,既然喜欢,就该说出个子丑寅卯来,她又追问:“那你究竟是何时喜欢上我的呀,虽然我时时刻刻都可爱,但在你心里,总有一个最可爱的时候吧?”
其实这个问题不用仔细回忆,因为印象太过深刻了。他在一片迷蒙中望住她的脸,唏嘘道:“除夕那晚城楼前再见到你,我就知道大事不妙了。三年光景,足够让你长成大姑娘,可我心里一直把你当成孩子,直到那一日忽然看见你,你亭亭玉立,在人群中那么耀眼,那一刻我就动了心思,盘算着第二日一定要去看看你。你瞧,这就是男人的龌龊心思,包裹在体面之下的不体面,今日全告诉你了,但愿你不会看轻我。”
明妆倒很喜欢他这样的坦诚,软软地偎在他颈边感慨:“这才是真的喜欢,是男人喜欢女人那种喜欢……你不问问我,是何时喜欢上你的吗?”
他作势想了想,“什么时候呢?被仪王关在城南,我来救你那时起?”
“不是。”她的嗓音变成小小的嘟囔,“是你把元丰立旗杆那回。我被他们欺负得厉害,你来帮我出气,抽出佩剑对祖母说,要送欺负我的人去见爹爹,那时候你就是我的英雄了。”
感情往前推算,好像都在很久以前便留了那份心,只是都不敢说出口,平白错过了那么多的时光。
不过现在却也不晚,无所顾忌地腻在一起,所有的亏空都填满了。
好欢喜,巨大的欢喜,这一整晚他都身在云端,仕途上的一帆风顺不过满足虚荣心,真要论打心底里的充实,还是要靠身边的姑娘。他小心翼翼搂着她,踩着月光缓缓摇曳,低下头与她贴得更紧密些。她很轻很软,顺从的模样,让他恨不得将她揉进骨血里去。
明妆才知道,原来相爱的人可以这样亲密,什么姑娘的端庄,在他面前都不要了,她就要这样放肆,这样孟浪,这样不成体统。
鼻尖与鼻尖隐隐相触,她瓮声问:“你何时向我外祖母提亲?”
他说明日,因气息相接,心头大跳,“我怕多等一日,你会被别人抢走。”
她说好,嗓音压得太低,只剩气音了,带着点小小的委屈嗫嚅:“我不会嫁给别人的,今生只嫁我的李判哥哥。”
云翳散尽的夜空,月光照亮这斗室,他看见她半仰着脸,眼眸里落进了满池星芒,微张的唇似在邀约……那一瞬,他的神魂都飞出去,只觉满世界都是她,她的唇齿眉眼,无有一处不让他颠倒,他几乎要溺死在这十里柔情中了。可他不敢吻上去,明明只有一寸而已,他竟下不了这决心。
她微微扭动一下身子,“李判哥哥,我今晚涂了新的口脂,这口脂是……甜的。”
只这一句话,整个人就燃烧起来,他带着她慢慢往后退,退到书案前,因他生得高,人便半坐上桌沿。松开紧扣她腰肢的手,他抬指抚触她的脸颊,然后顺势滑向耳畔,滑进她浓密的发间。
小小的脑袋需要固定,固定了便逃不掉了……他低头吻她的唇,轻轻地,不具攻击性地试探,从唇峰一直到舌尖。
他能感觉到她微微发抖,窒住了呼吸,浅尝辄止已经不够了,一场霍乱般的爱情,有太多的爱意不知应当如何宣泄,两个人都横冲直撞,两个人都辨不清方向。
不知过了多久,强迫自己清醒,依旧舍不得分开,依旧流连缠绵。他在那被他雕琢得莹润饱满的唇上又描摹了一下,这才哝声赞叹,“嗯……果然好甜。”
第77章
所以狠狠地亲过,就算已经定情了吧!
明妆张开双臂紧紧抱住他的腰,靠在他胸前听他剧烈的心跳。多好啊,原来李判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只是以前包袱太重,太想做到最好,才忘了自己也有七情六欲。现在她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将这块顽石撬动了,刚才那一吻就像盖上了章,今后这人就是她的,绝不许别人觊觎半点。
至于李宣凛呢,自然与她是一样的想法,他抬起手轻抚她的脊背,一下一下,安抚小兽一样。
“与汤鹤卿的事,你若觉得难办,就交给我吧,我去枢使府上向汤夫人赔罪。大娘子走后三年,是汤夫人处处照应你,不能因为这件事,让你们彼此生了嫌隙。”
明妆仰头看他,尖尖的下巴抵在他的锁骨上,含笑问:“你觉得愧对鹤卿哥哥吗?他都已经准备给我下聘了。”
李宣凛点了点头,“先前送客,他还冲我炫耀,说亲事定下之后要请我赴宴。”
明妆笑得愈发狡黠了,“我在想,若是没有鹤卿哥哥这样急着要给我下定,你是不是还会瞻前顾后,下不了决心?”
这回他倒笃定了,说不会,“这两日我过得并不好,议亲受阻,你又闭门不见,我心里很乱,连承办公务都无精打采。那日官家召我议事,我茫然听着,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好在官家没有动怒,看了我半晌,语重心长对我说,该娶一位夫人了,男人不娶亲,像浮萍没有根,被风一吹就乱了。”
说来惭愧,竟是那么明显,连官家都看出来了。
明妆觉得很讶异,“我常听人说,女子不成婚,没有儿女,才是浮萍没有根,你们男人也这样比喻,真是奇怪。”
他听后浅笑,软软的耳语,轻声说:“哪里奇怪。我家里的情况你也知道,自小便不得宠爱,于我父亲来说,我这个儿子是多余的,连我孤身远赴陕州,他也没有多说一句话。如今就算建了府,挣了爵位,我的心还是没有归处,和浮萍有什么不一样?可是往后我有你了,你把我系住,让我生根,我就真正有了自己的家业,你看官家哪里说错了?”
“那……”她犹豫起来,“官家可知道我们的事?我先前与仪王定过亲,仪王刚过世,我们就走到一起,不知会不会让官家起疑,回头再针对你。”
他说不会,“你不必担心那个,仪王有反心不是一日两日,官家观察了他两年多,也早知道大将军的案子与他有牵扯,这样情况下,怎么将你们看做一对?所以亲迎定在七月里,是因为料准他会赶在我去陕州之前起事,一旦事败,你们的婚事也就不成了。且官家在封赏你之前亲口对我说过,让你自行婚配,说明禁中不会干涉你的亲事。只不过禁中大度,咱们却不能招摇,自家办了就是了。等到大婚时候,仪王的事也过去了,到那时我再还你个盛大的昏礼,让你风风光光出阁,好不好?”
明妆不是个小事上计较的性格,自然满口应承。说来说去,又得回到汤家这门亲事上,李判对汤家显然很愧疚,自己也就不再捉弄他了,老老实实告诉他:“其实鹤卿有了喜欢的姑娘,但因两家早前有过节,这门亲事难得很,他也不敢同家里长辈说,所以干娘一向不知情。这回的事,是他有意替我试探你,要是没有他,你会想着给我买菱角和茉莉吗?”
李宣凛听罢,这才松了口气,在她鼻尖上捏了捏,“你也学会和我耍心眼了!”只是怨而不怒,悠哉地盘算,“过上两日我设宴单请他吧,好生谢谢这个大媒。”究竟一段婚姻,还是和和气气谁都不要伤害的好。一切的疙瘩解开了,便可以心无旁骛地相爱了。
低头看看她,这样可人的姑娘,平时分明独立果敢,在他面前就小女儿情态尽显。他喜欢她软软依偎的样子,让他知道自己被她全身心信赖着,像那时在陕州官衙,她做错了事被大将军责罚,第一反应就是躲在他身后,学着银字儿里的唱词大喊“李判护驾”。
他们的渊源太深了,深得无法细数,深到渗透进骨髓里,想要拔除只有割肉敲骨。但这样腻在一起的时光总是短暂,明妆依依不舍松开他,倒有些不好意思了,无措地抿了抿头,才发现发髻不知道什么时候松了,要是这样回去,怕是要让商妈妈她们误会了。
“怎么办,这里可有镜子啊?”她四下望了望,室内光线不够亮,但也能看清各处陈设,男人住过的屋子,好像真没有菱花镜这种东西。
他见她着急,自告奋勇说:“我替你绾发。”
明妆很惊讶,“你会绾发?”
他嗯了声,“我十二岁便入军中了,这些年没有人伺候,事事都要靠自己。”一面说,一面拉她坐下,“不过姑娘的发髻和男人不一样,怕是不能让商妈妈完全看不出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