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1 / 2)

这事沈露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对,她干脆联系了吴严经纪人。

吴严经纪人语气严肃,“节目我们不录了,你要是继续录小心一些楚妤。吴严谈好的资源崩了好几个。”

“你们什么时候公开退出节目?”

“先请假,请了假以后,最后在表示准备演唱会实在忙,退出节目。对了如果你有空劝一下吴严,他刚刚跟我吵架了。”

等到挂断了电话,沈露再去联系吴严的时候,联系不上了。

《我们住在荒岛上》这个真人秀沈露也不想继续参加了,她这段日子话题高,接了不少的商演,一个真人秀的解约费还是能拿出来,就是这段时间都白忙活,相当从她穿越到现在,也就赚了自己平时用的钱。

但是也不算乱忙活,至少现在沈露的知名度以及粉丝跟刚刚穿越的时候比,可以说是质的飞跃了。

跟楚妤一起参加一个真人秀是不可能了,沈露担心自己再次全网黑。

看看吴严就知道了,吴严一个歌手,歌声好听,选秀第一,签约大公司出专辑,专辑销量突破过华夏专辑销售记录。平时生活单调,人家搞得就是势力的明明白白的人设,但是出道这么多年,他的为人大家是有目共睹的。这大概是吴严跌的最惨的一次了?

让人黑了不算,还让人踩着上位,沈露也不知道楚妤到底是无心还是有意,但是按照接下来的剧情,她肯定成为娱乐圈的流量巨星,在成为实力派。如果不想到时候让楚妤粉丝踩得毫无还手之力,她在事业上也赶快努力才行了。

有些担忧吴严的同时,沈露给王何打了电话,“《体验人生》我接了,《我们住在荒岛上》我解约。”顿了顿,沈露道:“直接公布解约就行。”

王何:“我善良美貌的露露啊,你这是帮吴严?你别往上凑啊!!!”

沈露:“不是,就是节目不能录了,公司那边如果要求我跟楚妤捆绑,全部拒绝,就说,我不给人当阶梯,让人踩着往上爬。”

沈露又试着联系了吴严几次,他的手机还是关机状态。

晚上三点多的时候,陆子墨开着车回来,他站在楼下看着楼上还亮着的灯光皱了皱眉,紧接着抬起手腕看了一下手表。

陆航往后退了几步,跟陆子墨站在一起,“因为网上的事情吧,所以现在还没睡?”

第二天,王何就去找李导谈解约的事情了,两个人约在了咖啡厅。

“感谢李导这段时间的照顾,合作的很愉快,但是你知道,我们可怜的露露是一个”不等王何说完了,李导打断了他。

李导:“不是都同意解约了,合同上我们也签了名字。”

解约了!??

什么时候解约了。

对于沈露跟吴严纷纷要解约的事情,李导心里挺不舒服的,好在节目找了当红的歌手顶替吴严的位置,沈露的位置让楚妤顶上。楚妤虽然没什么作品,但是上一期节目让楚妤知名度提高,大家也都心疼她,也算是节目一个卖点了。

王何赶紧去找了在跑通告的沈露,一直等到沈露收工了,两个人上了保姆车了,王何才把解约的事情跟沈露说了一遍,沈露惊讶。

“你让谁去给你谈解约的事情了,还是你让吴严经纪人帮你一起谈了。呜呜呜,你这是想要换经纪人啊。”王何一副怅然的模样。

陆子墨!

这是沈露第一个想到的人,毕竟她想不到第二个人,会在他们公司之前,找节目组帮她解约。

沈露跟司机道:“李师傅,送我回家!”

保姆车停在了公寓楼下,沈露下车的时候还绊了一下。

王何打开车窗急急忙忙的喊着,“沈露,你给我慢点!”

回眸对着王何笑了一下,“知道了知道了,你快回去吧,记得帮我谈一下《体验人生》。”

上了楼,沈露直接敲响了陆子墨的门,敲完了门她才想起来有门铃,她又连忙按了门铃,没一会陆子墨把门打开了。

沈露亮着眸子,“是你帮我解约的对吧?”

微微叹了口气,陆子墨道:“你别怕,我会保护你。”顿了顿,他伸手揉了揉沈露的长发,“如果你想帮他,就去吧。”

沈露的手指微微蜷缩着,她没想到,看懂她心思的,还愿意让她任性的竟然是陆子墨。她有些自我怀疑,:“我,我可以么?”

陆子墨一双漆黑的眸子看着她,“为什么不可以,我就站在你身后啊。”

作者有话要说:晚上见!!!(我尽量早点更新,大家都不做熬夜羡慕,做一个不用担心发际线的仙女!)

☆、第三十二章

吴严粉丝后援会会长,一边擦着通红的眼睛,一边飞快在网上回怼喷子。哪怕到现在为止,吴严没有任何回复,但是她还是带领着吴严的粉丝们在战斗着。

为了自己喜欢的爱豆,努力拼搏着!

群里的粉丝们在彼此安慰着,他们相信吴严一定会回复这件事情的,他们也不能让一个十八线给踩着上位。

消息提示音响了起来。

【此生粉了吴严:沈露发微博了,她跟《我们住在荒岛上》解约了,还艾特了我们粉丝后援会。】

【雪碧:真的假的,我们严严还没发声呢!】

【甜甜甜:从今天起,我就算不粉沈露,以后沈露需要帮忙的时候,我也会帮她!】

【彩虹:沈露说,没人让你道歉。】

【一闪一闪亮晶晶:沈露真刚!】

【满天都是小星星:这是什么神仙姐妹情,竟然是沈露为了我们吴严说话!】

【酸辣粉:沈露跟楚妤还是一个娱乐公司的艺人。】

看到这些消息,吴严粉丝后援会的会长,眼泪吧嗒吧嗒的掉着,她找到了沈露的微博,点击了转发,又在线评论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