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小巷,张灯结彩,载歌载舞,像极了西方的狂欢节。这一刻,这个城市、以及这一千二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的每一个人,才终于找回了作为一个中国人的尊严。
王公馆也挂上了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一方面,向党国表达一下忠贞之意,另一方面,也是沾沾喜庆之光。不久,德元、明曦远在国外的电报也已经发到,向家人问好保平安——合家团圆的日子终于有望来到了。
一日,正在和阿吉、杨嫂等人一起在内室洒扫庭除,忽然母亲小步快走的找到我,急切的唤道:“槿初,你快去看看,是谁回来了!”
看到母亲的脸上几乎就要老泪纵横,我一时呆住,然而几秒钟之后,便意识到了什么。
走到客厅,一撩开帘子,便看到那个熟悉却久远的身影——他穿着一身崭新的深褐色的军装,笔挺的站在大厅中央,整个人就像一柄熊熊燃烧的火炬,瞬间灼烧了我的心房。
他正背对着我——也许是怕第一面那种刺目的疼痛。
“文澍!”我忍不住唤了出来。和这个身影同样熟悉却久远的,是他的名字。
文澍回过头来,看到了呆立在帘下的我,嘴角抽搐着,却说不出话来。
他成熟了,沉稳了,从一个青涩的大学生变成铜雕一般的战士。白皙的皮肤变成了古铜色,鬓角还能依稀看到残存的疤痕,眉宇间多了几分沧桑,高挺的鼻梁添了几分硬气,结实的胸膛和身板衬得一身军装更加笔直、挺拔。他变了很多,变得我几乎快认不出来,只有那双眼睛,依旧闪着我最熟悉的温柔、倔强和渴望,呼唤着我——
这就是我曾经日思夜想过的文澍。
他走过来,紧紧的把我搂到怀里,轻轻抚摸着我的头发,只说了六个字,“我想你。很想你。”
我的泪无声的流下来,浸湿他的衣装;我的鼻翼里,嗅到了军人身上的铁锈、烟味与汗水混杂的气息。
不知道哭了多久,我才止住泪,看着他的疤痕说道,“我常常梦见你在战场受了伤,很怕你回不来。真的很怕。”
“为了你,我也会回来。这是我答应过你的。”他对我说。
是的,他已经实践了自己的承诺,如他当年离开时所说,他想去战场上锻炼出真正的男儿筋骨和气质,不要再做优柔的少爷,他做到了;他还答应我,赢得胜利之后,一定平安回来,他也做到了。他的意志已经到了不可淬灭的坚硬,坚硬得让我感到不安。
才说了几句话,便有一个士兵到门口报说新市长到任开会,需要他立即回去。母亲和我一起送他到门外。母亲很友好的叫文澍有空来王公馆吃饭,文澍笑着答应了,和我们告别。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我的心开始沉重起来。母亲看出了我的神色,问,“你打算告诉他吗?”
“我不说,文沁也会说。他迟早会知道。”
“你和元存勖还没有结婚。”
是的,应该说,我和元存勖还没有来得及结婚。虽然之前谈起多次,但家庭的变故、生意的艰难,让我们无法抽身去筹备婚礼——他也不想给我一个过于草率的婚礼。
“这并不重要。我和文澍已经不会再有可能了。”
“我知道。可是我宁愿你们已经结了婚。”母亲说道。
文澍随军进城后,连家都没有回,就直接来王公馆找我,这里面的意思,任谁都能看出来。